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希望通过求神拜佛的方法杀害乙,甲的行为A 由于甲主观上有杀乙的想法,因此其行为构成犯罪B 甲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由于其认识错误导致其行为不能导致乙死亡,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C 由于甲的行为不可能导致乙死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 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了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构成犯罪

题目
单选题
甲希望通过求神拜佛的方法杀害乙,甲的行为
A

由于甲主观上有杀乙的想法,因此其行为构成犯罪

B

甲的行为构成犯罪,但由于其认识错误导致其行为不能导致乙死亡,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C

由于甲的行为不可能导致乙死亡,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D

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了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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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家中有一只藏獒,某日晚,乙撬门而入拿去卧室财物若干。甲发觉命令狗咬住乙,狗咬住乙的脖子不放,导致乙死亡。甲的放狗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民事侵权,不构成犯罪


答案:C

第2题:

第 68 题 下列关于犯罪形态的分析哪些是正确的:(  )

A.甲意欲杀乙,于是向乙连开数枪,这时,甲后悔了,于是停止了射击,甲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B.吴某为了盗窃,去某仓库“踩点”,查看情况完毕后从仓库出来被公安部门抓获,该行为是盗窃未遂

C.甲欲杀害乙,结果误把白砂糖当作毒药放入乙食物中,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D.甲欲抢劫乙,将乙绑在路边的树上,结果甲的同伴打电话来告知乙身上并没有现金,现金在乙叔叔身上,于是甲放弃抢劫,其实,乙身上带有大量现金,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正确答案:AC
A项中甲的行为属于自动放弃可以重复侵害的行为,按犯罪中止处理;B项中“踩点”后被抓,属于犯罪预备;D项中甲的行为属于“欲达目的而不能”,因其听信同伙的话而不得不放弃犯罪,不属于犯罪中止。

第3题:

甲、乙未经共谋,偶然同时在某处故意对丙开枪,导致丙死亡。但是,由于子弹身穿,无法找到进行鉴定,因此,丙身上的子弹究竟是甲还是乙发射,无法查明。对甲、乙行为的处理,正确的观点是:( )

A.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乙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乙均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可以将甲、乙视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D
【考点】共同犯罪
【解析】本题考点在于“同时犯”的责任问题。故意杀人,没有导致死亡结果,或者行为和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确定的,都只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如果甲乙经过共谋,就应选D。

第4题:

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C
解析:
【考点】事实认识错误【详解】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因果关系的错误具体又包括狭义的因果关系的错误、事前故意与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三种。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实际上是指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要认定这种行为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第一行为时,是否已经着手实行,如果能得出肯定结论,则应认定为故意犯罪既遂,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否认故意犯罪既遂。在本案中,甲准备使乙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其实施勒杀行为时,乙由于吃了过量的安眠药而死亡,这就构成了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我国刑法理论现在的通说认为,所谓着手,就是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甲投放安眠药的行为已经可以被视为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故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因此C正确,ABD错误。

第5题:

甲将乙(8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乙父勒索财物。由于甲得知乙父已经报警,便打算杀害乙。甲正在琢磨杀害方法时,甲的朋友丙来到甲家,甲将杀乙的想法告诉丙,丙帮助甲杀害了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和丙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B.甲和丙不成立共同犯罪
C.甲和丙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D.甲和丙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B,C
解析:
甲、丙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杀害乙的故意,并实施了共同杀害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但甲对乙的杀害行为被先前的绑架行为所包容,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而不单独定罪,故甲构成绑架罪,丙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6题:

甲将乙从屋顶推下,在乙要坠地之前,丙用枪射穿乙的心脏,造成乙死亡,对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答案:ACD

解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虽然乙是丙直接杀死,但是乙落地之后,如果没有这一枪,也极有可能死了。而结果是,乙死了

第7题:

甲将乙杀害,乙的继承人因已死亡而继承其财产,引起该继承关系的法律事实是()。

A.乙的死亡
B.甲的违法行为
C.甲的事实行为
D.乙的死亡和甲的违法行为

答案:A
解析: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选项A正确。

第8题:

甲杀害了乙,乙作恶多端,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实质上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犯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

D、是对法律的认识错误


参考答案:CD

第9题:

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杀戊,甲、乙用铁棒打,丙徒手,丁拿着刀在一边助威呐喊。最后造成戊死亡,尸检报告表明,只有一处头部致命伤,且是遭利器所致。无法证明是甲、乙二人是谁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但肯定不是丙、丁的行为导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丁的行为没有导致被害人死亡,故二者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甲、乙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但无法查清是谁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故甲、乙二人的行为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因为四人系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认定四人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与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

答案:C,D
解析:
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的行为均对法益侵害结果起到帮助或促进作用,因此,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本案中,四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均对被害人死亡具有物理或心理上的支配力,均需对死亡结果承担责任,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这与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并不矛盾,因为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由四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导致的,在这一点上并不存在疑问。

第10题:

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致人死亡,即使行为时甲只应当预见使他人发生重伤的危害结果,也要认定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不懂外文的甲虽然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盗版的外文书刊,但没有认识到该外文书刊的淫秽性。甲虽然不具有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故意,但有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故意
C:虽然违法性认识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但如果甲确实不知道其行为违法并使其因此不可能知道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则没有犯罪故意
D:甲、乙是某建筑工地工友。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甲猛推了乙一把,乙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脑震荡,引发脑血栓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尽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乙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甲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
【考点】罪过的认定。详解: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选项A中如果甲在行为时只应当预见到(即只能预见到)使他人发生重伤的危害结果,其在主观上不具有致人死亡的过失,那么即使客观上其行为致人死亡,甲的行为也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死亡的结果属于甲无法预见的结果,因此甲无需对死亡结果负责。故,选项A错误。选项B:甲在主观上并不具有贩卖淫秽物品的故意,但其已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盗版外文书刊,在主观上有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故意,选项B正确。选项C:所谓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该结果发生的心态。甲由于确实不知道其行为违法并使其因此不可能知道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那么甲就没有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态,因此没有犯罪故意。选项C正确。选项D:《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甲与乙是工地工友,甲应当预见到在工地上猛推乙可能会对乙造成一定的伤害,因此甲属于过失犯罪,选项D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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