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题目
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应开庭审理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最高法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第3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183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不是“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故B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35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本题最高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法院是二审法院,只有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才应当开庭审理,故C错误,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D正确。本题选D。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B
[考点]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因此,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无独立的上诉权,只能在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提起上诉,选项A错误。同法第3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因此,选项B正确。同法第6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减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刿。”因此,选项C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应当”而非“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C项错误。同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选项D中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应当是“决定对被告人限制减刑”而非“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D项错误,不当选。[难度系数]**

第2题:

最高法院和高级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缓)案件时,如果发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B、以判决改判

C、以裁定改判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或者第二审法院重新审判


参考答案:B

第3题:

雷某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合并执行死刑。雷某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对此案应如何报请复核?()

A:报经省高级法院核准即可

B:直接报经最高法院核准

C:先报省高级法院复核,再报最高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法院核准


参考答案:C

第4题:

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
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
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的判决,甲乙两人分别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高院裁定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尚未最终生效,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需要全案上报,全面审查而已,由于乙被判无期徒刑,实行两审终审,判决只有经审判才生效,“即已生效”表达不准确,因此A错误。本案中,甲已上诉至高院,因此无需经过复核阶段,而直接由高院报最高院核准,故8错误。《最高法解释》第311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最高法解释》第35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据此,C错误,D正确。本题选AD。

第5题:

林某诉张某房屋纠纷案,经某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林某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张某向中级法院申请执行判决。省高级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判决的中级法院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高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同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B:中级法院再审时应作出撤销原判决的裁定
C:中级法院应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D:中级法院应适用一审程序再审该案

答案:C,D
解析:
【考点】再审的程序【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根据这一规定,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撤销原判决,A、B两项说法都是错误的,不应选,C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题中生效判决由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中级法院作出,故应当由该中级法院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本案,D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第6题:

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A.直接改判

B.发回重新审判

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

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D

第7题:

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

A.乙市中级法院
B.甲省高级法院
C.甲省检察院
D.最高检察院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本案中的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生效。根据以上界定不难判断乙市中级法院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A项错误。省高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作为上级法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选项B正确。由于本案终审法院是高院,所以同级甲省检察院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上级检察院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所以,选项C不正确,选项D正确。本题选BD。

第8题:

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法院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法院不同意死刑判决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的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高级法院判处的死刑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参考答案:对

第9题:

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
B.认为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死缓的处理。《刑诉解释》第34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4)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5)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第220条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本题中A、B、D项符合上面列举的三种情况。而对于C项,高级人民法院是不可以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第10题:

段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试试行,段某未上诉。最高法院核准后认为,原判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依法不应当判决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应开庭审理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以量刑过重为由发回重审的案件,实际上就是“示意”省高级法院将死刑立即执行改为死缓的案件,《最高法解释》第3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三百五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这里所说的第四项、第五项就是“(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案属于(五)的情形,可见,A错误,不选择。省高院是二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重新审理,而二审合议庭的人数依法是3人或者5人,也就是说,可以3人,也可以5人,B选项“应当”的说法就是错误的,不选择。按照《高法解释》第35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而本案属于直接改判的案件,可以书面审理,而不是“应当开庭”,C错误,不选择。由于省高院是二审法院,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省高院的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另外,死缓的核准由省高院负责,但对于自己判决的死缓,就不存在核准了,D正确,选择。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