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8年3月和乙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继承舅舅的位于朝阳区的7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300

题目
单选题
甲于2018年3月和乙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继承舅舅的位于朝阳区的7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300万元,由于甲尚未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手续,于是约定等甲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过户,乙先支付10万元定金。4月份房价上涨,甲本来已经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但又借口手续颇费周折,暗中通过房屋中介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一半房款,但甲称要出差一段时间,回来再办理过户登记,因此双方办理预告登记。5月,眼看房价再次上涨,甲将房屋抵押给不知情的丁银行,准备贷款做房地产生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甲乙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B

丙有权主张房屋上的抵押权无效

C

甲丁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D

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甲因为继承取得房屋,其将房屋买卖的合同不属于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
B项,《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丙有权主张房屋抵押权无效。
C项,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权利人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甲丁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
D项,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违背了甲丙之间的合同义务,构成违约,丙有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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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于200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0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正确答案:C
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

第2题:

甲乙签订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将支付对方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是在交房前甲又将房屋卖于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继续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不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参考答案:C

第3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栋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35%的购房款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加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是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参考答案:C,D

第4题: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以300万元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为少交税款,双方约定在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中,交易价款写250万元,合同签订1周后,双方即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因房款支付数额,双方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属性、效力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约定房屋价款3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约定房屋价款25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甲、乙关于房屋价款250万元的约定属于虚假意思表示
D.乙仅有义务向甲支付250万元房屋价款
E.甲有权请求乙支付300万元房屋价款

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约定价款250万的买卖合同无效,而约定价款300万的买卖合同有效,甲有权请求乙支付300万的价款。

第5题:

开发商甲与公民乙签订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该房屋的预告登记。不久,开发商甲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屋预售给公民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无效

C.甲与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D.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预售买卖合同具有物权的效力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见,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甲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便会产生物权效力。故选C项。申请预告登记后,因预告登记具有物权的排他效力,故另一方任何违背预告登记内容的处分均为无效。既然开发商再行出售行为无效,乙自然可不必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6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的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予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宴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正确答案:CD
本题涉及一房二卖问题。对于一房二卖,依照合同法规定,两个合同均为有效合同,但对于 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原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返还。原合同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 任。对于本题所约定的违约金,依照合同法规定,如果过高,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故本题答案为C、D项。

第7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乙的父亲在2011年出国则将房屋出售给甲。此条款属于:( ) A.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无效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注意在本题中,由于加了“2011年”的限制,因此乙的父亲在这一年中是否能出国是个不确定的事实,故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选B。

第8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CDE

第9题:

甲于2012年3月和乙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继承舅舅的位于朝阳区的70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房屋总价120万元,由于甲尚未办理房产证变更登记手续,于是约定等甲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过户,乙先支付10万元定金。4月份房价上涨,甲本来已经办理变更登记,但是借故手续颇费周折,暗中又通过房屋中介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一半房款,但甲称要出差一段时间,回来再办理过户登记,因此双方办理预告登记。5月,眼看房价再次上涨,甲将房屋抵押给不知情的丁银行,准备贷款做房地产生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B:丙有权主张房屋抵押无效
C:甲无权将房屋抵押给丁
D:丙无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甲因为继承取得房屋,其将房屋买卖的合同不属于无权处分,效力为有效。《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ABC正确,D错误。

第10题:

甲和乙于2007年2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自有房屋一套卖给乙,价款120万元。合同订立后,乙依约交付全部房款,并搬入该房屋居住。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甲迟迟不与乙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007年10月10日,甲又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丙的名下,随后丙要求乙腾出房屋。乙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撤销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是否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 (4)丙是否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为什么? (5)甲应当对谁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答案:
解析:
(1) 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合同生效的全部要件,故该合同有效。

(2) 因为甲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仍属于甲,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屋。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故该合同有效。

(3) 乙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可撤销的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而且只有可撤销合同的缔约方才有权申请撤销合同,而该合同为合法有效的合同,且乙并非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故而乙无权要求撤销甲和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4) 丙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因房屋已经登记在丙的名下,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丙基于其对房屋所享有的所有权要求乙腾出房屋自然是正当合法的。

(5) 甲乙之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有义务按照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甲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对乙的违约,所以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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