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总部设立于我国的某居民企业在美国设立一分公司,2011年总公司在我国境内取得所得1000万,设立在美国的分公司获得所得300万。已知分公司在美国已经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相应的所得税。假设在采用全额抵免法的情况下,则该企业2011年境内外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150万元 B.175万元 C.200万元 D.235万元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2019年)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万元。A.1018 B.940 C.1200 D.1060
文化创意企业A为境内居民企业,在甲国设立了分支机构B,在乙国设立了分支机构C,2018年度,A企业在我国境内所得300万元,甲国分支机构B所得120万元,乙国分支机构C所得-100万元。近日,该企业的总经理面对“走出去”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Z会计师事务所某注册会计师联系,该总经理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请该注册会计师就一些问题给予回答。该总经理所提问题如下: (1)A企业乙国分支机构C的亏损如何进行弥补 有无弥补期限限制 (不考虑不分国不分项的相关规定) (2)A企业当年在境内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 (3)如果A企业在丙国设立子公司D,拥有其45%的股份,该子公司D税后给A企业分红,A企业得到分红部分对应的D在丙国已纳企业所得税,可否在A企业汇总境内外所得纳税时,作为A企业间接负担税额予以限额抵免 (4)如果A企业在丙国设立的子公司D在丁国投资新办E公司(A的孙公司),拥有其40%的股份,该孙公司E税后给D公司分红,D公司又分配给A的部分对应的E已纳企业所得税,可否在A企业汇总境内外所得纳税时,作为A企业间接负担税额予以限额抵免 要求:假定你为该注册会计师,请书面回答该总经理的以上问题。(涉及计算的,请列明计算步骤)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税前所得为( )万元。A.323 B.340 C.400 D.383
问答题甲国某总公司在乙国设立一个分公司,该分公司来源于乙国所得1000万元,乙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乙国为鼓励外来投资,对该分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已知甲、乙两国均实行属人兼属地税收管辖权,甲国与乙国之间签订有税收饶让协定,并对境外所得实行综合抵免限额法,甲同所得税税率为40%。计算该公司在甲国的应纳税额。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境外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20万元,分支机构所在国的所得税税率为20%(境外分公司实际适用该国的优惠税率15%),实际在境外缴纳了所在国的所得税为3.53万元。 已知:本题不考虑预提所得税和税收饶让的影响。 、该企业2019年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A.4.70 B.3.53 C.5.88 D.2.35
问答题我国某居民公司(母公司),在甲国设立一个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自主申报缴纳甲国所得税;在乙国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某年母公司核算的甲国分公司税后营业利润95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率20%、预提所得税率5%;取得乙国公司分回的利润360万元,乙国公司的当年利润缴纳乙国企业所得税200万元,当年税后利润的50%用于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要求:计算母公司来源于甲、乙两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A.25 B.20 C.50 D.55
单选题境内某居民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8年度该企业境内会计利润为350万元,当年企业直接对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万元;其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当年分回税后利润80万元,甲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70万元,乙国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在丙国的分支机构发生亏损1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事项,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计算境外已纳税额和抵免限额,则该企业2018年实际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A 95.5B 97.5C 112.5D 90
我国居民企业B公司在甲国设立一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要自主申报纳税。总分公司按照收入比例分摊总部管理费用,2018年度B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如下:(1)B公司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国内营业收入400万元,总部管理费用20万元;(2)甲国分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0万元,其中按照我国税法确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等合理支出70万元,企业所得税支出6万元;(3)应收乙国某企业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5万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该特许权的相关摊销费用15万元,已在B公司境内利润中扣除。要求:(1)计算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题某居民企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境内生产经营所得400万元,另外从该企业在甲国的分支机构取得所得80万元,已经在甲国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该企业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A 60B 75C 55D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