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化工厂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排放废水进入某村三湾河,该村农民在插秧期间,不了解该厂排污情况,抽用了该三湾河水,造成秧苗大

题目
问答题
某市化工厂在正常作业情况下,排放废水进入某村三湾河,该村农民在插秧期间,不了解该厂排污情况,抽用了该三湾河水,造成秧苗大面积死亡。市环保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员到现场,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进入厂区没有通知厂方人员到场即取样监测。经过调查,确认秧苗死亡原因系抽用因被该厂超标排放废水而污染了的河水所致。市环境监察支队遂决定由该化工厂赔偿农民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该化工厂认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拒不支付赔偿款。市环境监察支队只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请问:某市化工厂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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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与水俣病发生相关的因素中不能确定的是

A、鱼内甲基汞含量过高

B、母亲在水俣湾打鱼为生

C、食物链

D、在水俣湾游泳

E、化工厂排放无机汞


参考答案:D

第2题:

下列何种因素与水俣病的发生相关关系不能肯定

A.鱼体内甲基汞含量过高

B.母亲在水俣湾打鱼为生

C.食物链

D.在水俣湾游泳

E.化工厂排放无机汞


正确答案:D

第3题:

某工厂向附近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A.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C.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某丙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2000元,丙意欲起诉,应将该厂与赵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村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以及造成牲畜大量伤亡,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第4题:

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的有(  )。
A.因自然灾害引起鱼类死亡
B.该损害系另一工厂再次排放废水,使得本厂废水与该厂废水结合所致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答案:A,B,C,D
解析:
【精解】本题考查的是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A项错在:如果系自然灾害引起鱼类死亡,必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B项错在:两种行为结合导致损害,系共同侵权该化工厂不能免责。C项错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实行无过错责任,化工厂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D项错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

第5题:

: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

A.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条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C.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某丙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与赵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


正确答案:B
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以及《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当不可抗力引起损害并且加害人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的,才免责。《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因此B正确。

第6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所发生的环境损害后果,化工厂可依法免于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

A.由于操作员没有按照规定检验仪表,使密闭在蓄水池中的废水外溢,污染了化工厂外的河水,致使周围农民利用该条河水灌溉的种植农作物严重减产,直接经济损失达20多万元

B.农民李四因仇恨张三,故意将化工厂排放出的废水引流到张三养殖的鱼塘内,致使张三养殖的鱼苗全部死亡,遭受3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C.某年夏天,由于化工厂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致使其向大气中排放的微量酸性物质在久不能散的逆温条件下形成酸雨,造成周围居民健康受害

D.农民王五听说化工厂排放的废水中含有氮肥等物,于是,就趁夜晚连续多日偷灌化工厂废水入自己的菜地。可是,当他将成熟蔬菜送到有关机关进行检验准备上市时,却被检验部门告之,因蔬菜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而予以没收、销毁。王五由此遭受经济损失达5万多元


正确答案:BD
【考点】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解析】环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三:(1)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措施仍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2)受害人自我致害;(3)第三人过错。根据上述第(2)、(3)项免责情形,可知本题应选BD。

第7题:

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了排污费。某日,工厂技术人员于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

A.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某丙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13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于某列为共同被告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条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C.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D
「考点」环境污染侵权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因此,即使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也应该向甲承担赔偿责任。同理,该厂应该向乙承担赔偿责任。由此,C项错误,B项正确。A项中,于某属于该厂技术员。其操作失误给丙造成的损失,属于职务侵权行为,应由该厂承担责任。因此,丙应以该厂为被告起诉。因此。A项错误。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3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禽大量伤亡,对直接责任人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B正确,ACD错误。

第8题:

某工厂向附近的一条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部门缴纳排污费。一次,由于技术员张某的错误操作,导致排出废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工厂在河边装上围栏并贴出告示。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附近某村民甲因看管不严,其自家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水而死,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B.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接近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头牛因饮此河水而患病,致使丧失耕作能力,该厂要承担赔偿责任

C.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附近某村民丙的农田,造成庄稼损失2000元,丙欲起诉,应将该厂和张某列为共同被告

D.该厂超标排污致使附近丁村的农作物大面积死亡、牲畜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根据《民法通则》第124条的规定,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归责。因此选项A、选项B中的行为都应当由工厂承担责任,故选项8正确。选项C中的张某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责任。选项D中的环境污染行为,后果严重的,会产生刑事责任,故不正确。

第9题:

在联锁正常的情况下,造成三通阀(HV301)切排放的原因有哪些?


答案:(1)按下联锁启动键,(2)闪蒸罐超高料位,(3)闪蒸罐超高压,(4)闪蒸罐顶部气相丙烯温度低。

第10题:

某企业外派含镇、铜的废水,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关于污染物控制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含镇、铜的废水均在车间排放口采样监控
B.含镇、铜的废水均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监控
C.含铜废水在车间排污口采样监控,含镰废水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监控
D.含镖废水在车间排污口来样监控,舍铜废水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监控

答案: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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