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女方名义存下的,婚礼上给的彩礼(该彩礼中一部分是男方亲属给的彩礼,一部分是女方的陪嫁)归谁?

题目
问答题
在离婚时,女方名义存下的,婚礼上给的彩礼(该彩礼中一部分是男方亲属给的彩礼,一部分是女方的陪嫁)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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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叙述离婚时关于彩礼退还的问题。


参考答案: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2题:

公民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下列男方提出离婚的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
B: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
C:男方在女方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D:男方在女方失业后三个月内提出离婚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3题:

们于2000年按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但没有办理结婚证,之后生育了一个女儿。现在感情不和,我想提出“离婚”,但因为结婚时,男方给付了我三万元的彩礼。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我退还彩礼金,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们生育的子女和财产问题怎么办?对方要退还彩礼有依据吗?


参考答案:

你们之间没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其本身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一方属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因为此种情况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因为当事人在同居中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关系,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对于彩礼金是否返还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对于彩礼金,你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返还。


第4题:

在离婚时,女方名义存下的,婚礼上给的彩礼(该彩礼中一部分是男方亲属给的彩礼,一部分是女方的陪嫁)归谁?


正确答案: (1)陪嫁应是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婚礼上收的礼金:如果是在领结婚证后举办的婚礼,所收礼金就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领证之前举办婚礼:男方的礼金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礼金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5题:

哪些情形下,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正确答案: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项以双方离婚为退还彩礼条件。

第6题:

某男按当地习俗向某女友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某男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某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打的,仍可主张返还。


正确答案:C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高婚为条件。据此可知,如刘某男和某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在双方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故C项正确,当选。A、B、D均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7题:

刘男按当地习俗向戴女支付了结婚彩礼现金10万元及金银首饰数件,婚后不久刘男即主张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故不能主张返还

B.刘男主张彩礼返还,不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C.已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可主张返还

D.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已共同生活的,仍可主张返还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11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选项 A 错误。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因为婚前给付彩礼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主张返还。选项 B 错误。刘男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主张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可主张返还彩礼。

第8题:

离婚或退婚时,可否请求对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和嫁妆?


参考答案: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10条,下列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支持:(一)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三)款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19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司法解释三 :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9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B、接受彩礼一方提出离婚的
  •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 D、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正确答案:A,C,D

第10题:

在封建社会,为什么男女订婚,男方要给女方送彩礼?


正确答案: 在对偶婚时期,聘礼是表现男子能担任家庭和社会的责任的标志。这反映出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私有制社会中,财富和权力在女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而这种以表达男子维系家庭能力的风俗,到现代社会也没有骤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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