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下列哪一位不可以是王先生的第一继承人()。A 大王的儿子B 小王的儿子C 大王的妻子D 大王

题目
单选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下列哪一位不可以是王先生的第一继承人()。
A

大王的儿子

B

小王的儿子

C

大王的妻子

D

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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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下列哪一位可以分得王先生的遗产()。

  • A、小王的儿子
  • B、王先生的弟弟
  • C、小王的妻子
  • D、大王的妻子

正确答案:D

第2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总额为()。

  • A、500万元
  • B、250万元
  • C、无法判断
  •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B

第3题:

王先生有两个儿子。2017年5月,他因与次子发生口角后怒气冲冲离开家,在马路上不幸被车撞倒,生命垂危。在医院抢救时,王先生考虑到自己情况危急,当着两个儿子和三名护士的面交代:“我死后的全部财产留给大儿子”。后王先生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王先生的两子就次子能否继承遗产的问题发生纠纷。关于其次子继承权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次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王先生口头遗嘱交代遗产由长子继承
B.次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王先生无权立遗嘱剥夺他的继承权
C.次子有权继承遗产,因为王先生所立遗嘱无效
D.次子无权继承遗产,因为王先生与次子争吵导致王先生发生车祸

答案:A
解析: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制作方便、简单,但容易被篡改、伪造,故通常加以一定的限制。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题干中王先生在立完口遗嘱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故其所立口头遗嘱有效,次子无权继承。

第4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从该例中,你得到的启示是()。

  • A、王先生应该提前购买意外险
  • B、王先生应该及早进行财产传承规划
  • C、王先生应当为妻子、父母和孩子购买保险
  • D、王先生与父母和弟弟的关系很复杂

正确答案:B

第5题:

王先生有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女儿叫王华,两个儿子是大王和小王。长子大王1995年因病死亡,大王的儿子和母亲张某在一起生活。1998年,王先生患病不起,亲笔立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由女儿王华和儿子小王继承。王先生死亡后,王华和小王分割了王先生的遗产。此时王先生的大儿媳张某提出王先生生前的遗嘱无效,声称她和大王的儿子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几种继承关系不是本案涉及的有()。

  • A、代位继承
  • B、遗嘱继承
  • C、转继承
  • D、法定继承
  • E、遗赠

正确答案:C,D,E

第6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第一顺序人中不包括()。

  • A、父母
  • B、弟弟
  • C、妻子
  • D、儿子

正确答案:B

第7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继承遗产。

  • A、儿子
  • B、妻子
  • C、父母
  • D、弟弟

正确答案:D

第8题:

共用题干
王先生和张女士于1992年2月结婚,王先生带有一个5岁男孩小王,张女士带有一个9岁女孩小张。成婚后,张女士全职料理家务。2012年,小王参加工作,为了工作方便,搬出去住。2015年7月,王先生因病去世,后来小张也下岗失去了工作。张女士没有了生活来源,迫于生活压力,张女士向法院申诉,要求小王承担对自己的赡养义务。根据案例回答23~27题。

王先生死后,关于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均额分配
B:应当给王女士适当多分
C:应当给小张少分,因为小张不是王先生的亲生女儿
D:应当给小王多分,因为小王是王先生亲生儿子

答案:B
解析:
本案例中张女士和小王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王女士也没有收养小王,不成立母子关系和养母子关系,更不是姻亲关系。小王是王某和其前妻所生之子,因此与张某之间是继母子关系。


小张虽然是王先生的继女,但是王先生与小张生活了二十多年,并且对其进行教育抚养,形成了教育抚养关系,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规定,小张和小王享有同样的继承权,不因其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王女士年老,又没有生活来源,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可以适当多分。


小王的死亡发生在王先生死亡后遗产分割前,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因此应当发生转继承,而非代位继承;根据《继承法》关于转继承的规定,小王应当继承的份额由王甲、小王之妻和张女士继承,小张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小王在王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后长期与其共同居住,张女士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并付出相应的抚养教育费用,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小王对张女士有赡养的义务。赡养案件不是复议前置案件,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应当受理,不得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9题: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例涉及了下列哪一项继承方式()。

  • A、代位继承
  • B、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 C、遗嘱继承
  • D、转继承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应该按照()方式继承。

  • A、法定继承
  • B、协商继承
  • C、推定继承
  • D、抚养继承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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