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国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该跨国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德国,而其注册登记地在法国。如果该公司在我国法院

题目
单选题
某跨国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该跨国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德国,而其注册登记地在法国。如果该公司在我国法院参加诉讼,则我国法院应当认定其为哪一国籍的企业?
A

美国

B

中国

C

德国

D

法国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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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英国A公司和美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一个新公司c,该c国公司在美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该企业的主要管理中心在英国,现因涉及美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请问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应以哪个地点的营业所为准?( )

A.以在英国的营业所为准,因为其主要管理中心在英国

B.以日本的营业所为准,因为其住所在日本

C.以美国的营业所为准,因为纠纷主要涉及美国

D.以中国的营业所为准,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正确答案:C
【考点】法人营业所积极冲突的解决
【解析l根据《民通意见》第1B5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二个以上营业所的,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本题是因在美国的业务诉诸法院,因此,美国的营业所与纠纷有最密切的联系,应以该营业所为准。

第2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于中国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

A.德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美国法


参考答案:A

第3题:

某跨国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在美国,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该跨国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德国,而其注册登记地在法国。如果该公司在我国法院参加诉讼,则我国法院应当认定其为哪一国籍的企业?()

A、美国

B、中国

C、德国

D、法国


参考答案:D

第4题: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

  • A、在甲国的登记地
  • B、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 C、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D、在中国的营业地

正确答案:C

第5题:

在美国登记的法人吉米公司,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英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新加坡,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该公司在中国业务的案件。依我国《民法通则》及《公司法》 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吉米公司的住所?
A.其在美国的登记地
B.其在英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C.其在新加坡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其在中国的营业地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对条及《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本题法院应以新加坡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吉米公司的住所。故本题答案为C项。

第6题:

甲国A公司和乙国B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C公司,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同时在甲国、乙国和中国设有分支机构,现涉及中国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A.甲国法 

B.乙国法 

C.中国法 

D.乙国法或者中国法 


B

  【考点】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案中,“C公司注册地和主营业地均在乙国”,因此,确定其民事行为能力应当适用乙国法。

 

第7题:

Alfred公司因与中国某公司的纠纷被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该公司所有人为法国人让埃,该公司的注册地为英国,而其主营业地设在香港地区。有关案件在中国某法院涉诉。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Alfred公司的国籍为公司所有人的国籍
B.Alfred公司拥有法国与英国双重国籍
C.Alfred公司的股东权利义务适用中国内地法
D.Alfred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适用香港地区法或英国法

答案:D
解析:
本题同时考查我国确定法人国籍的法律规定以及关于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依据《公司法》第2条与第191条,我国以公司的注册登记地确定公司的国籍。本题公司在英国注册登记,故其国籍为英国,AB错误。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4条,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能力、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本题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香港地区,登记地在英国,故其民事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可以适用香港法或英国法,C错,D对。

第8题:

王某和张某都是中国公民,2005年在国内登记结婚,2006年就移居外国,并且在该外国定居。后来二人在当地请求离婚,但该外国法院认为,根据该国法律,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因而拒绝受理此案。如果当事人要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法院有权管辖此案?( )

A.当事人双方当年在国内结婚时的婚姻登记地的法院

B.王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院

C.张某在国内时的最后住所所在地的法院

D.我国法院无权管辖该案件


正确答案:ABC
【考点】涉外离婚的管辖
【解析】《民诉意见》第l3条规定:“在国内 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 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 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 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9题: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美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英国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在德国。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制度, 甲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依()确定。

  • A、德国法
  • B、英国法
  • C、中国法
  • D、美国法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甲公司是一家著名的跨国公司,为开拓中国市场,拟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只需向我国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业务活动
  • B、该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
  • C、该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外资企业法》的规定
  • D、分支机构以公司拨付的经营资金为限对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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