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西班牙公民,1998年甲在西班牙某法院向中国公民乙提起侵权之诉,2001年底西班牙法院作出终局判决。2002年西班牙法院依据我国和西班牙缔结的《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时、

题目
甲是西班牙公民,1998年甲在西班牙某法院向中国公民乙提起侵权之诉,2001年底西班牙法院作出终局判决。2002年西班牙法院依据我国和西班牙缔结的《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承认与执行该判决时、

A、我国法院应当根据《中国和西班牙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进行实质性审查
B、如果我国法院在对承认与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审查后,发现该判决具有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情形,则应当判决驳回申请
C、我国法院采取执行令的方式交付执行
D、如果2001年乙在国内法院就相同争议已经提起诉讼,则我国法院对该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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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国秋叶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并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该判决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该判决可以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对外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承认,我国采取裁定方式

对与我国缔结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的法院判决,我国法院均应予以执行

  


诉意见318、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如果该法院所在国与中国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判决,予以执行。]
319、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2题:

我国某法院接到一位中国公民提出的要求承认一项外国法院判决的申请。依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承认该外国判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

B.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驳回当事人申请

C.只有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该外国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D.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外国法院判决才有可能被我国法院承认


正确答案:B
[考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可见,条约与互惠关系是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前提,如我国与该外国间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应依该协定办理,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319条的规定:“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因此,如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法院应退回当事人,而不是驳回当事人的申请,B选项说法错误,应入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可见,我国承认与执行的外国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而外国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也是判决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之一,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本题考查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这一内容在我国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中规定较为凌乱,现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我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对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须符合的条件做如下总结:(1)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2)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条约,判决作出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4)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5)判决作出国法院已给予被执行人充分的出庭应诉机会;(6)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作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于:在我国与该外国间既不存在司法协助协定,也不存在任何互惠关系时,法院是否驳回当事人的申请。乍一看。既然双
方没有进行司法协助的前提条件,法院当然不应当承认和执行这个判决,问题在于法院的具体做法是驳回申请还是退回处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此时法院应当退回并说明理由。这个题目也提醒考生对予细节问题要注意把握。

第3题:

西班牙公民图文在北京购置了一套房屋。在买卖合同中设有这样的条款,买卖双方争议由西班牙法院管辖。以后因所有权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图文被告到我国法院,此时我国是否具有管辖权( )

A.我国具有管辖权

B.我国没有管辖权

C.西班牙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我国就不行使管辖权

D.在诉讼中图文同意我国法院管辖的,我国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正确答案:A
【考点】涉外不动产纠纷的管辖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305条,《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不动产案件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当事人不得合意排除。

第4题:

中国人甲(男)与中国人乙(女)于1980年结婚。1985年,甲、乙先后赴德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4年甲在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995年德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德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德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A:德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
B:承认德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答案:A,B,C,D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82条。

第5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圈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无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所以A 项正确。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程序上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而不是实质性审查,所以B 项正确;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在互惠关系时,我国对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所以C 项正确。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D 项错误。

第6题: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正确答案:C
暂无

第7题: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C.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可以向外交部门申请,由外交部门向外国中央司法机关请求协助


正确答案:AB
【考点】 我国法院裁判的域外承认与执行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结合本题,对我国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在被执行人乙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当事人甲请求执行的,可以利用以下两种途径:一是甲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二是甲可以向我国法院申请,由我国法院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因此,选项AB均正确。由于《民事诉讼法》是公法,在民事诉讼法未规定当事人可以利用的其他途径的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采用法律明确规定的途径,而不能向司法行政或外交等部门提出申请。因此,选项CD均为错误。

第8题:

关于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

B.在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问题上,中国法院不需做出实质性审查后发给执行令

C.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

D.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46.答案: D 考点:国际司法协助讲解:对于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或裁定,无论是由当事人直接申请还是由外国法院请求,我国法院都必须依照我国与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互惠原则进行审查,所以A项正确。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在程序上采用形式审查的方式而不是实质性审查,所以B项正确;如果某国与我国既无条约关系也不存在互惠关系时,我国对该外国法院的判决是不予承认与执行的,此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我国法院起诉,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所以C项正确。在我国受理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所以D项错误。

第9题:

我国内地公民甲在澳门旅游时与内地公民乙发生了纠纷,受到殴打。甲在澳门某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该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后甲回到内地,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向乙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该判决

B.如果根据澳门的法律规定,甲所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则受理该认可和执行申请的中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认可

C.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甲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复议

D.在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的申请期间,甲再行提起相同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区域司法协助
【解析】根据《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安排》规定,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申请的法院为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故A项正确;《安排》第11条第(五)项规定,根据判决作出地法律规定,申请认可和执行的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被请求方法院审查核实后裁定不予认可,故B项正确;《安排》第l2条规定了当事人对认可与否的裁定不服的,在内地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复议,故C项正确;又根据《安排》第l6条规定,在被请求方法院受理认可和执行判决的申请期间,或判决已获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再行提起相同诉讼的,被请求方法院不予受理,故D项也正确。本题选ABCD项。

第10题:

经常居所在广州的西班牙公民贝克,在服务器位于西班牙的某网络论坛上发帖诽谤经常居所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王某。现王某将贝克诉至广州某法院,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侵权人是西班牙公民,应适用西班牙法
B.被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在新加坡,应适用新加坡法
C.被侵权人是中国公民,应适用中国法
D.论坛服务器在西班牙,应适用西班牙法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中国关于侵犯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侵害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本案侵害王某的名誉属于侵犯人格权,应适用王某经常居所地新加坡法。综上,故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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