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现场条件提供有疑问。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因此,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结合以上背景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题目
某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现场条件提供有疑问。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因此,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结合以上背景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天。

A.10
B.15
C.20
D.25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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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背景
某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研究,发现招标人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件规定工期每拖延一天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经分析,承包商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替代方案。承包商在投标说明书中说明招标人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承包商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增加3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
开标会正常开始,各投标单位代表也都到场。主持人宣布正式开标,并宣读了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承包商按自己认定的工期报价是否合理?
(2)如果招标人并未开封投标书就宣布承包商标书作废,原因是什么?


答案:
解析:
分析与答案 (1)不合理。
承包商按自己认定的工期报价只是一种替代方案。替代方案是针对业主的,是承包商发挥自己技术优势、取得业主信任和好感的方法之一。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对原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和规定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认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视为废标。
(2)承包商的投标文件密封时只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签字,而且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2题:

某综合性商业楼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共有七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其中通过资格预审的A公司,在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分析后,认为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很难实现,若要保证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同时,合同条款中还有对拖延工期进行罚款的条文,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款3000元。此外,A公司还发现原基础设计结构方案中采用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计划工期难以实现,并且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2个月)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同时据此向招标人报价。此外,还建议将原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改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且可降低原基础造价约15%。
A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是王某,他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签上本人姓名并加盖A公司公章,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半小时,王某又派该公司新分配来的实习生小张递交了一份补充资料,主要内容是声明将原报价降低2%。但是,招标单位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拒收A公司的补充资料,理由是必须由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王某本人来送。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也来到现场,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 A公司在工程投标中运用了哪几种投标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并说明理由。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A公司在本次工程投标中运用了两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和突然降价法。
(1)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
理由: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进行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
在多方案报价法中,在结构方案比选上运用得当,通过对各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
(2)突然降价法运用得当。
理由: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这种做法符合常理,同时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半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对报价做出任何调整了。
2.对该项目招标程序存在的问题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问题一: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拒收小张递交的补充文件。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与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小张作为A公司的职工,递交的投标文件是有效的。
(2)问题二:由市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主持开标会和宣读相关资料。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应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3)问题三: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理由:资格预审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巳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他们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4)问题四:公证处人员确定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
理由: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盖章或签字,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王某的签字,应作为废标处理。如果该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对该项目经理王某有授权,且有正式的委托书,该投标文件可作为有效标书处理。

第3题:

背景:某公开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其中A承包商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设计结构方案采用框架剪力墙体系过于保守。
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框架剪力墙体系改为框架体系,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框架体系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使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
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
(1)该承包商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2)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3)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答案:
解析:
问题(1):
该承包商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
其中,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
增加建议方案法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框架体系)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
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问题(2):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人员情况、技术装备情况、财务状况等;
③投标人目前的状况:投标资格是否被取消、账户是否被冻结等;
④近三年情况: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问题(3):
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①“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不妥,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②“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不妥,因为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人主持,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等内容。
③“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审查”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
④“公证处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在开标时只是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公正。
⑤“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不妥,因为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仅有投标单位的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第4题:

某承包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设计结构方案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同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承包人证明新设计方案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该承包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人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1、该承包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答案:
解析:
1、承包商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其中,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投标策略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承包人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增加建议方案法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这既是符合常理的,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第5题:

某承包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设计结构方案采用框架剪力墙体系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框架剪力墙体系改为框架体系,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框架体系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使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该承包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h,该承包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人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答案:
解析:
(2)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①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人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③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人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人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④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因为该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应作为废标处理。即使该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赋予该项目经理有合同签字权,且有正式的委托书,该投标文件仍应作废标处理。

第6题:

某综合性商业楼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共有七家公司通过资格预审。其中通过资格预审的A公司,在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分析后,认为招标文件中的计划工期很难实现,若要保证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同时,合同条款中还有对拖延工期进行罚款的条文,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款3000元。此外,A公司还发现原基础设计结构方案中采用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计划工期难以实现,并且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2个月)编制了施工进度计划,同时据此向招标人报价。此外,还建议将原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改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且可降低原基础造价约15%。

A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是王某,他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签上本人姓名并加盖A公司公章,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半小时,王某又派该公司新分配来的实习生小张递交了一份补充资料,主要内容是声明将原报价降低2%。但是,招标单位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拒收A公司的补充资料,理由是必须由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王某本人来送。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也来到现场,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1.A公司在工程投标中运用了哪几种投标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并说明理由。

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A公司在本次工程投标中运用了两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和突然降价法。

(1)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

理由: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进行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

