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下列()事项的,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题目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下列()事项的,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A: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B: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C: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并购重组事项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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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并参与表决。 ( )


正确答案:B
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规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回避制度。见教材第十二章第二节,P5085。

第2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等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A.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B.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C.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

D.上市公司以原有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


正确答案:ABC

第3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A.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并购重组事项

B.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事项

C.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并购重组事项

D.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并购重组事项


正确答案:ABCD
114. ABCD【解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并购重组委审核下列并购重组事项的,适用本规程:①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②上市公司以新增股份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③上市公司实施合并、分立的;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并购重组事项。

第4题: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A: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核报告
B:审核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为并购重组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
C:依法对并购重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D:依法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答案:B,C,D
解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并购重组委的职责是:①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②审核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为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的有关材料及意见书。③审核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初审报告。④依法对并购重组申请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第5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说法,错误的是()。

A.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
D.财务顾问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答案:B
解析:
A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第27条规定,并购重组委根据审核工作需要,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邀请并购重组委委员以外的行业专家到会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所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B项,第32条规定,并购重组委参会委员认为并购重组委会议表决结果存在显失公正情形的,可在并购重组委会议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经中国证监会调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重新提请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CD两项,第34条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提出新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财务顾问应审慎履行职责,提供专业服务,进行独立判断,确认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E项,第33条规定,在并购重组委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重大事项,导致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或并购重组委会议的审核意见具有前置条件且未能落实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提请重新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原则上仍由原并购重组委委员审核。

第6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形成审核意见之前,可以要求并购重组当事人及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代表到会陈述意见和接受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询问。( )


正确答案:√
略。

第7题:

下面关于并购重组审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出现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或者表决结果显失公正情况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进行调查,并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事项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B.在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并购重组申请表决通过后至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并购重组申请人发生了与其所报送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不一致的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可以提请并购重组委员会召歼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对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重新进行审核

C.会后事项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参会委员不受其是否审核过该申请人的并购重组申请的限制

D.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不可再重新提出申请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并购重组申请人如果认为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与其存在利害冲突或者潜在的利害冲突,可能影响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公正履行职责的,可以在报送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审核的并购重组申请文件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要求有关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予以回避的书面申请。 ( )


正确答案:A
熟悉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规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回避制度。见教材第十二章第二节,P506。

第9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 定的,申请人不可以重新提出并购重组申请。 ( )


答案:B
解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未获通过且中国证监会作出 不予核准决定的,申请人对并购重组方案进行修改补充或者提出新方案的,可以重新提出并购 重组申请;符合有关并购重组规定条件的,可以重新提交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

第10题:

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T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7名。()


答案:错
解析:
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5名,并购重组委设会议召集人,会议召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负责召集并购重组委会议,维持会议秩序,组织参会委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组织投票、宣读表决结果并负责形成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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