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法院可以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代表机构送达
如果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在中国境内时,可以向其送达
法院可以向该公司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第1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内地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
B.只要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就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
C.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D.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2)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3)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4)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
办人送达;(5)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据此,A项正确。台湾地区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故B项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本规定第3条第1款第(5)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
第2题:
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问题》(以下简称《涉外送达规定》)对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中带有普遍性,又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详细规定。人民法院要向某外国的MGQ公司送达文书,根据该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的判断,哪项是正确的?
A.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詹某如果只是路经中国,这时不可以向詹某直接送达该文书
B.中国律师王某是该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其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提及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故不能向王某送达
C.该公司在我国有代表机构,把文书送达该代表机构须该公司的特别授权
D.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第3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业务代办人送达
B.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C.除了适用公约、协定、外交途径以及邮寄送达司法文书的方式之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我国境内的法定代表人送达司法文书,不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我国广东省的美的公司和香港的德华公司签订了5000台空调的买卖合同,因德华公司没有付货款,美的公司向我国的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现人民法院对德华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予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德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刘德华在佛山,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刘德华送达
B.德华公司在内地设立有代表机构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
C.德华公司在内地设立有分支机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分支机构送达
D.人民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德华公司送达,德华公司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而在邮件回执上予以签收,应视为送达
第7题:
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关于向斯坦利公司有效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法院可向该公司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第8题:
A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起诉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对甲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
A.通过中国与A国之间的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通过我国驻A国的领事代为送达
C.邮寄送达,如果A国不反对邮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D.向A国驻我国的分支机构送达,并可以留置送达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