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

题目
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当年从境外乙国子公司分回税后收益80万元,乙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甲居民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不考虑预提所得税)

A.25
B.20
C.50
D.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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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

A.20
B.17
C.60
D.10

答案:B
解析:
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所得被扣缴的预提所得税=323÷(1-5%)×5%=17(万元)。

第2题: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来自乙国子公司的税前所得为( )万元。

A.323
B.340
C.400
D.383

答案:C
解析:
乙国子公司税后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323÷(1-5%)÷(1-15%)=400(万元)。

第3题:

甲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司拥有境外A国乙公司60%的表决权股份。2018年,甲公司取得来自中国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乙公司当年在A国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乙公司决定从税后利润中拿出150万元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甲公司可分得90万元。另外,A国对非居民企业来自该国的股息所得征收10%的预提所得税。上述税款已按规定缴纳至A国,不考虑其他事项,则甲公司2018年应向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额( )万元。

A.250
B.253.38
C.275
D.256.25

答案:A
解析:
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境外所得抵免限额=90÷(1-20%)×25%=28.13(万元)
境外所得实际已纳税额=90÷(1-20%)×20%+90×10%=31.5(万元)
实际抵免税额为28.13万元,境外所得无需补税。
甲公司2018年应向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额250万元。

第4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2018年经营及分配状况如下:
  (1)B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800万元,丙企业将部分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2)A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乙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应纳所得税总额已包含投资收益还原计算的间接税款)1000万元,其中来自丙企业的投资收益为100万元,按照12%的税率缴纳B国预提所得税12万元;乙企业在A国享受税收抵免后实际缴纳的税额180万元,乙企业将全部税后利润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甲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其中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万元。
  要求:
  (1)判断企业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
  (2)判断企业乙分回企业甲的投资收益能否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
  (3)计算企业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
  (4)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抵免限额。
  (5)计算企业甲取得来源于企业乙投资收益的实际抵免限额。


答案:
解析:
 (1)丙不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丙的比例=50%×30%=15%,低于20%。
  (2)乙适用间接抵免优惠政策。甲持有乙的比例为50%,大于20%。
  (3)乙所纳税额属于由企业甲负担的税额=[乙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180+12)+乙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0]×乙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404÷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808=96(万元)。
  (4)甲境外所得=808×50%=404(万元),A国的应纳税所得额=404+96=500(万元),抵免限额=500×25%=125(万元)。
  (5)可抵免境外税额=96+404×10%=136.4(万元)
  抵免限额=125(万元)
  当年实际可抵免的税额为125万元。

第5题: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来自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 )万元。

A.50
B.100
C.150
D.180

答案:C
解析:
丙企业来自甲国的税前所得为200万元,来自乙国的税前所得为400万元,抵免限额=(200+400)×25%=150(万元)。

第6题:

我国居民企业A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2018年经营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企业税前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假定税后利润为800万元,税后利润按投资比例全额分配。
(2)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B企业来自于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0万元,将税后利润的一半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A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万元。
已知:甲国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政策同我国一致。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3>、居民企业A应缴纳的预提所得税为( )万元。

A.21
B.25.8
C.23.7
D.30

答案:B
解析:
B企业取得来自C企业的投资收益=800×(1-25%)×50%=300(万元)
直接负担的税额(应缴纳预提所得税)=300×10%=30(万元)
间接负担的税额=(800×25%+0+0)×50%=100(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直接负担的税额+间接负担的税额=30+100=130(万元)
抵免限额=(300+100)×30%=120(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实际可以抵免120万元。
B企业取得来自C企业的投资收益在甲国无需补税。
B企业应纳税额=700×30%+120-120=210(万元)
B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总额=700+300+100=1100(万元)
B企业税后利润1100-210-30=860(万元)
居民企业A取得境外B企业的投资收益=860×50%×50%=215(万元)
应缴纳预提所得税=215×12%=25.8(万元)

第7题:

中国居民企业丙在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丙企业核算的2018年度境内外所得如下:
(1)境内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
(2)在甲国设有一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分公司,2018年度,该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2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甲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甲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30万元,当年分公司所得未分回我国;
(3)在乙国设有一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从该子公司分回税后所得323万元,乙国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乙国预提所得税的税率为5%。
(其他相关资料:甲国、乙国和我国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规定一致;我国与甲国和乙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中有饶让条款;丙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假定没有影响税额计算的其他因素,计算丙企业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为( )万元。

A.523
B.500
C.543
D.513

答案:D
解析:
(1)甲国优惠饶让视同纳税=200×30%=60(万元),在乙国实际缴纳税款=400-323=77(万元),境外合计已纳税额=60+77=137(万元);抵免限额为150万元,境外所得需要在我国补税=150-137=13(万元)。(2)丙企业当年在我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2000×25%+13=513(万元)。

第8题:

我国居民企业A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架构及持股比例如下图:



2018年经营及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1)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C企业税前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假定税后利润为800万元,税后利润按投资比例全额分配。
(2)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2%,B企业来自于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0万元,将税后利润的一半按持股比例进行了分配。
(3)居民企业A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来自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万元。
已知:甲国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政策同我国一致。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4>、居民企业A应缴纳的境内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287
B.322.8
C.368.75
D.300

答案:D
解析:
居民企业A取得境外B企业的投资收益=860×50%×50%=215(万元)
直接负担的税额(应缴纳预提所得税)=215×12%=25.8(万元)
间接负担的税额=(700×30%+30+100)×50%×50%=85(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直接负担的税额+间接负担的税额=25.8+85=110.8(万元)
抵免限额=(215+85)×25%=75(万元)
可抵免境外税额大于抵免限额,实际可以抵免75万元。
居民企业A取得来自B企业的投资收益在我国无需补税。
居民企业A应纳税额=1200×25%+75-75=300(万元)

第9题:

甲公司为境内居民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来自于A国的已纳所得税因超过抵免限额尚未扣除的余额为3万元。2019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来自B国的税后所得为200万元,已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没有来自A国的所得。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则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310
B.267
C.250
D.257

答案:D
解析:
甲公司2019年度境内外所得总额=1000+200+40=1240(万元),境内外总所得税额=1240×25%=310(万元),2019年度B国扣除限额=310×(200+40)/1240=60(万元),境外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40万元,上年来源于A国未扣除余额为3万元,由于甲公司选择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本年允许扣除境外已纳税额合计43万元。甲公司当年汇算清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10-43=267(万元)。

第10题:

某居民企业2018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该企业当年从境外A国分公司分回税后收益折合人民币2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则该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25 
B.26.25
C.30 
D.31.25

答案:B
解析:
企业境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1-20%)=25(万元);实际在境外缴纳的税款=25×20%=5(万元);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25×25%=6.25(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未超过抵免限额,可以全额抵免。该企业2018年度在境内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100+25)×25%-5=2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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