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从甲公司购买了一辆货车,后张某运载超重货物上路行驶,因汽车钢圈破碎导致翻车,造成张某人身及财产损害;经鉴定汽车质量不合格和超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题目
张某从甲公司购买了一辆货车,后张某运载超重货物上路行驶,因汽车钢圈破碎导致翻车,造成张某人身及财产损害;经鉴定汽车质量不合格和超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B.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C.甲公司应当赔偿张某因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D.甲公司可以张某超载是事故发生原因之一,主张扣减相应的赔偿额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只能“2选1”;(2)选项CD: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有权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④损益相抵规则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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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

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l款、第67条的规定可知,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一事实,诉讼上的自认能起到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效果,法院无需进行审查即可以自认的事实为裁判依据。然而,在调解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自然也就不能在其后的诉讼中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的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仍需对该事实举证予以证明。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错误。关于法院是否可以径行判决的问题,其一,在一审普通程序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可知,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例外,据此,不管案件是否公开进行审理,开庭审理都是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其二,在一审简易程序中,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3条的规定,一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可见,开庭审理也是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其三,在二审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52条第 1款的规定可知,二审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径行判决、裁定为例外。而本案处于一审审理阶段,不管是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开庭审理都是必经程序,法院不能不经开庭审理就直接作出判决。因此,选项D错误。
【陷阱点拨】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是选项A。很多考生认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第l款的规定,除了有关身份关系的事实以外,都可以构成自认,并认为构成自认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7条的规定并不冲突。事实上,这部分考生没能从自认的本质出发对这一概念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深层次思考。由于当事人一方在调解中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对方当事人主张事实的承认,不能作为其后的诉讼中对其不利的证据,自然也就无法免除对方当事人对该事实的举证责任,而自认的本质恰恰是基于一方当事人承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某一事实,从而免除了对方当事人对这一事实的举证责任,因此,法院调解中根本不可能构成自认,自认只可能出现在案件审理阶段。

第2题:

张某新购一辆汽车,在开回家的途中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可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C.商家在向张某赔付后,可向厂家追偿

D.张某在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条规定了商家和厂家负连带赔偿责任.即消费者可以选择商家也可以选择厂家要求赔偿,但不能同时要求两者进行赔偿,故选D。

第3题:

张某系一孕妇,某日,张某在晚饭后下楼散步时,被从楼里突然闯出的一条狗吓了一跳,不慎流产。经查,该狗系同楼李某家所养,该狗是N条体型庞大、形象凶猛,但实际上很温驯的牧羊犬,但李某当时没有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要求佩戴狗链。现在双方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所受损害应由李某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财产损害

C.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D.张某之夫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正确答案:BC
66.答案:B、C 考点:饲养动物侵权讲解:《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A错误。张某有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由于胎儿不是民事主体,因此张某之夫无权请求李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只能由受害人张某主张赔偿。

第4题:

甲公司建造了一批别墅,张某购买了其中一栋。某日该地发生轻微地震,别墅被震倒,张某和其妻儿被砸成重伤,经鉴定,甲公司建造的该批别墅质量不合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张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C:张某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要求甲公司承担产品责任
D:有关机构可以同时追究甲公司的行政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提供质量合格的房屋,甲公司提供的别墅质量不合格,并造成张某及家人重伤,因此张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提供的别墅导致张某及其家人重伤,侵犯了张某及家人的人身权,张某及其家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张某可以选择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AB两项正确。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因此张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产品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10条的规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可以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甲公司销售不合格的房屋,在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有关机构可以追究甲公司的行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第5题:

2008年1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2008年3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08年5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2008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只能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张某只能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张某可以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6题:

张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张某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对张某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是()。

A、张某因参加斗殴打伤了头部

B、张某在银行取款时,被抢劫银行的犯罪分子打伤造成残疾

C、张某因酒醉,在回家途中过人行天桥时跌落造成残疾

D、张某因滑雪比赛导致身故


参考答案:B

第7题:

张某新购一辆汽车,在开车回家途中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可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C.商家在向张某赔付后,可向厂家追偿

D.张某在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15.D【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产品销售者或者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二者可以选择一个,但不能同时要求二者赔偿。若属于生产者责任而受害人要求销售者赔偿的,销售者在赔偿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若属于销售者责任而受害人要求生产者赔偿的,生产者在赔偿后可以向销售者追偿。所以答案为D项。

第8题:

张某刚刚购得一辆新车,有次外出因刹车失灵导致翻车受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

是( )

A.张某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B.张某可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

C.商家向张某赔付后可向厂家进行索赔 D.张某在要求厂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同时,可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D

第9题:

张某购买某长途汽车公司上午11点的空调车车票,后张某和该长途汽车公司发生纠纷,张某提出的下列哪些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A:该长途汽车因故延至下午一点开车,张某请求退票
B:该长途汽车公司将空调车调换为普通车,张某请求减收票款
C:乘客李某坚持携带易燃的物品,长途汽车的乘务员在李某保证发生损失后由其一人承担的情况下允许其上车,结果造成张某的行李被腐蚀,张某要求长途汽车公司给予赔偿
D:张某乘车前丢失车票,后乘务员同意其上车,运行途中该长途汽车给乘客提供免费便餐,张某就餐后呕吐不止,经诊断是因饭菜不洁而引起,张某要求长途汽车公司赔偿其医药费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法》第299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因此,A项正确。《合同法》第300条规定: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因此,B项正确。《合同法》第297条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合同法》第303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故对于坚持携带违禁物品的旅客,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而承运人没有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了其他旅客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此,C项正确。《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张某的损失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且承运人没有免责理由,故长途汽车公司应对张某的医药费损失给予赔偿。因此,D项正确。

第10题:

2017年1月,张某入职飞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至2018年3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方便开展业务,公司为张某配置了一辆小轿车,2018年10月,张某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遭到拒绝。张某遂将汽车留置,公司要求其返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留置该汽车

B.张某应当向公司返还汽车

C.张某有权主张2017年2月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

D.张某可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答案:B
解析:
《物权法》第 231 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本案中,张某与飞信科技有限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一直存在实际的用工,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对用人单位供其使用的工具、物品等动产行使留置权,因此类动产不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标的物,与劳动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劳动者并没有留置权。故本题中张某无权留置该车辆。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第 1 款规定:"用人单位自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7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具体时间为2017 年的 2 月 1 日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期间,飞信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向张某支付两倍的工资,而非至员工离职之日。故C 选项错误。 劳动争议的解决实行仲裁前置的程序,对于飞信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张某工资一事,应当先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故 D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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