在多方案报价法中,在结构方案比选上运用得当,通过对各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

(2)突然降价法运用得当。

理由: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这种做法符合常理,同时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半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对报价做出任何调整了。

2.对该项目招标程序存在的问题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问题一: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拒收小张递交的补充文件。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9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与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与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小张作为A公司的职工,递交的投标文件是有效的。
(2)问题二:由市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主持开标会和宣读相关资料。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应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3)问题三: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和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理由:资格预审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他们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4)问题四:公证处人员确定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

理由:该承包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盖章或签字,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王某的签字,应作为废标处理。如果该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对该项目经理王某有授权,且有正式的委托书,该投标文件可作为有效标书处理。

第7题:

背景:某承包商参与了某施工项目的施工投标,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详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设计基坑开挖方案采用桩基础支护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商采取了以下做法:
做法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
做法二:建议将桩基础支护开挖方式改为明挖基础,并对这两种方案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明挖基础方案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施工速度,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
做法三:经造价工程师的初步测算,拟投标报价9000万元。该施工企业投标时为了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估价作适当调整,具体数据见表4.2。
表4.2 报价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万元

调整后,该承包商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
做法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并详细说明了需调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及相应总价。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商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
<1> 、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2> 、做法一中,该承包商运用了哪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
<3> 、做法二中,该承包商运用了哪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
<4> 、做法三中,该承包商运用了哪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不平衡报价后,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终值比原报价增加多少万元?(假定工程进度均衡进行,以预计的竣工时间为终点,月利率按1%计)
<5> 、做法四中,该承包商运用了哪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得当?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人员情况、技术装备情况、财务状况等;
(3)投标人目前的状况:投标资格是否被取消、账户是否被冻结等;
(4)近三年情况: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做法一中该承包商运用了多方案报价法,该方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承包商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
3. 该承包商运用了增加建议方案法,该方法运用得当,因为通过对两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框架体系)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
4.该承包商运用了不平衡报价法,承包商将属于前期的基础工程和下部结构工程的单价调高,而将属于后期工程的上部结构工程的单价调低,可以在施工的早期阶段收到较多的工程款,从而可以提高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
以竣工时点进行折现,
F=A1(F/A,1%,6)(F/P,1%,18)+A2(F/A,1%,12)(F/P,1%,6)+A3(F/A,1%,6)

结论: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后,终值增加了=9935.30-9891.89=43.41(万元)
5.该承包商运用了突然降价法,该方法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小时,这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拒收承包商的补充材料”不妥,因为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第8题:

某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投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为460天。
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5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5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投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了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A、B、C这3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为了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问题:
(1)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造价工程师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按付款方式)为什么
(2)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在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为什么
(3)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4)A、B、C这3家招标单位要求撤回招标文件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5)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为什么


答案:
解析:
问题(1):
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
因该合同施工图齐备,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工期为1年,风险较小。
问题(2):
应该含有赶工措施费。
因该工程工期压缩率=(460-365)/460=20.7%>20%。
问题(3):
在招标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①开标以后,又重新确定标底;
②在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定标工作;
③更改招标文件的合同工期和工程结算条件;
④直接指定施工单位。
问题(4):
①不正确;
②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
问题(5):
①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②招标人不应给予赔偿,因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题:

某承包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设计结构方案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同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承包人证明新设计方案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该承包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承包商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人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2、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分别作简单说明。


答案:
解析:
2、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①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承包人的补充文件,因为承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招标单位)主持,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③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承包人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承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④公证处人员宣布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公证人员不能宣布应由招标人员宣布。该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的印鉴,应作为废标处理。还有超过工期6个月的也应作废标处理。

第10题:

某承包人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设计结构方案采用框架剪力墙体系过于保守。因此,该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框架剪力墙体系改为框架体系,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框架体系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使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该承包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h,该承包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承包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承包人的补充材料。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问题】(1)该承包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其运用是否得当?请逐一加以说明。


答案:
解析:
(1)该承包人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多方案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其中,多方案报价法运用不当,因为运用该报价技巧时,必须对原方案(本案例指业主的工期要求)报价,而该承包人在投标时仅说明了该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却并未报出相应的投标价。增加建议方案法运用得当,通过对两个结构体系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这意味着对两个方案均报了价),论证了建议方案(框架体系)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对业主有很强的说服力。突然降价法也运用得当,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比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仅提前1天多,既是符合常理的,又为竞争对手调整、确定最终报价留有一定的时间,起到了迷惑竞争对手的作用。若提前时间太多,会引起竞争对手的怀疑,而在开标前1小时突然递交一份补充文件,这时竞争对手已不可能再调整报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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