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的出生或者死亡在法理学上属于()。

题目
某甲的出生或者死亡在法理学上属于()。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事实行为 D.意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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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甲的出生或者死亡在法理学上属于( )。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事实行为

D.意志行为


正确答案:A
解析:按照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又称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它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本题中某甲的出生和死亡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符合法律事件的概念,故某甲的出生和死亡属于法律事件,不属于法律行为。而C项中的事实行为则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D项中的意志行为是指自觉确立目的的行为,即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对照题目可得出结论,只有A项为正确答案。

第2题:

某甲企图投毒杀害某乙,但因为使用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所以仅导致某乙昏迷.某甲误以为某乙已经死亡,将"尸体"背到山中掩埋,致某乙窒息死亡.( )

A.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某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D.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B

第3题:

以下属于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是

A、导致死亡

B、危及生命

C、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D、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甲骑摩托车撞伤违章骑自行车的某乙,造成某乙腿部表皮破裂。某甲送某乙到医院治疗,护士丙未作皮试,即给某乙注射破伤风针,乙因药物过敏而死,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
B: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疏忽大意过失
C: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失致人重伤
D: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过于自信过失

答案:A,B
解析:
A选项,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情形。B选项,属于构成犯罪但免除处罚的情形,仍然成立犯罪。C选项,属于缓刑的适用,判刑的前提即是构成犯罪。D选项,属于不能成立单位犯罪,单位主管人员也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依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为了追求射杀野兔的非犯罪目的,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误伤乙的情况下,放任乙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
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某甲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而且,某甲的行为与某乙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某甲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意外事件。A选项正确。丙作为护士因为疏忽,未作皮试,即给某乙注射破伤风针,某乙因药物过敏而死,这种结果是护士丙应当预见到的。护士丙的行为对某乙的死亡而言属于疏忽大意过失。B项正确。
特殊主体要求是“犯罪之前、之际”就具有的身份,不包括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共犯)地位或身份。例如:(1)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帮助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中形成的犯罪地位,不是特殊主体。(2)有组织犯罪中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参加者等,也是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或作用,不是特殊主体。(3)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其他参加者不是特殊主体。(4)赌博罪中赌头、赌棍以及常业犯中的非法经营者等,也不是特殊主体。

第5题:

某甲是某乙的继承人,某丙是某丁的受遗赠人,则

A.某甲必须在某乙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抛弃继承权

B.某丙必须在某丁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是否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果某甲在某乙之前死亡,则某甲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由某甲的继承人继承

D.如果某丙在某丁之前死亡,则某丙的受遗赠权消灭


正确答案:D

第6题:

某甲因行政侵权死亡,有遗产被继承。其亲属乙在甲死亡前,一直由甲赡养。问谁有权请求赔偿()

A.某甲的继承人

B.某甲的父母

C.某甲的兄弟姐妹

D.某甲单位的领导

E.某乙


正确答案:AE

第7题:

某甲因意外事故死亡,某乙作为某甲的妻子与某甲的婚姻关系遂告终止,则引起某甲死亡和某乙终止与某甲婚姻关系的法律事实分别属于( )。

A.事件,事件

B.行为,行为

C.事件,行为

D.行为,事件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导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事实,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又称为自然事实,其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行为则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构成要件。本题中,某甲因意外事件而死亡,这对于某甲而言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故为事件而不是行为。同样,某乙因某甲死亡而导致其与某甲的婚姻关系终止,这也与某乙的主观意志无关,因此也应当属于事件,而不是行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B项、C项和D项均与题意不符,应当排除。注意:假如将题干改为:某甲与某乙协议离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这时婚姻关系的终止与某甲、某乙的意志有关,就应当认定为行为,而不是事件。可见,考生判断某一题中提到的民事法律事实属于事件还是行为,应当从是否有意志因素来判定。

第8题:

某甲在与某乙争吵中捅了某乙一刀后扬长而去,某乙因失血过多死亡。对于某乙的死亡,某甲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

B.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参考答案:D

第9题:

某甲的出生或者死亡在法理学上属于()。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事实行为 D.意志行为


答案:A
解析:
【详解】
本题考查对于法律事件的概念的了解。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是对法律事实按照其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所作的分类,这是对法律事实所作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事件的特点是,它的出现与当事人无关,不是由当事人的行为所引发的。导致法律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多,如社会的、自然的或时间的流逝,等等。法律行为又称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它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本题中某甲的出生或死亡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符合法律事件的概念,故属于法律事件,不属于法律行为。而C项中的事实行为则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上能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D项中的意志行为是指自觉确立目的的行为,即有意识、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只有A项为正确答案。

第10题:

某甲乘坐火车出行,后在火车卫生间发现其尸体。经过尸检证明,其死因为火车车厢顶物件脱落砸中头部。此外,某甲并未持有火车票,其经火车站人员许可上车,尚未办理补票手续。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某甲死亡的损失由铁路公司负责
  • B、某甲死亡的损失由其登车的火车站负责
  • C、某甲属于无票乘客,某甲死亡的损失铁路公司不用负责
  • D、某甲因未购买车票,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正确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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