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错
第1题:
对抽象类的描述错误的是( )。
A.必须被继承使用
B.方法必须被重写
C.不能实例化
D.用final 修饰符修饰
第2题:
以下关于final关键字说法错误的是( )(两项)
A)final是java中的修饰符,可以修饰类、接口、抽象类、方法和属性
B)final修饰的类肯定不能被继承
C)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载
D)final修饰的变量不允许被再次赋值
第3题:
下列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
B.抽象类做抽象父类,也可以做抽象子类和抽象方法
C.抽象方法不一定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
D.声明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重新定义
第4题:
A、类
B、接口
C、方法
D、变量
第5题:
下列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
B.抽象类可以做抽象父类,也可以做抽象子类和抽象方法
C.抽象方法不一定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
D.声明为final的力法不能在子类中重新定义
第6题: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
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第7题:
A.被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可以被多次赋值
B.被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为常量
C.final只能在接口中修饰成员变量
D.以上都不对
第8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
B.用final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能再被子类重写
C.抽象类中一定要包含abstract方法
D.某个类中包含了abstract方法,该类可以不声明为abstract类
第9题: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
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
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
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第10题:
A、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可以被重新赋值
B、final修饰的变量被称之为常量
C、final修饰的基本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值
D、final修饰的引用数据类型变量,不能改变其地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