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题目
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于3月1日取得质权
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
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
D.质押合同于4月1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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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于3月1日取得质权

B.乙对随车工具箱享有质权

C.质押合同于3月1日生效

D.质押合同于4月1日成立


参考答案:C?

第2题:

1998年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同年10月8日将一头受胎的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稍后,母牛生下小牛一头.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8年10月5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8年10月8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的考查点为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及质物所生孳息的法律效果,《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所以,选B项.第68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前款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注意该条中的“收取”二字的法律含义是“取得占有权”,是质权及于孳息的权利外观,而非“取得所有权”.

第3题:

甲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按约交付给乙,并将该车卖与了丙,丙付款取车完毕。因甲无力还款,为此引起纠纷。下列正确的是( )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经质押给了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对该车行使质权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无权对该车主张权利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未生效


正确答案:C

第4题:

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自签订生效。因此,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有效。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本案中,乙与丙之间不存在质押关系,也未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丙仅是依甲的委托代其占有质物而已。因此,丙未取得质权。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案中,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质物,属于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完成的现实交付。因此,甲已取得质权。

第5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约定,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后甲又向丁借款10万元,以该汽车再次设定质押担保,甲书面通知丙将汽车交付给丁。因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权,但不得对抗丁 B.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
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 D.乙、丁对该汽车都不享有质权


答案:B,C
解析:
B、C
考点:质押合同的效力
讲解: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解释》第87条第1款的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乙约定由甲代为占有汽车,汽车尚未交付乙,故乙对该汽车不享有质权,但当事人关于设定质押的合同仍然有效,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8条的规定,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本题中,甲与丁签订质押合同,且通知丙将汽车交付丁,故甲已经将质押财产交付质权人,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故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第6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与乙就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签订了字据,后甲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卖给了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该车已质押给乙

B.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但乙可依质权向丙进行追偿

C.丙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车

D.甲与乙之间的质权合同生效


参考答案:C

第7题:

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一辆轿车,但甲未将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解析: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因此选项CD的说法错误,选项A的说法正确。

第8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辆汽车设定质押担保,双方约定,由甲代为占有该汽车。甲将该汽车出租于丙。后甲又向丁借款10万元,以该汽车再次设定质押担保,甲书面通知丙将汽车交付给丁。因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对该汽车享有质权,但不得对抗丁

B.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

C.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效

D.乙、丁对该汽车都不享有质权


正确答案:BC
57.答案:B、C 考点:质押合同的效力讲解: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解释》第87条第1款的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乙约定由甲代为占有汽车,汽车尚未交付乙,故乙对该汽车不享有质权,但当事人关于设定质押的合同仍然有效,故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8条的规定,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穆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本题中,甲与丁签订质押合同,且通知丙将汽车交付丁,故甲已经将质押财产交付质权人,丁对该汽车享有质权,故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第10题:

甲因需资金,将手中一张汇票质押给乙。根据《物权法》,乙对该汇票的质权自+( )时成立。

A.甲将汇票交付于乙
B.汇票登记
C.甲将汇票提存于公证处
D.质押合同签字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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