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统集成商M公司于甲方签订了一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中规定,如果系统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系统集成商M应提供免费的及时维护服务,M公司按合同要求交付了系统,双方签订了验收报告。在此后的一年内,M公司及时响应了甲方的维护要求,一年之后,M公司向甲方提出此后的技术服务应该为有偿服务,甲方认为合同中提到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M公司的收费要求是不合理的。下列说法中()是最恰当的。

题目
某系统集成商M公司于甲方签订了一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中规定,如果系统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系统集成商M应提供免费的及时维护服务,M公司按合同要求交付了系统,双方签订了验收报告。在此后的一年内,M公司及时响应了甲方的维护要求,一年之后,M公司向甲方提出此后的技术服务应该为有偿服务,甲方认为合同中提到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M公司的收费要求是不合理的。下列说法中()是最恰当的。

A. 因为合同中规定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因此M公司要求收费不合理
B.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进行分类,如是处理质量问题,则M公司应无限期免费服务
C.M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免费服务,此后要求对服务收费是合理的
D.合同内容不明确,可根据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确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新《合同法》第61条明确规定,对于合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刍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用《合同法》第62条来解决。第62条是针对那些常见的条款和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约定欠缺或不明确所提供的一个法定硬标准,是确定当事人义务的法定依据。
(1)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丢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3)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最好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4)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方承担。
以上关于处理各种条款不明情况的法定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不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当然,最好还是把合同条款定得明确而严密些。
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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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对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未作明确规定。甲方处于A市,乙方处于B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A.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A市

B.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应在B市

C.乙方向甲方付款应在A市

D.甲方可以随时向乙方交付货物,但应给乙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参考答案:A, C, D

第2题:

根据案例,回答问题:

职工张明、李伟、王磊分别于2007年6月、9月和2008年3月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均为商务中心贸易专员,主要负责对俄罗斯的贸易往来。同日,张明、李伟、王磊又与A公司签订了保密合同。其中第八条约定:“乙方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均不得到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单位工作或为其他与甲方有竞争性公司提供与职业有关的咨询性、服务性服务,并须在离职之日起半年内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承诺。”

2010年8月31日和9月27日,这3名职工分别提出了辞职申请,经A公司批准,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此后,A公司在一家网站上发现北京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出现了与本公司相同的照片及图片,其商业模式、商业计划也与本公司相同,而这些属于本公司的商业秘密,A公司经调查认定是这3名职工所为,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A公司称,这3名职工所到的北京某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与A公司的业务相似,给A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张明、李伟、王磊违反双方签订的保密合同,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对所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这是一起因商业竞争所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但A公司的申诉不能得到支持,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法律要求权利与义务对等,A公司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忽略了应尽的义务。依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竞业禁止作出约定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体现公平。由于A公司未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用,该商业禁止性条款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显失公平,应为无效,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A公司依保密合同的条款要求张明、李伟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理由不能成立,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第3题:

●某系统集成商M公司与甲方签订了一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中规定,如果系统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系统集成商M应提供免费的及时维护服务。M公司按合同要求交付了系统,双方签订了验收报告。在此后的一年内,M公司及时响应了甲方的维护请求,一年之后,M公司向甲方提出此后的技术服务应该为有偿服务,甲方认为合同中提到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M公司的收费要求是不合理的。下列说法中,(52)是最恰当的。

(52)A.因为合同中规定的免费服务并无具体期限,因此M公司要求收费不合理

B.应对甲方的服务要求进行分类,如是处理质量问题,则M公司应无限期免费服务

C.M公司已经提供了一年的免费服务,此后要求对服务收费是合理的

D.合同内容不明确,可根据有关信息化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处理


正确答案:D

第4题:

●M公司委托T公司开发一套新的管理信息系统,T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最终产品,给M公司造成巨大的运营损失,因此M公司向T公司提出索赔,其中不包括(63)。

(63)

A.清算赔偿金

B.间接损失赔偿金

C.补偿性赔偿金

D.惩罚性赔偿金


正确答案:D

第5题:

M公司2008年存在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交易处理情况,其中,不正确的是( )。

A.M公司拟在2008年12月按合同约定以离岸价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产品时,对方告知由于其所在国开始实施外汇管制,无法承诺付款。为了开拓市场,M公司仍于2008年末交付产品,但在2008年未确认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

B.M公司于2008年末委托某运输公司向某企业交付一批产品。由于验收时发现部分产品有破损,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要求M公司采取减价等补偿措施或者全部予以退货。M公司以产品破损是运输公司的责任为由而拒绝对方要求。由于发货前已收到该企业预付的全部货款,M公司于2008年确认了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

C.M公司于2008年12月初以每件5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向某公司交付了1000件产品。双方约定,在该公司付清货款前,尽管M公司不再对交付的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但仍对尚未收款的该部分产品保留法定所有权。截止2008年末,M公司收取了该公司支付的其中800件产品的贷款,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00000元

