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2017年真

题目
单选题
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2017年真题]
A

提存

B

抵销

C

混同

D

免除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适用抵销的条件包括:①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②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③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④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本题中,甲乙互负金钱给付债务,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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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设甲与乙、乙与丙的债权为金钱债权,且数额相等。法院判决甲的代位权诉讼胜诉,由丙向甲履行,但在履行中丙发生无力履行的情况。他们之间的债权关系如何?( )

A.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乙与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C.甲仍有权向乙追偿未获清偿的部分

D.甲只能向丙取得偿还


正确答案:ABD
本题涉及代位权诉讼判决后的效力问题。依照《合同法解释(一)》之规定,代位权诉讼胜诉后,人民法院判决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消灭效力,故AB选项正确。实际上,因判决在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第2题:

甲欠乙人民币3000元,而甲为乙修电脑,乙应向甲支付修理费1000元。则乙的全部债务与甲的部分债权可以适用( )。

A.混同

B.提存

C.抵销

D.免除


正确答案:C
债的抵销是指互负同类给付债务的双方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充抵,以相互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 

第3题:

甲向乙借了3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收音机,修理费恰好是30元,则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 A.提存 B.混同 C.抵消 D.免除


正确答案:C
考核第33章合同法,本题虽然灵活,但不难判断考点,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各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第4题:

甲、乙系邻居,同时购买了同款手表,甲的手表放在抽屉里,但甲忘了。一日,乙到甲家闲聊,走时乙的手表丢在甲家,甲以为该表为自己的手表,发现该表走时不准,便找丙修理,花去修理费50元。表修好后,乙找到甲索要,甲仔细一看,该表不为自己所有,而为乙之手表,甲便将该手表还给乙,同时要求乙支付50元的修理费。对该50元的修理费,应如何定性?()

A:乙可不支付50元的修理费
B:乙应根据不当得利支付50元的修理费
C:乙应根据无因管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D:乙应根据无权代理支付50元的修理费

答案:B
解析:
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必须为他人之利益,而甲在修理手表时不知自己非所有人,没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因此不构成无因管理。无权代理要求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而甲在修理手表时是以自己而非乙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代理。不当得利只要求形成事实上的不当得利关系,一方受有利益,一方受有损失,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本题乙属于不当得利,应支付50元的修理费,只有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第5题: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乙自己的名义出售其笔记本电脑,约定价格5000元,并约定酬金,双方未约定其他。后乙将该笔记本电脑以5800元卖给丙,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为行纪合同
B.乙以高于约定价格售出笔记本电脑,甲应当增加乙的酬金
C.高出的差价部分属于甲
D.高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乙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行纪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414条规定,甲与乙之间为行纪合同,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选项B、D错误,选项C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C。

第6题:

乙于1999年3月向丙借了一万块钱做生意,但经营不善导致在甲乙离婚时尚有2000块钱无法偿还给丙,关于这2000块钱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独自偿还

B.甲独自偿还

C.甲乙共同偿还

D.可以不用偿还


正确答案:C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7题:

甲乙两人共同投资一件收藏品,约定好费用支出均分,利润也均分。某次甲给了乙500元用于支付专家鉴定费,结果专家只向乙收取了300元鉴定赞,但乙忘记将余下的钱给甲。后收藏品以20000元的价格转手,问此时甲乙应该各拿走多少钱()

A、甲10050元,乙9950元
B、甲10200元,乙9800元
C、甲10150元,乙9850元
D、甲10350元,乙9650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基本经济利润问题。专家鉴定费300元,每人出150元,甲出500元,甲多出500-150=350元,所以甲应得350+20000/2=10350元。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知识点】基本经济利润

第8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甲在乙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乙履行,乙拒绝

B.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C.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D.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AC
「考点」抗辩权
「解析」A选项中乙行使的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因此A为应选项。
B选项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其中乙否认的是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属于否认权问题。否认权与抗辩权的区别是,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抗辩权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为条件,而否认权与此不同,行使否认权的一方与对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 C选项中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行使的是永久抗辩权。抗辩权可以分为永久的抗辩权和延期的抗辩权。永久的抗辩权可以永久的对抗他人的请求,而延期的抗辩权只能暂时对抗他人的请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对于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因此C为应选项。
D选项是行使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追认权、撤销权、抵销权等。根据《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乙主张撤销合同是行使撤销权的表现。

第9题:

甲、乙均为自然人,甲曾向乙借钱1000元, 后在一次吃饭时,乙当众向甲表示该钱不用偿还,甲当 场表示一定要还,后甲乙因矛盾闹翻,乙要求甲还款 1000元,遭到甲拒绝,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铕误 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债务因乙的免除行为而消灭
B.甲与乙之间未形成赠与合同关系,甲仍应还该 1000 元
C乙对甲的债权自乙要求甲还款时起算诉讼时效
D.乙对甲的债权自甲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利息

答案:A,C
解析:
。甲、乙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该借款为 自然人借款,未约定利息的为无息借款,但自然人借款 自债务人拒绝还款之日起计算利息,故D选项正确。 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故C选项错 误。对于债权人乙的行为,表面上为债的免除,但该行 为当场遭到债务人的拒绝,应视为当事人间未形成赠 与合同,因为赠与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 要件,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题应选AC。

第10题:

甲因与乙有矛盾,将乙的3头奶牛毒死,造成乙损失8万元。甲与乙达成协议:“甲向乙赔偿奶牛损失8万元,乙不得向公安局告发甲”。乙获得8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甲被判刑。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乙乘人之危,甲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得到的该8万赔偿费为不当得利

答案:A,B,C,D
解析:
甲将乙奶牛毒死,造成乙财产损失8万元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而得以免除,甲乙之间不得告发的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数额的约定有效,因此,该协议为部分无效合同,因此AC选项错误。乙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B选项错误。因为甲乙之间关于赔偿8万元的约定有效,因此乙没有不当得利,D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应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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