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11月有如下主要业务:(1)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

题目
问答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11月有如下主要业务:(1)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80万元,加工费用20万元,材料已发出。(2)出售一厂房,厂房原价15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出售所得收入1000万元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万元。厂房已清理完毕,营业税税率5%。(3)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5万元,无形资产的原值为30万元,已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是6万元,没有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税税率5%。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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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

A、720万元

B、737万元

C、800万元

D、817万元


正确答案:A

第2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AC
解析:由于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不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由于,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支付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借方,也不会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的加工费、负担的运杂费和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及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第3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它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门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 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 )万元。

A.270 B.280 C.300 D.315.3


正确答案:A
本题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0
     贷:原材料 180
  借:委托加工物资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0
     贷:银行存款 135.3
      借:原材料 27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70
  所以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180+90=270万元。

第4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4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32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  )元。

A.6430
B.6300
C.6000
D.6640

答案:C
解析:
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则收回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4000+2000=6000(元)。

第5题:

M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0%。M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 36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2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34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540

B.600

C.560

D.530.6


正确答案:C
解析:由于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因此,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先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妁消费税。所以此题中实际成本=360+200=560(万元)。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正确答案:A
解析: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单独核算: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本题的处理在新准则中没有变化,不过“应交税金”科目变为“应交税费”科目。

第7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且为非金银首饰),该批原材料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支出中,能增加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的有( )。

A.支付的加工费

B.支付的增值税

C.负担的运杂费

D.支付的消费税

E.支付的材料费


正确答案:ACE

第8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270

B.280

C.300

D.315.3


正确答案:A
解析:该批原材料的成本=180+90=270(万元)。

第9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支付消费税为30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  )万元。

A.270

B.280

C.300

D.315.3


选A

增值税15.3是可以抵扣的,所以不算入成本
因为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是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
所以消费税也是可以抵扣的
答案是270万元  180+90=270

第10题:

(2016年)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4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和增值税34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300元,税费已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甲公司准备将该批材料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的入账价值是( )元。
  

A.6430 
B.6300 
C.6000 
D.6640

答案:C
解析:
材料的入账价值=4000+200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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