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 场所, 约定租金 2 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付的租金

题目
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 场所, 约定租金 2 万元。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付的租金

A.只能请求甲支付
B.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C.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D.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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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发现: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担保合同,丙公司向甲公司抵押的房产已符合抵押权的实现条件,但甲公司一直未提出履行请求;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丁公司租用甲公司的大型机器设备但一直未支付租金。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租金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代位权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73条第1款和《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对于所有权和财物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权。本题中,丙公司所负债务为财物债务,乙公司不得代位,故A选项错误。乙公司并非甲公司的代理人,故B选项错误。根据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机器设备,但对丁公司主张返还所有物不属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乙公司无权代位行使,故C选项错误。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支付租金,该债务可以代位,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2题:

左宁宁、戴小新、李佳佳作为发起人筹划设立甲公司,乙公司正在出租一套办公楼,左宁宁认为甲公司在此办公,位置,面积、价格都合适,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乙公司承租了该办公楼。但只付了50%的定金,还有余款50万元尚未支付。甲公司成立后,在该办公楼入驻办公。下列关于乙公司追讨该笔租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向左宁宁、戴小新或李佳佳主张支付该笔租金
B.乙公司只能向左宁宁主张该笔租金
C.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该笔租金
D.乙公司可以主张甲公司和左宁宁各承担一半的欠缴租金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75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虽然合同是由发起人左宁宁以个人的名义签署的,但是为设立公司而为之,且现公司已经成立并在此租住房屋中入驻办公,所以对方当事人乙公司可以选择找甲公司或签字主体左宁宁主张合同责任,不能找其他发起人。所以A、B项错误,C项正确。签字的发起人和追认后的公司是选择的关系,并不承担按份责任,D项错误。

第3题:

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蓝天公司”,由甲、乙、丙合伙经营。丙未经甲、乙同意,以合伙组织的名义与丁签订了合同,后又违约。丁可以以谁为被告起诉()?

A.甲、乙、丙

B.丙

C.甲、乙

D.蓝天公司


参考答案:D

第4题:

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后房屋出租人请求乙公司支付租金。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承担
B.乙承担
C.甲、乙连带承担
D.先由甲承担,乙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解析: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自动承担该合同义务。

第5题:

2005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面积为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5年,租金每月1万元,以每年官方公布的通货膨胀率为标准逐年调整,乙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两年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甲公司依约交付了该房屋。2010年6月,乙公司为改善条件,未经甲公司同意,在该房屋内改建一间休息室,并安装了整体橱柜等设施。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拆除该休息室及设施,乙公司拒绝。其后该地区房屋价格飙升,租金大涨,甲公司要求提高租金,乙公司拒绝。甲公司遂欲出售该房屋,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表示不购买。甲公司于2012年9月将该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租赁合同约定的25年租期效力如何?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后,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20年之内的部分有效,超过的5年无效。根据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拆除休息室及设施。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乙公司看中的某大型设备,并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租期10年,总租金为2亿元,租金于每年1月1日支付2000万元。后乙公司未支付到期的第三年、第四年租金,经甲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对此,以下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C.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D.甲有权请求乙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并要求解除合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问题。《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15%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本题中,因为乙欠付租金为2期,数额为全部租金的20%,符合《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12条第3项的规定,故甲有权请求法院解除融资租赁合同,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248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本题中,因为乙经催告后仍然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故甲有权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即租金加速到期,选项B正确。当然,甲亦有权选择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未付租金,故选项C正确。《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出租人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依照《合同法》第248条的规定作出选择。即解除合同和请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这两个权利,出租人只能择一行使。故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第7题:

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 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 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 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 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 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 列问题:
设宇宙公司成立后,绿野公司拒不履行其 与蓝天公司之间的合问,致使蓝天公司无法实现投资
目的且遭受损失,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蓝天公司可以直接向宇宙公司提出主张,取代 绿野公司的股东地位
B.蓝天公司有权请求解除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 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C.蓝天公司有权要求法院宣告与绿野公司之间 的合同无效,并要求绿野公司返还股权
D.蓝天公司有权要求绿野公司返还投资在宇宙 公司的财产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外商投资 企业名义股东不履行与实际投资者之间的合同,致使 实际投资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实际投资者请求解除 合同并由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
A选项中,蓝天公司向宇宙公司提出法律请求并 无依据;B选项符合上述规定;C选项从提议看,该合 同并无无效情形,故错误;D选项依据公司法原理,财 产已经投入公司,无法返还,故错误。

第8题:

中国碧海公司向在甲国注册的蓝天公司出售一批冰箱,合同约定碧海公司须在蓝天公司在乙国的住所地交货。合同约定有关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纠纷,蓝天公司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碧海公司,则关于本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的法律正确的是:( )

A.中国法。因为应适用卖方所在地法

B.甲国法。因为蓝天公司是甲国法人

C.乙国法。因为乙国是买方住所地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为这是国际货物买卖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住所地的法律,所以选C。
【相关考点梳理】2007 年 《合同适用司法解释》第 5 条:“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4)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6)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7)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9)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10)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11)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12)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13)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14)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15)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16)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17)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第9题:

在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 设立中的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承担
B.乙公司承担
C.甲、乙公司连带承担
D.先由甲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B
解析:
甲以“设立中的乙公司名义”订立合同,所租房屋供乙公司使用(并非为自己利益订立),应由乙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第10题:

甲、乙拟共同投资设立丙公司,约定由乙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设立 过程中,甲以丙公司名义与丁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丙公司的办公场地,租 金 20 万元,后丙公司设立失败,租金未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甲承担全部责任
B.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由乙承担全部责任
D.由甲、乙依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设立阶段的合同之债。根据规定,发起人以自己 名义为设立公司之目的与他人签订合同,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为数人的,承担 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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