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20×1年5月9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商品,发出材料一批,共计60000元。5月20日,商品加工完成,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8000元,增值税为1 360元,该批商品收回后将用于销售。5月22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商品,并支付运杂费500元,商品已验收入库。甲公司该批商品的人账价值应为( )元。
A.60500
B.68000
C.68500
D.69860
第2题:
第3题: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艘船舶定制合同,价值5000万元。甲公司按时完成合同,但尚未通过乙公司检验
B.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某产品,甲公司承诺,如果售出商品在2个月内因质量问题不符合要求,客户可以要求退货。由于该产品是新产品,甲公司无法可靠估计退货比例
C.甲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乙公司,为保证到期收回货款,甲公司暂时保留该货物的法定所有权
D.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约定于6个月后将所售商品购回,当时的售价并不公允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2010年5月甲公司购进一批国内组装的彩色电视机。甲公司明知该商品为国内组装却在商品标识上及商品广告上均谎称该商品为日本原装进口的彩电,并以进口彩电价格销售。
2010年5月9日,乙咨询公司明知甲公司彩电商品谎称为进口商品而以咨询公司名义购10台彩电。第二天乙咨询公司以甲公司有欺诈行为为诉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甲公司对其进行赔偿。
2010年5月9日下午,丙也到甲公司购置彩电.丙详细询问导购员彩电是否原装进口。导购员肯定回答:“绝对是从日本原装进口,所以不参与国产货的价格降价战,优质优价。”丙购买时,甲公司开具发票的货名上注明原装进口彩电,价款为每台人民币3000元。数日后丙偶尔发现电视一处标示为国内某地生产而产生疑惑,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依然坚持商品是原装机,只有外壳使用国内部件。丙诉诸法院要求甲公司赔偿。
(1)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什么义务?
(2)乙咨询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其进行赔偿?为什么?
(3)丙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支持?如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甲公司应向丙赔偿的数额是名少?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