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

题目
单选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后果”。
A

100

B

200

C

300

D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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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仅作为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办案依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

第2题: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中度残疾,应当认定为

A.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对人体健康造成轻度危害

C.后果特别严重

D.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E.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正确答案:D

第3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是( )。

A.死亡2人

B.重伤2人

C.轻伤10人

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正确答案:A

第4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有( )。

A.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C.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D.造成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E.造成事故损伤工作日105日以上300日以下的

答案:A,B,C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有:①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5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具有“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有()。


A.某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

B.某矿业公司违规违章作业导致坍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C.某矿山加工点因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爆炸事故,造成1名操作工当场死亡

D.某采石场违章爆破作业,造成2人重伤

E.某金矿违法开采,发生透水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重伤5人

答案:A,B,C,E
解析:
依据《刑法》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故本题应选择ABCE选项。
拓展: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6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重度残疾,应认定为

A、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B、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C、后果特别严重

D、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E、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参考答案:C

第7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有()

A: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2人
B: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C:毁灭、仿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计算机数据,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D: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
E:采用命令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重伤1人

答案:A,C,D
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1)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2)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①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②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③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④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3)其他严重的情节。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8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指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 ( )


正确答案:ABCE

第9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 )。

A.造成死亡1人以上
B.造成死亡3人以上
C.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D.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E.重伤3人以上的

答案:A,D,E
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 34条、第135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有:①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有:①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故题中A、D、E三项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B、C两项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

第10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

A: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
B:造成3人重伤的事故
C:造成5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造成15人重伤的事故
E:造成12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答案:A,B,D,E
解析:
《司法解释》第4条第1款规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34条、第135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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