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2014年4月份因自身原因给甲公司造成了4800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要求张某赔偿经

题目
单选题
张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2014年4月份因自身原因给甲公司造成了4800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张某无力一次赔付,要求甲公司从其月工资中扣收。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从张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元。
A

100

B

320

C

1280

D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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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毕业要去外地工作,将自己贴身生活用品、私密照片及平板电脑等装箱交给甲快递公司运送。张某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张某到外地收到快递后察觉有异,经查实,甲公司工作人员李某曾翻看箱内物品,并损坏了平板电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B.张某可请求甲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C.张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平板电脑的损失

D.张某可请求甲公司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信息的权利。一般而言,公民的隐私权包括通信秘密权与个人生活秘密权。通信秘密权,是指公民对其在信件、电报、电话中的内容享有保密权,未经允许不得非法公开。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对其财产状况、生活经历、个人资料等私人信息享有的禁止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本案中,张某在箱内放了自己的贴身生活用品及私密照片,并在箱外贴了“私人物品,严禁打开”的字条,甲公司的员工李某私自翻看了箱内的物品,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选项B错误。《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据此可知,受害人以隐私权被侵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是“造成严重后果”。本案中,李某仅是翻看了一下箱内物品,并未对张某的私密照片进行传播,即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张某请求甲公司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张不会被支持。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第2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前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D: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AB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的规定,C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3题:

张某于2010 年1 月1 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直到2010 年4 月1 日,甲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才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 月1 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1 月1 日~3 月31 日

B、即使张某与甲公司于4 月1 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仍需向张某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计算期间为2 月1 日~3 月31 日

C、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D、如果张某不与甲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当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BC
专家解析:
正确答案:BC 题型:常识题难易度:中
(1)选项AB: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 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 日;(2)选项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 个月不满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 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第4题:

张某从甲公司购买了一辆货车,后张某运载超重货物上路行驶,因汽车钢圈破碎导致翻车,造成张某人身及财产损害;经鉴定汽车质量不合格和超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B.张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C.甲公司应当赔偿张某因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D.甲公司可以张某超载是事故发生原因之一,主张扣减相应的赔偿额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B: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只能“2选1”;(2)选项CD: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有权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④损益相抵规则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5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平时因工作需要经常在东方红酒店招待甲公司客户,消费后由张某签字,酒店与甲公司每月月末结算一次。2018年3月10日张某离职,甲公司发函将张某离职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东方红酒店,3月15日张某在东方红酒店招待自己的亲朋好友并以甲公司名义签字,当时由于值班经理休假,接替人员并不清楚张某已经离职,于是同意其签单。月末结账时甲公司以张某已经离职为由拒绝付款。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C
解析:
张某离职后甲公司将该事由通知酒店,酒店没有理由相信3月15日张某的行为是有权代理,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无效,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第6题:

张某曾经是甲公司的职员,由于张某有偷窃行为,甲公司将其开除,张某到处张贴小字报,污蔑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致使甲公司的销售量大大下降,甲公司的员工也为此事人心惶惶、焦虑不安。甲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的下列建议正确的是:

A:名誉权为自然人享有的专属权利,法人和其他组织不享有名誉权
B: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
C: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D: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

答案:B,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法人与自然人均享有名誉权,所以A选项不正确。本题中张某的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张某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的规定,张某侵害了甲公司的名誉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我国不承认法人享有精神损害赔偿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7题:

张某与甲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公司交付的房屋漏水,张某新铺的木地板浸水损坏,张某要求甲公司维修房屋,并赔偿木地板的损失。甲公司同意维修房屋,但是不赔偿木地板的损失。张某向法院起诉,张某不需要证明的是:

A: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B:甲公司交付的房屋漏水
C:房屋漏水导致木地板损坏
D:甲公司对房屋漏水有过错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当事人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AB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第8题:

张某作为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掌握了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张某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乙公司高薪聘请张某,张某就到乙公司上班,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张某追偿赔偿额的50%

    D.张某将甲公司的技术秘密泄露给乙公司,甲公司有权直接起诉乙公司和张某


本题考察的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答案为ABD.

第9题:

消费者张某因使用下列产品遭受人身严重损害,在请求赔偿时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张某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和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B.张某购买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后,乙公司因并入丙公司而解散,则张某只能向甲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C.张某在甲网站购买了乙公司经销的健身器材,在甲网站能够提供乙公司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张某不能再要求甲网站承担责任
D.张某在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柜台上购买了食品,现因租期未满,张某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在A选项中,并不具备甲公司“明知”的责任要件,因此不能要求其承担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A错误。 B选项考查的是责任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消法》第41条规定:张某既可以向销售者甲公司、也可以向合并后的丙公司要求缺陷责任的承担,B错误。 C选项显然在考查网购问题。《消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选项未能排除“明知”的情形,是错误的。 D选项涉及到柜台租赁责任承担问题。《食品安全法》第13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柜台出租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显然,D选项以“租期未满”为由否定出租者的责任,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特别规定,是错误的。

第10题:

甲公司职工吴某因违章操作给公司造成了 8000 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吴某赔偿,并每月从其工资中扣除。已知吴某月工资 2600 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2200 元。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每月可以从吴某工资中扣除的法定最高限额为( )元。

A.440
B.2600
C.400
D.520

答案:C
解析:
2600 - 2600 × 20 %= 2080 元< 2200 元,甲公司每月应按照不低于 2200 元的标准向吴某发放工资,扣除的最高限额= 2600 - 2200 = 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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