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对外国法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该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
主要有: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英美等普通法系国家和部分拉美国家采用这种做法。它们把外国法不是看做法院应主动适用的法律,而是视为当事人引用来主张自己权利的事实。外国法中有无相关规定及其内容如何,须由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查明的义务。证明的方法可以是当事人在诉状中引用该外国法或请有关专家提供证言。当双方当事人对该外国法的内容有争执时,由法院断定哪一方的主张是正确的。
(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当事人举证。这主要是把外国法也看做法律的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的做法,如意大利。
(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等国便采用这种作法,但更重视法院的调查。
第2题:
我国对查明外国法所规定的途径是法院在无法自己查明外国法时可采用的:()
A、必须适用的方法
B、可以适用的方法
C、辅助性方法
D、强制性方法
第3题:
简述中国适用的外国法查明的方法.
当事人提供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华使领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由与中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质与作用1.实质公共秩序保留不仅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政治概念。其实质是国家在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过程中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重要工具。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办法。
国法不能查明时的办法主要有:
(1)以内国法取而代之;
(2)推定外国法与内国法相同,故而适用内国法;
(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4)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法律;
(5)适用一般法理;
(6)辅助连结说。
第7题:
A.人民法院查明
B.仲裁机构查明
C.行政机关查明
D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
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
第8题:
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的解决方法。
(1)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大多数国家采用。
(2)类推适用内国法。
(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4)适用一般法理。
(5)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第9题:
第10题:
对外国的查明,有哪几种不同的方法?我国法律对此问题有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