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其特点有哪些?

题目
问答题
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其特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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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述集体劳动争议的特别处理程序。


参考答案:1.管辖。县级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报请市(地、州、盟)仲裁委员会处理。
2.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委员会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特别仲裁庭由3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
4.开庭仲裁。仲裁庭对集体劳动争议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庭场所可设在发生争议的企业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
5.调解。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或者促成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召开协商会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自送达或布告公布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6.裁决。调解或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送达当事人,或用“布告”形式公布。
7.仲裁时限。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
8.汇报。仲裁委员会对受理的集体劳动争议及其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第2题:

与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及简易程序相比,民事特别程序的特点是:()

A:特别程序只适用于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即只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
B: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没有原告和被告
C: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全部实行一审终审制
D:全部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民事特别程序的特点。详解:依《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可知A、B项正确。此类案件仅称为起诉人或申请人,并无原告和被告;民事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增加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依《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全部实行一审终审制,可知C项正确。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出现新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这与通常诉讼程序中必须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才能将确有错误的已生效判决撤销不同。因此,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D项正确。

第3题:

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 )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

A.10人

B.20人

C.30人

D.50人


正确答案:C
考点:教材第385页

第4题: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

A.申请和受理
B.开庭和裁决
C.结案
D.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团体争议的处理
E.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

答案:A,B,D,E
解析:

第5题:

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其特点表现是( )。
A.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B.劳动争议仲裁庭为特别合议仲裁庭,由3人以上的单数仲裁员组成
C.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
D.影响范围大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县级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报请市(地、州、盟)仲裁委员会处理;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以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E.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答案:A,B,C,D,E
解析:

第6题:

我国劳动者争议的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答案: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司法机构。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申请、实施调解、制作调解文书。

第7题:

集体劳动争议与团体劳动争议的区别是( )。
A.当事人不同 B.内容不同 C.处理程序不同D.性质不同


答案:D
解析:

第8题:

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 )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

A.10

B.20

C.30

D.50


正确答案:C
集体劳动争议是指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

第9题:

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有什么特点?


答案:
解析: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2)劳动争议仲裁庭为特别合议仲裁庭,由3人以上的单数仲裁员组成。
(3)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应当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
(4)影响范围大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县级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报请市(地、州、盟)仲裁委员会处理;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以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5)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6)仲裁庭应按照就地就近原则进行处理,开庭场所可设在发生争议的企业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受理的劳动争议及其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此外,根据《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工会组织应积极参与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活动。该办法规定:
(1)发生集体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依法参与处理。工会参与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积极反映职工的正当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因集体劳动争议导致停工、怠工的,工会应当及时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第10题:

集体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的一般程序与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一般程序:
1、调解组织(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作用的重要方面)。
2、调解员。
3、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
(2)调解受理;
(3)调解前准备;
(4)实施调解(步骤:组织召开调解会议;报告到会人员基本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意见,进一步核准事实;调查人员公布核实的情况,说明调解组织对争议的调查结果和调解意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5)调解终结(方式:当事人自行协调;当事人撤回申请;当事人拒绝调解;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调解协调机制:
1、明确重大争议应急调解协调的职责分工。
2、排查重大争议隐患。
3、妥善处理重大争议案件。
4、落实重大争议信息报告制度。
原则:三方原则;和解和共识原则;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及时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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