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万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出席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甲、乙、丙、丁、戊五位,另外其他四名董事未出席。董事丁在董事会表决之前,因意见与他人不合而中途退席,但其余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 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B 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C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D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题目
单选题
万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出席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甲、乙、丙、丁、戊五位,另外其他四名董事未出席。董事丁在董事会表决之前,因意见与他人不合而中途退席,但其余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

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

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

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万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出席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甲、乙、丙、丁、戊五位,另外其他4名董事未出席。董事丁在董事会表决之前,因意见与他人不合而中途退席,但其余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B
B。解析:《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2题:

2013年9月5日,某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监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和解决债务问题。该公司共有董事9人,经通知,这天出席会议的有李某、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另有4名董事知悉后由于有事未出席会议。在董事会议上,章某、王某、丁某、唐某同意召开股东临时会,并作出决议。李某不同意,便在表决之前中途退席。此后,公司根据董事会临时决议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并在大会上通过了偿还债务的决议。李某对此表示异议,认为股东大会临时决议无效。

问:(1)该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否合法?说出其法律依据。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否有效?说出其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1)董事会的召开是合法的。我国《公司法》110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通知方式和时间。董事会会议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该建筑材料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并且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1/2,因此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合法的。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无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而该案例中,董事李某反对,另有4名董事未参加临时董事会,只有董事章某、王某、丁某、唐某4人同意该决议,未达到全体董事的过半数的要求,因此是无效的。

第3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共5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为持有1%表决权的小股东,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的1/2

C.该决议可撤销,丁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D.该决议无效,丁如果持有的股权达到10%,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正确答案:ACD
根据《公司法》第112条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由此可见,董事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二是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选项C和选项D不是董事会决议效力的条件,是错误的。本题中,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董事会会议须有5名董事出席,但通过决议所需的半数表决票是以全体董事数为基数的,而不是以出席董事数为基数的,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
第22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该决议违背了《公司法》第ll2条的规定,属于无效的协议,但公司法对于股东会决议的无效请求,并未规定股东的持股比例,即任意股东可以提出,故D错误。

第4题:

下列有关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董事会会议应有董事人数的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B.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


答案:C
解析:

第5题:

明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2007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等共四位董事出席,董事戊由于身体不适书面委托丁代为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1/2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答案:A,C,D
解析:
。《公司法》第112条第1款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位,符合举行董事会会议关于出席人数的规定,可以举行董事会会议;但是因为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导致董事会的决议实际上只有4名董事通过,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该决议无效,A、C、D的说法错误,B的说法正确。该法第113条规定: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故ACD错误,应选。

第6题:

大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和,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有关该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B
B。解析:《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董事会的决议实际上只有4名董事通过,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该决议无效。

第7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二分之一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ACD

第8题: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4名成员未出席。董事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1/2

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

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


正确答案:ACD
[考点]董事会决议的效力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时无效;而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决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则该决议可撤销。
《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本题中,华胜股份有限公司共有9名董事,有5名董事参加董事会,虽然丁中途退席,但退席行为视为弃权,董事会的参加人数仍为5人,过半数,因此该会议的举行合法有效。但本题中董事会的决议仅有4名董事通过,违反了公司法对通过决议的最低董事人数的限制,这种限制不属于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程序性事项,而属于公司法对于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最低人数的强制性实体规范,因此华胜公司只有4名董事通过的决议为无效决议。而非可撤销决议。故B项正确,而ACD项错误。

第9题:

下列有关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董事会会议应有董事人数的1/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
B.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董事的一致通过
C.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


答案:C
解析: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10题:

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甲,乙、丙、丁共四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2名成员未出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不够,不可举行
B、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可以委托监事出席会议
C、董事会会议中甲、乙、丙、丁四人通过决议即有效
D、董事会决议应当作成会议记录,应由全体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董事会一共6名成员,所以只要4名董事出席会议即可举行,4名董事通过决议即有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所以选项B错误。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所以选项D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