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票据以背书方式发生了以下流转:乙—丙—丁—戊。戊将丙划去,再将票据背书给己,己为最后持票人。试问?(1)戊划去丙的行为叫做什么?(2)戊划去丙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3)戊划去丙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为什么?(4)对己来说此票据的债务人有哪些?

题目
问答题
甲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票据以背书方式发生了以下流转:乙—丙—丁—戊。戊将丙划去,再将票据背书给己,己为最后持票人。试问?(1)戊划去丙的行为叫做什么?(2)戊划去丙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3)戊划去丙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为什么?(4)对己来说此票据的债务人有哪些?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背书人分别是乙、丙、丁、戊,己是持票人。现查出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和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乙系无行为能力人,并在变造之前签章,但不知丙是在变造之前还是变造之后签章。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汇票中的金额被变造,导致该汇票无效

B.乙的签章和丙的签章无效,甲、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C.甲、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丙、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D.甲、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正确答案:D
  【考点】票据变造的责任承担
    【解析】按照法律的规定,本题的法律关系应当作如下解释:乙是无行为能力人,其签章无效,因此,乙不是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其签章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其他的前手都要对自己的后手负责,丙、丁、戊、己在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跨过乙向甲主张权利;甲是在票据变造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按照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丙不能辨别是在票据变造之前还是变造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对原记载事项负责;丁和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的.对变造之后的票据金额向己负责。因此,本题选D

第2题:

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有:

A.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入履行票据义务

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正确答案:C
32.【答案】c 【考点】 票据违反了出票人“不得转让”要求的效力【解析】 《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中的出票入甲已在票据上注明“不得转让” 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戊可以向乙、丁主张权利.

第3题: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BCD

第4题:

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 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是:

A.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 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答案:C
解析:
《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 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 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中的出票人甲已在票据上注明“不得转让”, 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戊可以向乙、丁主张权利。

第5题:

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分别是背书人,戌是持票人。现查这张汇票的出票日被变造,且确定丁是在变造后签章的,丙是在变造前签章的,但不能确定乙是在变造前还是变造后签章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甲、乙、丙、丁只就变造前的票据出票日对戊负责 B.甲、丙就变造前的票据出票日对戊负责,乙、丁就变造后的出票日对戊负责 C.汇票的出票日被变造导致该汇:票无效 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票据出票日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出票日对戊负责


正确答案:D
根据《票据法》第14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D正确。

第6题:

甲是汇票的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该汇票,为持票人d乙在背书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他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是下列哪项所述方法?( )

A.因为乙、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甲、丁行使追索权

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付款人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乙在背书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正确答案:A
A. 解析:见《票据法》第6、4、61、68条。乙作为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则其后手丁的转让行为仍有效,只是乙对被背书人戊不承担保证责任。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无效,不承担票据责任。

第7题: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丁,金额为35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11 年5月18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再背书转让给己,己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

A.己可以向戊行使追索权,也可以同时向甲、乙、戊行使追索权

B.己向乙行使追索权时,只有当乙不能偿付时,丙、丁才对己承担保证责任

C.如果丙、丁在保证时约定有份额,则丙、丁按该约定的份额对己承担保证责任

D.保证人丙、丁对己的追索支付了全部款项后,可以向乙或甲追索


正确答案:AD
《票据法》第50—52条、61条、68条。本题中,保证人丙、丁与被保证人乙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丙、丁之间就保证份额有约定,但是该约定对外不产生效力,丙、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第8题:

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有:( )。

A.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

B.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D.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正确答案:C
 【考点】票据违反了出票人“不得转让”要求的效力
    【解析】《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34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中的出票人甲已在票据上注明“不得转让”,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戊可以向乙、丁主张权利

第9题:

题 一家人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但只知道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个人中如下情况: (1)甲有三个妹妹;(2)乙有一个哥哥;(3)丙是女的,她有两个妹妹;(4)丁有两个弟弟;(5)戊有两个姐姐;(6)己也是女的,但她和庚没有妹妹。请问,这七个人中谁是男性谁是女性?( )。

A.乙、丁、戊、庚为男性,甲、丙、己为女性

B.甲、乙、丙、庚为男性,丁、戊、己为女性

C.甲、乙、戊、丙为男性,丁、庚、己为女性

D.甲、乙、戊、庚为男性,丁、丙、己为女性


正确答案:D

A错,如果甲是女的,而根据甲有三个妹妹"可知这七个人中有四个女性,排除A。根据丙是女的"可排除BC。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10题:

甲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丙,丁作为乙的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又将该本票背书转让给戊,戊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B,C,D
解析:
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这里所指的出票人以外的前手是指背书人及其保证人。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