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技术维护费不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专用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专用设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第1题:
第2题:
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冲减()科目。
第3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科目。
第5题:
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是否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第6题:
纳税人从2011年12月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7题:
企业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第8题:
第9题:
纳税人从2011年12月起,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及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可以(),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10题:
从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开票机)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