D.M公司于2008年向某公司转让了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费为500000元,M公司不提供后续服务。合同约定,该公司在2008年和2009年各支付250000元。M公司于2008年实际收到200000元,但仍在当年确认250000元收入


正确答案:B
解析:A:由于发货前已得知对方无法承诺付款,M公司未对无收款保证的交易确认收入符合谨慎性原则;B:M公司应遵循与客户签订合同,对验收发现有破损的产品采取减价等补偿措施或者全部予以退货。这意味着M公司不能仅依据已收到款项而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至于M公司是否以及如何追究运输公司的责任,那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事实上,即便运输公司按售价赔偿,赔偿款也不能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交易C中全部产品的管理和控制权已实质性地转移到客户,相应的风险也已经转移,符合确认收入的基本条件;D中所述交易采用了分期收款方式,M公司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和金额确认收入是正确的。

第6题:

M公司存在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交易处理情况,其中,不正确的是( )

A.M公司拟以在2004年12月按合同约定以离岸价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产品时,对方告知由于其所在国开始实施外汇管制,无法承诺付款。为了开拓市场,M公司仍于2004年末交付产品,但在2004年未确认相应的主营业务收入

B.M公司于2004年末委托某运输公司向某企业交付一批产品。由于验收时发现部分产品有破损,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要求M公司采取减价等补偿措施或者全部予以退货,M公司以产品破损是运输公司责任为由而拒绝对方要求。由于发货前已收到该企业预付的全部货款,M公司于2004年确认了相应主营业务收入

C.M公司于2004年12月初以每件5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向某公司交付了1000件产品。双方约定,在该公司付清货款前,尽管M公司不再对所交付的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但仍对尚未收款的该部分产品保留法定所有权。截止2004年末,M公司收取了该公司支付的其中800件产品的货款,确认了主营业务收入500000元

D.M公司于2004年向某公司转上了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使用费为500000元,M公司不提供后期服务。合同约定,该公司在2004年和2005年各支付250000元。M公司于2004年实际收到200000元,但仍在当年确认了250000元收入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甲煤厂与乙火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规定该年6月1日甲方向乙方交付煤炭1000吨,乙方于7月1日之前将购煤款200万元划拨到甲方账上,并由丙科技开发公司提供保证。乙方收到煤炭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和甲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方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货款。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

B.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第三人

C.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

D.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B
B。无论丙公司的保证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25、126条的规定,在债权人只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依职权强行追加保证人参加诉讼,所以AC选项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7条的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为此时若债务人败诉,则保证人很可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许可其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

第8题:

N公司主张M公司违约,M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N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N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M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

A.N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N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M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C.尽管M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N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D.M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N公司的答复


正确答案:ABD
「考点」要约的撤销
「解析」《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A、D项可视为第19条第(一)项规定的两种情形,应予选定。至于C项,并不符合第19条第(二)项的要求,因为该项规定要求“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与“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始产生要约不得撤销之法律后果,故排除C项。关于B项,依第18条之规定,M公司发出的撤销要约的通知于N公司发出承诺的通知后到达,故M公司撤销要约亦不能成立,故选择D项。

第9题:

我国E公司与美国M公司签订了一份进口合同,从美方买入8000码西服原料,M公司10月份交货。但8月15日M公司厂房及仓库雷击发生火灾,设备及存货全部被毁,至合同期届满,E公司仍未接到装船通知,经电询,美方以火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E公司不得已从法国购买替代物,但西服原料从9月份起价格已经上涨了50%。E公司于是要求M公司承担差价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E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合同不能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M公司没有过错

B.在火灾发生后,M公司应立即通知E公司

C.M公司可以不可抗力为由解除合同

D.差价损失是M公司的过失造成的,它应赔偿E公司的差价损失


正确答案:A
[考点] 《公约》规定的义务
[答案及解析] A。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被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根据本条可知,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违约的一方可以不履行,但需要及时通知。本案中,虽然雷击属于不可抗力,公司赋予了M公司可以不履行合同的权利,同时也要求他承担及时通知的义务,否则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A项错误,B、C、D项均正确。

第10题:

公司要求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一条写的:双方确定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合理嘛? 能签嘛?是否应该写明具体的工资是多少?为什么?

我的合同7月份已经到期了。


这是合理的合同,可以签。

1.你已经签了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已经两次,那么这次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你工资具体组成是什么样的,不同公司、工种是不一样的,有计件、计时和固定工资等,你要明确你是哪种
3.你工资是否足额打入工资卡,或者是发现金的话有工资单,或者两者结合,要注意平时对于工资卡以外工资的书面证据的保存,例如工资单要每次照相以备用。

希望能帮到你,别忘了采纳我的答案哦,祝你生活愉快!


.你已经签了几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已经两次,那么这次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你工资具体组成是什么样的,不同公司、工种是不一样的,有计件、计时和固定工资等,你要明确你是哪种
3.你工资是否足额打入工资卡,或者是发现金的话有工资单,或者两者结合,要注意平时对于工资卡以外工资的书面证据的保存,例如工资单要每次照相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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