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欲杀甲而向甲开枪,结果既杀死甲又伤害了乙,这属于(  )。

题目
行为人欲杀甲而向甲开枪,结果既杀死甲又伤害了乙,这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连续犯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精解】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行为人的一个开枪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过失伤害罪)两个不同的罪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条件。故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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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不营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

第2题:

甲在树丛中向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数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犯罪中止。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导致法定犯罪结果出现的第一次侵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在能够重复实施同一性质的侵害行为并造成预期的犯罪结果的情况下,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放弃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从时间上看,发生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过程中;从主观上看,犯罪分子<如本案中的甲)是自动放弃犯罪而不是被迫停止;从客观上看,预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因而,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特征的规定,应当按照犯罪中止论处。

第3题:

甲本欲杀乙,将乙的孪生弟弟丙误认为乙杀死。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甲对丙之死亡结果承担故意责任

B.甲对丙之死亡结果承担过失责任

C.属于对象认识错误

D.属于行为差误


参考答案:AC

第4题:

甲为杀死乙,举枪向乙射击,第一枪未中,在能够继续向乙开枪的情况下,甲不再开枪,停止了射击。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未遂
B.犯罪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
刑法意义上的侵害行为,可以是人体的单个举动或动作,也可以是由几个连续举动或动作组成的一个整体行为。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是自动的,行为人在还能够把犯罪进行下去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意图,不再实行侵害,有效地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应视为犯罪中止。

第5题:

下列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欲杀死乙,用刀捅了其一刀,后感到后悔,又返回原处,将倒在血泊中的乙送往医院,乙得以脱险,甲成立犯罪中止

B.甲为了抢劫乙而尾随乙,结果被发现,该行为是抢劫未遂

C.甲欲前往公司盗窃珠宝,但半路上,甲放弃了犯罪,事后得知,当时珠宝并不在公司,甲构成犯罪未遂

D.甲欲杀乙,于是在乙的食物中下毒,乙中毒倒地,甲后悔,将乙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乙死亡,甲构成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BC
A项中是实行行为结束后的补救行为,成立犯罪既遂;B项中甲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故成立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甲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虽然在客观上不能完成,但仍成立犯罪中止。 

第6题:

甲欲杀死仇人乙。一日,甲谎称进城购物,半路返回,在乙家大门对面树丛中守候。入夜,甲见乙家开门出来一人,便开枪射击,未料到被打死的是乙的兄弟。甲的行为属于

A.意外事件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C

第7题: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B
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走去是为了接近犯罪目标,为实施犯罪做准备,因此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C、D两项属于犯罪中止。故选B。

第8题:

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是:( )

A.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一枪击中乙,致乙死亡 、

B.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逃避不及而葬身火海

C.公务员甲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锏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D. 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之上的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


正确答案:D
5.答案: D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解:关于A项。因果关系的断绝,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此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甲持刀欲杀乙,乙在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并被丙射杀,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A项错误。关于B项。因果关系中断与介入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历年司法考试因果关系试题中比较抽象的考点。介入因素包括三类情形: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此时应该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于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则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被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甲致乙受伤,但发生了丙放火的行为这一介入因素,乙的死亡系由丙的放火行为所致,从而导致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不存在因果关系。故 B项错误。关于C项。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导致丙开枪杀死了乙。这一行为其实与甲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关于D项。同样考查的是介入因素与因果关系中断之间的关系问题,可参考本题、B选项,得出正确结论。本案中的甲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D项正确。

第9题:

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答案:D
解析: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可重复加害行为的,可以成立中止。在此种情况下,犯罪人预想的犯罪过程并没有结束,没有遇到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的是可重复加害的行为。D选项说法正确。

第10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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