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由某旅行社安排下榻某饭店期间,因使用饭店提供的洗发液致使眼角膜灼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陈某(  )。

题目
单选题
陈某由某旅行社安排下榻某饭店期间,因使用饭店提供的洗发液致使眼角膜灼伤,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陈某(  )。
A

由旅行社赔偿,也可由饭店赔偿

B

可以向饭店和洗发液生产者索赔

C

可以向旅行社、洗发液生产者和饭店索赔

D

可以向旅行社和洗发液生产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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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市公安局以盗窃嫌疑拘留陈某。陈某被关押于该市看守所。在被关押期间,陈某被同监犯黄某虐待,看守所管教明知此情况但不制止,后陈某被虐待致死。陈某仅有父亲,无其他亲属。关于本案,根据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下列哪个说法正确?( )

A.对陈某的死亡,由陈某父亲负责提供证据证明该死亡结果与看守所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B.对陈某的死亡,由看守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C.在相关加害行为未依照法定程序确认违法前,陈某的父亲不得请求赔偿

D.陈某父亲可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正确答案:D
46.答案: D 考点:刑事赔偿程序及精神损害赔偿讲解:根据2010年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6条,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据此,选项A所称事项的举证责任应当由看守所承担,而非陈某父亲。故选项A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4项,看守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放纵他人虐待造成死亡的,国家应当承担刑事赔偿责任,而非“行政赔偿责任”,故选项B错误。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1款取消了原法第20条 “依法确认”的程序要求,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根据修正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5 条,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题中的造成的后果是死亡(属于“造成严重后果”情形),根据该条规定,赔偿请求入有权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故选项D正确。

第2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及解析:ABD本题中,“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这显然构成抢夺罪。本题的关键是陈某在抢得刘某手机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265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据此,本题中陈某抢夺的只是刘某的手机,他自己使用刘某的手机拨打国际长途,可以认定以牟利为目的;陈某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手机,属于盗用他人电信码号,属于盗窃行为。因此,刘某构成抢夺罪和盗窃罪,故本题选ABD三项。

第3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A.某商场没有在其出售的商品上标明价格

B.某饭店拒绝消费者开具发票的要求

C.某电器厂在某商厦租赁一柜台,但来标明厂名

D.某市消费者协会无偿向社会推荐优质儿童食品


正确答案:D

第4题:

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服刑期间,陈某由于有立功表现而被假释。假释考验期满之日,几个朋友邀请陈某到某一饭店摆宴庆贺他获得新生,陈某饮酒过多。饭后,陈某驾车回家,途中撞到一个行人。陈某下车一看人已死亡,酒顿时吓醒,逐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查获。对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A.按照交通肇事罪

B.按照累犯

C.按照数罪并罚中先减后并的原则

D.按照过失杀人罪


正确答案:C
解析:假释考验期满之日,仍然是假释考验期内,因此,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撤销假释,数罪并罚。

第5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4~5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 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正确答案:ABD
【考点】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未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A选项正确;但受让人谢某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陈某经抵押权人贺某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B选项正确。我国《物权法》没有规定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的,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光须经抵押权人同意,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第6题:

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他未与陈某协商,委托去日本的朋友买回陈某要求购买的摄像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拒收摄像机

B.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的行为是为了陈某的利益

C.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同事买回的摄像机符合陈某的要求

D.该摄像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与陈某分摊


正确答案:A
此行为属于转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第68条的规定,转代理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不能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7题:

假如张某因有事未去日本,他未与陈某协商,委托去日本的朋友买回摄像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有权拒收摄像机

B.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的行为是为了陈某的利益

C.陈某无权拒收摄像机,因为张某同事买回的摄像机符合陈某的要求

D.该摄像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与陈某分摊


正确答案:A

第8题:

甲旅行社由于某饭店不能提供客房而对旅游者造成违约,( )应当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A.甲旅行社

B.某饭店

C.甲旅行社和某饭店

D.甲旅行社或某饭店


正确答案:A
A

第9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C.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D.张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参考答案:ABC

第10题:

周某欠陈某80万元,杜某提供保证,约定杜某在周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杜某承担保证责任。此后,因故致使周某对陈某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但杜某对陈某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陈某请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请求延期2年支付,陈某表示同意。陈某于是请求杜某承担保证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杜某有权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若杜某未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C.杜某有权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若杜某未主张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答案:A,C
解析:
A.正确。《担保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抗辩权,周某已经放弃了对陈某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但这丝毫不影响保证人杜某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A选项正确。 B.错误。根据《担保法》第20条,杜某有权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因为周某已经放弃时效利益,主债务的范围并未缩减,杜某也可以不援用周某的抗辩权,杜某承担担保责任后,杜某对周某的追债权不受影响。故B选项错误。 C.正确。杜某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在陈某对周某强制执行完毕无效果之前,杜某可对陈某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C选项正确。 D.错误。若杜某未行使先诉抗辩权,其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周某的追偿权不受影响。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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