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租给王女士,在租赁期间,张先生将房屋出售,王女士主张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题目
多选题
张先生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租给王女士,在租赁期间,张先生将房屋出售,王女士主张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A

张先生将房屋卖给了他的姐姐张女士

B

张先生将房屋卖给了他的同事李先生,并且李先生知道该房屋正在出租

C

张先生将房屋卖给了他的同学刘先生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先生购买时不知道该房屋正在出租

D

张先生将预出售房屋的事实通知了王女士,王女士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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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甲有50%份额,乙有30%份额,丙有20%分额,这套房屋租赁给丁期间,甲欲转让其份额,乙、丙、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应由( )。

A.丁行使

B.乙、丙行使

C.丁、乙抓阉决定

D.甲决定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2题:

下列情形中,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B.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外孙女
C.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0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
D.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

答案:A,B,D
解析:
根据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3题: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王女士与张先生8年前结婚,有一女姗姗,因张先生一直驻外,感情逐渐淡薄,后张先生提出离婚,愿意给付女儿30万供其上学,姗姗归王女士抚养。如果你是理财规划师,王先生向你咨询姗姗的教育费用的风险问题,下列与此问题无关的是()。

A:王女士会把离婚的痛苦发泄在姗姗的身上,虐待姗姗
B:王女士不是理财能手,给姗姗留的30万元很快会被她花光
C:王女士再婚后其丈夫会侵吞这30万元
D:王女士打算投资开一家美容店,但资金不足,她会挪用这30万元

答案:A
解析:
张先生担心的情况属于离异情况下子女抚养教育财产的风险,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分给一方的家庭财产加子女的抚养费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但很难保证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管理财富的好手,很可能还未等子女成人,财产就已经所剩无几,孩子良好的教育将无法得以保证。尤其是当其再婚时,又可能出现财产被再婚对象侵占的可能。

第5题:

(2017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特殊情形包括( )。

A.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B.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C.出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其侄子的
D.租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6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有权( )。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C?

第7题:

下列情形中,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B.出租人又将房屋出租的
C.出租人将房屋卖给父母的
D.出租人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E.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答案:A,C,D,E
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①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②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③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④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8题:

第 34 题 张先生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租给王女士,在租赁期间,张先生将房屋出售,王女士主张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

A.张先生将房屋卖给了他的姐姐张女士

B.张先生将房屋卖给了他的同事李先生,并且李先生知道该房屋正在出租

C.张先生将房屋卖给了他的同学刘先生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刘先生购买时不知道该房屋正在出租

D.张先生将预出售房屋的事实通知了王女士,王女士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核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挣: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本题B选项的表述中,李先生不构成善意第三人,无论是否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王女士都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第9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间又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经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乙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


答案:错
解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10题:

张先生与王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育有三子甲、乙、丙,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甲已结婚并独立生活,未成年乙、丙分别由张先生和王女士抚养。后王女士带着丙与赵先生再婚,赵先生也带着与前妻所生的未成年丁共同生活,下列选项中对赵先生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A:甲、丁
B:甲、丙
C:乙、丁
D:丙、丁

答案:D
解析:
甲、乙未与赵先生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故不属于形成抚养教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丙与赵先生是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适用法律关于拟制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赵先生的遗产。丁与赵先生基于自然父母子女关系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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