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题目
关于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B.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非国有单位(如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等)的财物,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财产在内的公共财产
C.职务侵占罪的刑罚最高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对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死刑
D.两者在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基本相同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是某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聘用的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工作;乙为国资委委派到该公司工作的人员,担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相互勾结,利用乙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本单位1千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

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是共同犯罪

C.甲、乙是共同犯罪,均定职务侵占罪

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正确答案:D

第2题:

丁某将税务局罚没款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了( )。

A.职务侵占罪

B.贪污罪

C.侵占罪

D.滥用职权罪


正确答案:B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丁某将税务局罚没款据为己有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故选B。

第3题:

被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企业从事公务的甲,和该企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乙,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非国有企业的大量财物非法占有。经查,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难以区分主犯和从犯。关于甲和乙的行为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均不以犯罪论处

B.均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均以贪污罪论处

D.甲以贪污罪论处,乙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正确答案:C

第4题: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并窃取财物的,构成( )。

A.盗窃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侵占罪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252条的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牙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构成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盗窃罪定罪从重处罚。

第5题:

关于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职务侵占罪则不是

B.二罪的主体不同

C.职务侵占罪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则不是

D.侵占罪必须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则无此要求


正确答案:ABCD
参见我国《刑法》第270条和第271条。

第6题: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正确答案:
答: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在于:
其一,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后者是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其二,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而后者的客体是单位财物所有权。

第7题: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不同

A、主体身份

B、行为对象

C、罪过形式

D、定罪的数额标准


参考答案:AB

第8题:

涉嫌贪污罪被检察院起诉,可以按照职务侵占罪辩护吗?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参考答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者的区别是: 1、主体要件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 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第9题:

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出谋划策,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财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 )

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

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

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

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案中,甲、乙分别利用了各自的职务便利,甲在犯罪中起的作用大一些,甲是主犯,二人的共同犯罪按甲的犯罪性质定罪。

第10题:

某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侵占罪

C.职务侵占罪

D.盗窃罪


正确答案:C
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271条第1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故本题答案为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