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7 月 14 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 20 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付款。7 月 15 日

题目
问答题
2018 年 7 月 14 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 20 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付款。7 月 15 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 2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承诺设定抵押,丁公司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丁公司保证甲公司付款,但票据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汇票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请求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2)甲公司未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不具有还款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2)丁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丙公司可否直接向丁公司主张票据权利?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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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批医疗器械,总价款为人民币150万元。依据双方约定,2006年5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人民币30万元;乙公司于7月8日交货,甲公司在收货后10日内付清余款。5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的转账支票(同城使用,下同)。6月10日,乙公司向付款人Y提示付款,付款人Y拒绝付款。乙公司在遭拒绝付款后,遂向甲公司要求重新出票,在甲公司重新出票后,乙公司方获付款。7月8日,乙公司按时交货。7月12日,甲公司将从丙公司背书受让的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7月13日,乙公司因偿还债务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7月15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交付的货物为伪劣产品,遂即通知付款人w拒绝向上述银行汇票的持票人付款。丁公司于7月16日向付款人w提示该汇票请示付款时,付款人w遂拒绝了丁公司的付款请求。对于本案的判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付款人Y有权拒绝向乙公司支付所持转账支票票款

B.付款人Y无权拒绝向乙公司支付所持转账支票票款

C.付款人w有权拒绝向丁公司支付所持银行汇票票款

D.付款人w无权拒绝向丁公司支付所持银行汇票票款


正确答案:AD
【考点】支票的付款日期;付款人、持票人的付款责任;汇票的抗辩
    【解析】根据我国《票据法》第91条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3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在本案中,由于持票人乙公司提示付款的期间已超过10日。因此,付款人Y可以拒绝向乙公司支付所持转账支票票款。故A正确,B错误。票据关系一旦成立后,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根据《票据法》第13条的规定,只有持有人是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人,票据债务人才可进行抗辩。而丁公司既与甲公司无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又与付款人w无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故付款人不得拒绝向丁公司支付其提示的票款。故C错误,D正确

第2题:

(2018年)2018年7月14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20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货款。7月15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2个月的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
  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汇票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提示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2)甲公司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不成立。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丁拒绝付款的理由(2)不成立。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不成立。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根据需要,可以不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而直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支付全部票据金额,不得以必须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第3题:

A公司4月15日签发一张为期90天的商业汇票。按日计算汇票到期日,该汇票的到期日应为()。

A、7月16日

B、7月14日

C、7月15日

D、7月20日


参考答案:B

第4题:

2019年月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日期为2019年7月5日,承兑人为Q银行。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向Q银行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丙公司遂要求乙公司付款,乙公司于7月15日向丙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是( )。

A.2019年10月15日之前
B.2020年1月15日之前
C.2021年4月5日之前
D.2021年7月5日之前

答案:D
解析: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对汇票出票人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起算。

第5题:

甲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同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同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

A.自2018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0日
B.自2018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0日
C.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9月23日
D.自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6月23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权利的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第6题:

2018年7月14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20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付款。7月15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2个月的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
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提供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票据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请求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2)甲公司没有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①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保证有效;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有效,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理由(2)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第7题:

2018年7月14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20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付款。7月15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2个月的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汇票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请求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
  (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
  (2)甲公司没有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
  (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不成立。①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不成立。根据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第8题:

甲公司从异地乙公司购进彩电一批,于2008年4月20日开出了10万元的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该笔货款,乙公司于4月28日提示承兑,则乙公司最迟于2008年( )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5月20日

B.6月20日

C.7月30日

D.8月8日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问。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该汇票于2008年7月28日到期,那么提示付款的最后期限为2008年8月8日。

第9题:

2018年7月14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25万元,双方约定当场先以支票支付5万元预付款,其余20万元以商业汇票结算付款。约定达成后,甲公司当场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乙公司,该支票未记载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由乙公司财务人员对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进行了补记。
7月15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2个月的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7月18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开户行提示付款,甲公司开户行以支票上票面金额和收款人名称记载与其他内容记载的字体不一致,显然不是出票人所记载为由予以退票。
9月20日,丙公司向甲公司提示付款被以财务状况不佳为由拒绝,遂向保证人丁公司追索,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理由如下:(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2)甲公司没有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开户行对支票提出的退票理由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开户行对支票提出的退票理由不成立。因为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可授权补记,相应的记载字迹当然可能不一致。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①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本题应推定承兑人甲公司为被保证人。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不成立。根据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第10题:

甲公司从异地乙公司购进彩电一批,于2013年4月20日开出了10万元的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该笔货款,乙公司于4月28日提示承兑,则乙公司最迟于2013年()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5月20日
B:6月20日
C:7月30日
D:8月8日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间。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的付款日期,是以见票日为起算日期来确定的,所以本题到期日是7月28日,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最迟是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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