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已收到预售款并已经缴纳了营业税,但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如何处理?
第2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款如何开具发票?
第3题:
第4题:
房地产企业,预售时已在地税预缴营业税并开具营业税发票,现在要开大票给个人,在开票系统中如何操作?
第5题:
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的并已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发票的时候适用税率是多少?如何申报?
第6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如何开票?
第7题:
纳税人已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如何处理?
第8题:
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项目,与业主进行了工程结算,已开具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和缴纳营业税的,但业主拖欠工程款,营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第9题:
房地产老项目预收款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票,现在开具普票,申报表如何处理?
第10题:
出售房屋,已经在地税缴纳,已经开具预缴发票,尚未换成国税的大发票,现企业预缴发票丢失,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