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D.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乡政府应当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

题目

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

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

D.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乡政府应当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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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若本案乙企业申请发票印制许可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则省地方税务局( )。

A.必须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C.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D.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可以视具体情况随时要求补正材料


正确答案:D

第2题:

乡政府批准刘某建房申请,刘某施工时,李某认为其侵占了自己的宅基地,二人发生争执,刘某认为自己有批文,不予让步,李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可否起诉?()

A.不可以,乡政府未对李某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其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B.可以起诉,因为李某是乡政府批准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C.不可以,李某的宅基地是受刘某行为侵害,他只能以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不可以,李某因相邻权受侵犯,只可向乡政府要求改变原审批


参考答案:B

第3题:

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8月27日,乡政府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告知不予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乡政府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刘某补正

B.乡政府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乡政府决定不予受理是违法的

D.乡政府依法已经受理了刘某的申请


参考答案:A

第4题:

刘某因不缴纳乡政府非法征收的费用,被乡政府非法拘禁4天。对此,刘某应通过哪些途径请求国家赔偿?( )

A.必须先向乡政府请求国家赔偿,对乡政府的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B.可以在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C.可以在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D.可以先向乡政府请求赔偿,不服乡政府决定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答案:B,C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程序。参见《国家赔偿法》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12条,《行政复议法》第6条。

第5题:

以下关于补正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补正的情形主要针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格式、不符合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等情形;

B. 补正可以当场告知申请企业;

C.补正也可以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D.逾期不告知的,自应当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之日起即为受理。


参考答案:D

第6题:

2005年7月21日,张某向德清县公安局提出开办旅店的申请,同年8月1日,县公安局通知张某因为其申请材料不齐全,决定不予受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县公安局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之内告知张某补正

B.县公安局告知张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县公安局决定不予受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D.县公安局依法已经受理了张某的申请


参考答案:ACD

第7题:

某村村民刘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政府土地员姚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刘某的邻居杨某发现刘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刘某交涉。刘某辩称建房是有批准文件的,不同意改变建房方案。杨某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杨莱应向乡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B.该案的复议机关应当是县政府,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应当通知刘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D.杨某可以委托1-2 名代理人参加复议,但仅限书面形式委托


正确答案:B

【答案】:B
【讲解】本题中作出批准建房决定的应当是乡政府,依《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可知,复议机关应为县政府,乡政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故c选项表述应为“可以”而非“应当”。根据该条例第10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故D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 司法考试中要掌握好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见下表。

 

第8题: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

A.赵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钱某申请材料不齐全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C.孙某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D.李某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行政机关五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参考答案:D

第9题:

关于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王某向工商局提出的申请材料有错误,但可以当场纠正,工商局于是允许他当场纠正

B.从事某种活动已经不需要行政许可,于某不知,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C.李某向司法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该行政许可不属于司法局职权,于是司法局即时作出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李某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D.刘某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行政机关并未当场告知,在5日内也未告知刘某需要补正的内容,那么刘某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D
[考点]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
依《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可知,本题A、B、C项分别符合本条第(3)、(1)、(2)项的情形,D项不符合第(4)项的规定,故D项为本题正确答案。

第10题:

关于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处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销售某种商品已经不需要行政许可,但王某不知,仍然向工商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工商局应即时告知王某不受理
B:李某向民政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该行政许可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于是民政局即时作出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李某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C:马某向工商局提出的申请材料有错误,但可以当场更正,工商局于是允许马某当场更正
D:赵某向安监局申请生产许可证时,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是安监局既未当场告知也未在5日内告知赵某需要补正的内容,那么赵某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答案: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如果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以,只有D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故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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