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题目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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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设乙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同学丙,丙要随老师去外地做调查,正急需一台掌上电脑,乙立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如果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B.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的行为,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正确答案:C
93.答案: C 考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讲解:双方并未约定在乙付款之前由甲保留所有权,因此电脑自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乙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故选项A错误。本题情形属于《合同法》第6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接受履行的情形,不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因为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此丙可以直接向甲履行,从而消灭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选项D错误。

第2题:

设乙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同学丙,丙要随老师去外地做调查,正急需一台掌上电脑,乙立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如果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 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B.就乙丙合同而言,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的行为,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正确答案:C
双方并未约定在乙付款之前由甲保留所有权,因此电脑自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乙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故选项A错误。本题情形属于《合同法》第6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接受履行的情形,不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因为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此丙可以直接向甲履行,从而消灭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选项D错误。

第3题:

甲因工作需要需出国半年,故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委托给乙保管。乙因急需用钱,将该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丙不可以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B.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丙可以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C.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要得到甲的同意后,丙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D.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但是,丙可以依善意取得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效力待定合同和善意取得制度。乙属于无权处分,因此,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但是,丙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第4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第二步,《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获得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之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称为效力待定。本题中,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所以乙是无处分权人而擅自处分了甲的财产。这一行为如果经甲的追认,则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为有效。如果甲没有予以追认,合同即为无效。因此,乙、丙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即效力待定状态。因此,选择C选项。

第5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法>第132条第1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本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此可知,乙作为无处分权人,其出卖电脑的合同既不是当然有效,也不是当然无效,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本题答案为C.

第6题:

甲接受乙的委托,作为乙的代理人与丙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对于这个代理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B.甲应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

C.甲应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

D.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及于乙和丙

E.买卖电脑合同的效力及于甲和丙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可撤销


参考答案:C

第8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不考虑其他条件,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对处分的财产没有所有权,只有占有权,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第9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第10题:

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得变更或撤销

答案:C
解析:
乙不享有所有权而以自己的名义处分电脑,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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