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题目
单选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

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

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①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④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⑤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⑥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A项,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的不可抗拒的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即无法预料、无法克服的强制力所造成的事由,何时能够恢复诉讼,法院无法预测。本题中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无法预测何时能够恢复诉讼,应该适用诉讼中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中止或者终结诉讼都应该适用裁定
B项,《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④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延期审理应该适用决定。题中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延期审理的第③种情形,法院应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
C项,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诉讼中止的第③种情形,法院应裁定诉讼中止而不是诉讼终结。
D项,本题中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属于法律规定的适用诉讼中止的第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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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D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C选项中的情形不属于应当终结诉讼的情形,因而是错误的。此选项也可根据《民诉意见》第50条的规定排除,即“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又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和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所以A、D和B选项中的情形应当分别适用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但是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中止诉讼应当以裁定为之,而延期审理应当以决定为之。所以只有D是正确选项。【陷阱】本题的迷惑点在于裁决文书的类别上,我们通常会忽略延期审理与诉讼中止在文书上的差别,从而导致解题陷入困境。

第2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B,D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民诉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A选项中乙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其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不适用延期审理,并且延期审理应适用决定,而非裁定,故A项错误,不选。B项中甲因胃病发作住院治疗,符合延期审理的条件,故B项正确,应选。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故C项错误,不应选。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D项符合其中第(2)项的规定,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第3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正确答案:D
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诉讼中止,应该是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所以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B的确应该延期审理,但是法院痘该用“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B错误;对于合并问题,《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此C是错误的;D是正确的,当选。

第4题:

从信箱、信筒中取出非邮寄物品时,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应当会同其他营业员双人处理
  • B、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妥为研究处理
  • C、处理情况要登记
  • D、有关物品应送有关部门,不得私留

正确答案:A

第5题:

下列法院对于诉讼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处理,做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与韩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刘某新发现回避事项,临时申请回避,法院裁定对本案诉讼中止
B.甲因与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乙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但随后,甲的房屋因邻居丙的装修导致漏水,乙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受理
C.陈某(男)和吕某(女)婚后性格不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诉讼过程中,吕某不幸车祸身亡,法院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
D.老李向小明追索赡养费,在诉讼过程中小明心脏病突发死亡,法院判决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

答案:B
解析:
考查诉讼中各种情况的处理。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此时应当延期审理;B项考查一事不再理的例外。根据《民诉解释》第248条的规定,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C项属于诉讼终结的条件;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D项属于诉讼中止的条件。

第6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某甲诉某乙给付抚养费一案,审理过程中,某甲因车祸死亡,法院遂裁定诉讼中止
B.某丙诉某丁给付赡养费一案,某丁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向其发出拘传票
C.王某诉李某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李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D.某甲因某乙赌博起诉要求离婚,后撤诉,某乙两个月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起诉某甲要求离婚,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答案:A,B,C,D
解析:
抚养费纠纷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程序终结,A错误。赡养费纠纷案件中被告必须到庭,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应当对其实施拘传,B错误。盗窃案件的审理结果并不成为合同纠纷案件裁判的依据,因此本案应当继续审理,C错误。离婚诉讼案件撤诉的,起诉离婚一方6个月内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另一方当事人起诉的不受此限制,选项D错误。

第7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诉讼中止应该是适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法院不应裁定诉讼终结,因此D项错误。

第8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避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廷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BD
【考点】延期审理、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再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ll2条的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由此可见,负有赡养义务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而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结合选项A,在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一案中,经法院依法传唤,开庭时乙未到庭。面乙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但应当注意的是,延期审理是用决定,而不是裁定作出。因此,选项A错误。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我们认为,除了法院应决定而非裁定延期审理外,选项A还有表述不够准确的一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项的规定可知,在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在选项A中,题目仅表明开庭时乙未到庭且未向法院说明理由,而未表明乙是基于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关于选项B,在甲乙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这表明在诉讼进行中,原告甲是由于胃病发作这一正当理由而不能到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l32条第(1)项的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对此案决定延期审理。因此,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l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由此可见,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而不是裁定按甲撤诉处理。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36条第(2)项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结合选项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也就是说,原告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那么,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因此,选项D正确。

第9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一事项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 B、决定回避
  • C、裁定移送管辖
  • D、裁定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D

第10题: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 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 C、裁定诉讼中止 
  • D、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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