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

题目
单选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应再还300元

B

乙应退回500元

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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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下列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E.甲向乙偿还欠款时,因自己的疏忽多支付了500元


正确答案:DE
解析:本题考核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2)他方受到损失(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具体到本题,很容易发现选项A、选项C中的乙获得利益均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根据,因此不能作为不当得利处理。其次,选项B中的甲并没有因为乙的得利受有损失,因此亦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第2题: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D.丙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正确答案:CD

第3题:

甲死后,其子乙依遗嘱可以继承甲的全部遗产价值55000元,但甲生前欠丙债务共计60000。现丙要求从甲的遗产中清偿,则______。

A.乙若表示继承遗产,则应偿还丙60000元

B.乙若表示继承遗产,则应偿还丙55000

C.乙若放弃继承遗产,则对丙不符清偿责任

D.乙继承遗产并自愿替甲偿还丙6000元,丙接受后乙后悔,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答案:BCD

第4题:

甲欠乙5万元,乙欠丙5万元,丙的债权到期后,乙无力偿还,还不愿意行使对甲的债权,丙提出了代位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诉讼的被告为甲,原告为乙,因为丙以乙的名义提出

B、在该诉讼中,甲可以向丙主张其对乙的抗辩

C、如果甲提出对丙的债权异议,法院不予审查

D、如果乙的另一个债权人丁也对甲提出了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并不能合并审理


参考答案:B

第5题: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 A.甲欠乙500元,甲的妻子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偿还乙 B.甲公司在城郊新建商场,使附近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除草,雇工丙误将甲田地旁的乙的数亩待除草的田地一并除之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不当得利的定义。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甲的雇工误耕了乙的田地,使得乙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得甲的雇工受到损失。构成了不当得利。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第6题: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再还300元

B.乙应退回500元

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正确答案:A

第7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丙与乙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乙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甲到期不偿还乙借款,则乙不能直接要求丙偿还欠款,应先要求甲偿还,甲不履行,方可要求丙履行。

B、如甲到期不偿还乙借款,则乙能直接要求丙偿还欠款。

C、乙必须先向丙方追偿后方能向甲追偿。

D、丙向乙履行了还款责任以后,可向甲追偿。


参考答案:BD

第8题:

甲欠乙40万元的债务,丙欠甲80万元的债务,甲在对丙的债权到期后,一直没有行使该债权,致使其无力偿还对乙的债务。问:(1)乙能否行使甲的权利?为什么?(2)乙能否请求丙直接向自己履行义务?为什么?(3)乙的权利行使范围如何?


参考答案:(1)乙可以代位行使甲的权利。甲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乙造成了损害,乙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甲的债权,促使丙履行其对甲的债务。
(2)不能。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而乙丙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乙只能要求丙向甲履行义务。
(3)乙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其40万元的债权为限。其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

第9题:

下列哪种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

A.甲欠乙10 万元到期未还,乙并未催促甲还款,但甲制定了债务清偿计划

B.甲对乙享有10 万元债权,未经乙的同意,甲将债权让与给了丙。并通知乙

C.甲欠乙10 万元到期未还,丙欠甲8 万元到期未还,己对雨提起代位权诉讼

D.甲对乙享有10 万元到期债权,乙下落不明,甲在乙所在地的《深圳日报》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诉讼时效规定》第16 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 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据此,A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第19 条第1 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据此,B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诉讼时效规定》第18 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c 项情形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规定》第10 条第l 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140 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字、盖章或者虽未字、盖章但能够以其它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2)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3)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4)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据此,债权人应当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公告,故D 项情形不能中断诉讼时效,当选。

第10题: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D.丙有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正确答案:C
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该条可知,A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所以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c项错误。《合同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瑕疵既包括权利瑕疵也包括物的瑕疵,所以D项正确。因此,选择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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