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可以向经历亲人丧失的孩子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的建议不正确的是()

题目
单选题
下列关于可以向经历亲人丧失的孩子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的建议不正确的是()
A

给孩子安全感,是他们感受到关爱

B

不要让孩子有任何开口讲话的压力

C

当孩子倾听时认真倾听

D

回避孩子的问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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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不属于监护终止的原因的有()。

A.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C.监护人丧失了行为能力

D.未成年人的父母辞去监护义务


参考答案:D

第2题:

运用“我信息”进行沟通时需要清晰表达的几个要素是()。

A、引发父母困扰的孩子的行为

B、父母的感受

C、孩子的行为对父母的影响

D、父母建议或希望


正确答案:ABCD

第3题:

关于赌博问题,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未成年人偶尔参与的赌博没关系,只要不上瘾就行

B.父母发现孩子赌博,只要批评教育就可以了

C.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义务制止未成年人的赌博行为

D.赌博是一种消遣,与违法无关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十四岁,甲的父亲因车祸身亡,母亲乙领取了包含甲的生活费在内的赔偿款后,未再与甲共同生活,甲与其祖父母共同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也由其祖父母支付。甲的祖父母要求乙返还甲的生活费被乙告知已挪作他用。就此,关于监护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是甲的监护人
B.甲的祖父母是甲的监护人,有权要求乙归还甲的生活费
C.甲的祖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乙的监护人资格
D.监护人发生变更的,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答案:A,C
解析: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位的监护人,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作为甲的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民法总则》第36条规定了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情形,监护人有规定的情形的。法院有权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故选项C正确。选项D中,未成年人监护的规定。其监护人并不限于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还可以由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本题答案为AC。

第5题:

下列哪些未成年人不可以被收养?()

A、小张属于父母超生的孩子

B、小王是丧失父母的孤儿

C、小刘的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他长大

D、小李被遗弃在孤儿院,且查不到其生父母


答案:A

第6题:

未成年人的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或被取消监护资格,下列选项中,有法定义务担任监护人的是()。

A.祖父母;外祖父母

B.成年兄姐

C.叔;姑

D.姨;舅


参考答案:A, B

第7题:

在下列教师如何指导孩子与家长沟通的描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A、教师要告诉孩子理解家长的焦虑和为孩子好的初衷

B、教师要告诉孩子,可以尽情地向家长提要求

C、教师要告诉孩子在向父母表达需求的同时,也要思考自己是不是尽力完成了学习任务,满足了父母的需求

D、父母有义务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没有义务满足额外的需求


答案:B

第8题: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到场。

A.无需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可以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C.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D.适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参考答案:C

第9题: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__________到场。( )。

A、无需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可以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C、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参考答案:C

第10题:

关于监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成年人甲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甲的监护人,遗嘱监护人的确立自遗嘱订立时发生效力
B.未成年人甲的父母之外的人,如果对于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C.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某大学教授杜某可以与其喜欢的学生李某签订协议,约定当杜某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由李某担任监护人,此约定的性质为附期限的委托监护
D.可能的临时监护人包括: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和父母所在的工作单位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29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但是,订立的遗嘱是在订立遗嘱的父母死亡时发生效力,不是订立之时,A错误。值得进一步说明的是,如果父母分别订立了两份不同遗嘱,则应当按照遗嘱的一般规则,执行最新的;如果父母一方订立了遗嘱,订立遗嘱一方死亡而另一方依然健在且没有不适合做监护人的情形的,遗嘱也不生效,应当等到另一方也死亡时发生效力,否则,就会出现一方通过遗嘱剥夺另一方作为法定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民法总则》第31条第1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据此,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B正确。《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据此,杜某确实可以与李某签订书面合同确定自己未来的监护人,但是,协议是在委托人部分或全部丧失行为能力时才发生效力。至于委托人何时会陷入没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状态,明显属于未来、不确定、可能、合法的事实,是附条件的委托,不是附期限,故C错误。《民法总则》第31条第3款规定,临时监护人不包括父母所在的单位,故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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