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建筑公司与乙食品厂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甲建设公司为乙食品厂承建家属楼一栋,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工程如期竣工后,食品厂因经营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试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下列哪些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A首先催告乙食品厂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B如果逾期仍不支付,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家属楼C也可以与食品厂协商将该楼折价D建筑公司对该楼卖得的价款与食品厂的其他债权人按照比例分配

题目
多选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食品厂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甲建设公司为乙食品厂承建家属楼一栋,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工程如期竣工后,食品厂因经营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试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下列哪些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
A

首先催告乙食品厂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

B

如果逾期仍不支付,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家属楼

C

也可以与食品厂协商将该楼折价

D

建筑公司对该楼卖得的价款与食品厂的其他债权人按照比例分配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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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办公楼的合同。关于此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

A.乙公司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建筑队,但对工程质量应由乙公司对甲公 司承担全部责任

B.如果甲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对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乙公司催告,在合理期 限内仍不支付,则乙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办公楼依法拍卖,并就拍卖 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D.如果有关勘察单位违约未按时提供勘察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甲公司应当对乙公 司的停工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第2题:

甲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一建筑工程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机械厂一新办公楼,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为5000万元。工程按约定工期完工后,机械厂因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则该建筑公司可采取哪些措施?()

A:催告机械厂在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
B:3个月后,与机械厂协议,以该办公楼折价,从中优先受偿
C:3个月后,委托拍卖公司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
D:3个月后,申请法院将该办公楼拍卖,从中优先受偿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3题:

建筑公司与开发商甲签订了承建甲开发项目中的商业大厦的合同,工程竣工后,因该开发商资金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工程款.依《合同法》,建筑公司的下列实现债权的方式正确的是:( )

A.给予开发商一个合理期限,要求甲还款

B.如果因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遂与甲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折价的价款优先受偿

C.如果因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遂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业大厦拍卖,就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如果因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遂将该商业大厦卖于另一开发商,就买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ABC
59.答案:A、B、C 考点: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讲解:《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因此,ABC选项均正确。承包人无权擅自将该工程卖于第三人以优先受偿,D选项错误。

第4题:

A建筑公司与B置业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A建筑公司为B置业公司承建写字楼一栋,工程总造价15000万元,由A建筑公司全额垫付资金,合同约定工程竣工时B公司全额付款,逾期一天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程建设过程中,B公司用在建工程向C银行抵押借款,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工程如期竣工后,因写字楼出租状况不佳而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经A建筑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B置业公司表示仍无法支付工程价款。A公司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写字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A公司的垫资按工程欠款处理
B.A公司应当自B公司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法院拍卖该写字楼
C.对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A公司优先于C银行受偿
D.A公司有权要求从写字楼拍卖款中优先清偿自己的垫资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工程款的结算。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违约金。选项D错误。

第5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经过乙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丁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丙也未向丁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可以追加乙为第三人
D.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甲可以追究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责任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题中,乙公司将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其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丁公司,都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甲大学与乙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则合法有效,并不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相关事由,故A、B两项错误。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故C项正确。《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据此,D项正确。注意,在此司法解释出于保障建设工程款与工程质量的需要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原理让位于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思维。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由乙公司承包甲公司办公楼的合同。关于此合同表述错误的是()。

A、乙公司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给其他建筑队,但对工程质量应由乙公司对甲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B、如果甲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对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乙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则乙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办公楼依法拍卖,并就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D、如果有关勘察单位违约未按时提供勘察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的停工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

第7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答案:A,B,D
解析: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故A项错误。尽管合同无效,但丙可以基于其完成建设工程的事实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丙与甲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丙不能要求甲支付工程款。故C项正确,D项错误。B项内容没有法律依据,故也错误。

第8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娱乐城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甲建筑公司为乙娱乐城承建家属楼一栋,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工程如期竣工后,娱乐城因经营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实现自己债权的方式有( )。

A.催告乙娱乐城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

B.如果逾期仍不支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家属楼

C.将所承建的家属楼留置

D.建筑公司只能对该楼卖得的价款与娱乐城的其他债权人按照比例分配


正确答案:AB
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6条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A(催告娱乐城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符合法律规定;B(如果发包方逾期还未支付,可以选择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工程)也符合要求;C(留置家属楼)于法无据,因为担保法上的留置权只针对加工、保管等合同中的动产标的而言;D(建筑公司只能就工程拍卖款与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按比例分配),也不符合规定,因为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可以优先受偿“。综上,正确答案为AB。

第9题:

甲超市与乙食品厂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食品厂应在农历八月十五日前两周,向甲超市交付各色月饼1万盒。依照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全部成品、原料烧毁,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严重损坏,乙食品厂要推迟1个月履行合同,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
C.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不能按时交货,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但因该损失系不可抗力所致,故甲超市无权要求食品厂赔偿损失
D.如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产品严重受损,乙食品厂仅能按照交付6000盒各色月饼,甲超市应当接受,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如果乙食品厂发生重大火灾,致乙食品厂机器及其他成品、原料严重受损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或乙食品厂必须推迟1个月履行的,因月饼系时间性要求极强的食品,推迟1个月履行,会严重损害甲超市利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则甲超市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甲超市有权要求乙食品厂赔偿损失。

第10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要求乙支付工程款
D.丙不得要求乙支付工程款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工程分包,分包无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所以选项B错误。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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