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12年7月中旬,张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的位置,而是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导致影响李某的生活安宁。李某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的规定。

题目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12年7月中旬,张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的位置,而是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导致影响李某的生活安宁。李某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张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的规定。

A:邻里关系
B:共用
C:相邻关系
D: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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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与李某是表兄弟,李某生活困顿,张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保证李某年老后的生活,张某私下为李某购买了人寿保险,此事李某不知。后来,张某与李某关系彻底破裂,张某欲将原先为李某购买的保险退掉。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

A.张某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B.张某可以退保

C.张某可以终止保险合同

D.张某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不存在解除合同问题


参考答案:D

第2题:

王某与李某是邻居关系,2004年7月中旬,王某未将其空调室外机安装在物业指定的位置,而是安装在正对李某房门的位置,导致影响李某的生活安宁。李某遂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拆除空调室外机并赔偿精神损失。王某的行为即违反了《民法通则》中关于()的规定。

A.邻里关系

B.相邻关系

C.共有

D.所有权


参考答案:B

第3题:

张某、李某双方在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时,李某应张某的要求,由范某对李某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则该保证合同应由( )。

A.张某与李某签订

B.张某与范某签订

C.李某与范某签订

D.张某、李某、范某共同签订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题中,范某是保证人,张某是债权人,所以应由张某和范某签订保证合同。

第4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假如在诉讼过程中,该耕牛意外死亡,本案可以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
B.李某可以撤回本诉
C.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
D.若李某撤回本诉,张某提出的反诉将随之消灭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诉讼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反诉
讲解:调解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本案中,人民法院可以调解结案,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宣判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而本案中,耕牛的死亡并不属于上述四类情形,因此人民法院不能裁定李某提出的本诉终结。C项错误。反诉请求本身具有独立性,即使本诉因撤诉而消灭,反诉也可以独立存在。D项错误。

第5题: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6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下列关于李某、张某对张妻死亡的结果的主观心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张某是间接故意

B.李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张某是直接故意

C.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直接故意

D.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和过失的类型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在没有预见到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认定过失的前提是“应当预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如果房门反锁,则屋里通常不会有人,所以李某对于“张妻醉卧家中”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应当预见”的义务,李某对因其烧屋而致张妻死亡的结果不承担过失的责任。当然,李某也没有杀害张妻的故意,李某可以说只是张某杀妻的工具而已。张某为了达到杀害其妻的目的,将其妻灌醉,而且将房门反锁,制造了无人在屋里的假象,最终导致其妻被烧死的结果。张某对其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C为正确答案。

第6题:

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李某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遂以自己借用赵某的一台电脑向李某提供质押,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将电脑交付给李某占有。到期张某不能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法变卖该电脑,得款6000元。此时赵某得知借给张某甩的电脑被李某变卖,遂起诉李某,李某此时才知道电脑不是张某自己所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可以合法取得对于电脑的质权,有权行使质权

B.赵某要求返还电脑已经不可能,但可以要求李某返还价款

C.赵某的损失只能由张某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与张某对赵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考点」质权的善意取得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就动产为善意第三人设立质权并将动产交由该善意第三人占有时,善意第三人就此动产构成质权的善意取得,在该质权实现后,动产的原所有人无权追回该动产,也无权要求善意第三人赔偿损失,但是有权要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
在本题中,无处分权人是张某,善意第三人是李某,动产原所有人是赵某。因此,本题应选项为AC。

第7题:

张某与李某有仇。某日,李某看见张某拿着木棒向他走来,李某以为张某要报复,遂向张某抢先出手,将张某打伤。李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 ( )

参考答案:错误


正确答案:×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显然不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不正确。

第8题: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持刀进入一狭窄小巷抢劫。张某叫李某把住街口,自己进入小巷抢劫了一妇女2000元。张某与李某会合后对李某说:“什么也没抢着,这妇女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李某信以为真。张某、李某的行为:( )

A.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既遂

B.张某构成抢劫罪,李某不构成犯罪

C.张某构成抢劫罪既遂,李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D.张某、李某均构成抢劫罪未遂


正确答案:A
在实行犯的共犯中,只要有一方既遂,所有共犯人就应当承担既遂的罪责。

第9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后来,张某希望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李某再赔偿误工费100元,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在何时提出?
A.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B.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C.被告提出答辩状前提出
D.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


答案:A
解析:

考点:増加诉讼请求的时间
讲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A项是应选项。

第10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
B.该反诉应当在举证时限届满前提出
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与通常的起诉一样,等额收取
D.诉讼中张某提出的是反驳,而非反诉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反诉
讲解:本案中,张某提出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这是一个旨在抵消、吞并本诉的独立的反请求,具有独立性,它是以承认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并非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因此属于反诉而非反驳,D项的说法错误。张某提出的反诉,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在主体上符合要求;本案中的反诉不涉及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管辖方面也符合条件。张某认为其照顾耕牛,支付了饲料费和看护费,其反诉请求与原告的本诉请求产生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符合牵连关系的要求,因此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B项的表述正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8条的规定,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因此,C项的说法错误。答案选择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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