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将在展销会上取得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该行为属于( )。

题目
某企业将在展销会上取得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该行为属于( )。

A.私设会计账薄
B.变造会计账薄
C.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
D.伪造会计账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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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1年4月,市财税部门对A家具公司在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A家具公司3月份以下事项: (1)会计王某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 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3)发生一笔销售退回业务,扣减当月销项税额1 700元。据查,该销售退回的家具系2月7日销售的,当时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1 700元;3月5日,因该批家具质量问题,对方全部退货;4月6日,收到购买方退还的该笔销售退回家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生产的电脑桌200张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没有进行相关的应缴纳增值税核算和账务处理。该电脑桌销售单价(含增值税)为117元。 (5)从库房领出外购木村一批用于新建公司办公楼,价款(不含增值税)为1 500元,负担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55元,该进项税额已在3月份计算应缴纳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已知:A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A公司3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 700元是否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A公司将生产的200张电脑桌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是否应当缴纳增值税?简要说明理由。

(5)A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办公楼,其进项税额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税法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6)A公司是否要补缴3月份增值税?如果需要要被缴,应补缴增值税税额是多少?


正确答案:
(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违反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册以外另立会计账册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A公司3月份扣减销项税额1700元不符合我国税法的规定。  
理由: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销售方在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该公司3 月份没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不能从3月份扣减销售返回的销项税额。  
(4)A公司将生产的200张电脑桌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应当缴纳增值税。  
理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5)A公司将外购木材用于新建公司办公楼,其进项税额在3月份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做法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理由: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应税项目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新建建筑物等。  
(6)A公司应补缴3月份增值税。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为5525元。

第2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B.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

C.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股东会以财务负责人熟悉财务为由指定其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A
解析: 选项B,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选项C,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财务负责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3题:

(一)资料: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控股企业。2007年4月,甲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发生下列事项:

1.2006年3月,公司董事长程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因为总会计师与董事长在会计工作上意见不合,会议决定由总经理主管财会工作,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2.2006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存货明细账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因病请长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张某的工作,并指示王某与张某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2006年6月,公司出纳员王某通过同学关系,收回乙公司欠款4万元。该欠款属于已被注销的坏账,董事长程某指示王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用。

4.2006年8月,会计科长退休。经总经理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

5.2006年12月,针对公司产品滞销、年度经营亏损已成定局的情况,董事长程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孙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目标。李某与孙某遵照办理。

6.2006年12月,公司采购员吴某出差借款2000元,填写借条时误写为3000元,所以采用了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会计科长李某签字后人账,并将此借条单独保管,

7.2007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董事长程某因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8.会计人员谢某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通过伪造学历证书骗取了免试资格而取得的。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现行会计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董事会决定由总经理主管财会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总经理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张某的会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董事长程某指示出纳王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入4万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如不符合规定,财政部门应如何处理?

(4)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公司董事长程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孙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6)公司对采购员吴某出差借条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7)公司董事长程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8)所在地财政局对于谢某骗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如何处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
(1)不符合。 (0.5分)
  会计法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0.5分);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负责人工作,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0.5分)。总会计师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甲公司应由总会计师主管会计工作,不应再设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0.5分)。
  (2)符合。 (0.5分)
  会计法和《会计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均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0.5分)。该公司指定出纳员王某兼任存货明细账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的工作,不违背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
  (3)不符合。 (0.5分)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0.5分)
  根据会计法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0.5分),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0.5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0.5分);对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0.5分)。
  (4)不符合。 (0.5分)
  有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0.5分),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0.5分)。
  (5)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0.5分)
  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董事长程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5分);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0.5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0.5分)。
  (6)不正确。 (0.5分)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0.5分)。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0.5分)。
  (7)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0.5分)。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董事长程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全面工作,应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盖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分)
  (8)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0.5分)
  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0.5分),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0.5分),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第4题:

阳光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10年11月,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下列事项:

(1)刘某是阳光公司会计科长.刘某的儿子在大学也就读会计专业.暑假,刘某的儿子向其提出了到阳光公司进行暑期实践的要求.刘某考虑再三后决定,直接将公司的部分会计工作带回家处理,以便儿子观摩.在未经任何领导批示的情况下,他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带回家.

(2)2009年1月,公司收回立信公司前欠货款4万元.该欠款属于已被注销的坏账,董事长程某指示刘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之用.

(3)2009年4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董事长程某因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4) 2009年12月,公司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款2 000元,填写借条时误写为3 000元,所以采用了划线更正法更正并由会计科长刘某签字后入账.

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将公司的记账凭证、会计账薄带回家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公司董事长程某指示刘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人4万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公司董事长程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4)公司对采购员江某出差借条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2.【参考答案】(1)不符合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故把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带回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2)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材料中董事长的做法违背了《会计法》的规定.
(3)不应当.《会计法》第21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4)不正确.划线更正法是指用划红线注销原有错误记录,然后在错误记录的上方写上正确记录的方法.划线更正法适用于编制的记账凭证没有错误,而是在登记账簿时发生错误,导致账簿记录的错误.题干所述的行为属于编制的记账凭证有错误,应用红字更正法更正.

第5题:

甲公司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

B.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股东会以财务负责人熟悉财务为由指定其兼任监事

D.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正确答案:ABC

第7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有()

A、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社会计账册

B、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C、股东会以财务负责人熟悉财务为由指定其兼任监事

D、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参考答案:A,B,C

第8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被政府行政监督机关发现后,政府行政监督机关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8万元罚款的决定。这些决定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公司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9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违法行为中,应追究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的行为是( )。

A.办理工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

B.在法定账册之外另立会计账册

C.不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D.公司清算时故意隐匿财产


正确答案:A

第10题:

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09年3月,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财政局在对其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中天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下列事项:

①2008年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②2008年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申请休产假。因会计科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指示出纳员王某与会计张某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③2008年6月,公司出纳王某通过同学关系,收回A公司欠款3万元。该欠款属于坏账,已被注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示出纳王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以备业务招待用。

④2008年8月,会计科科长退休。经总经理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

⑤2008年12月,针对公司产品滞销、年度经营亏损已成定局的情况,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100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有关人员遵照办理。

⑥2008年1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因出差在外,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长胡某指示出纳王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入3万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违反了哪些法律、制度的规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6)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不符合法律规定。《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负责人工作,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存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中天公司已设总会计师,不应再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
(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会汁张某的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法》和《会计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均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该公司指定出纳员王某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违背了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岗位)相互分离的要求。
(3)董事长胡某指使出纳王某将已被注销的坏账收入30000元,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违反了《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的相关规定。《会汁法》规定,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要求,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对已注销的坏账应建立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收回已注销的坏账应及时入账。根据《会计法》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会计人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某为会计科科长不符合法律规定。有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有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办公室副主任李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不具备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职称或从业资历条件。
(5)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在会计报表上做“技术处理”、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董事长胡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中天公司和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对中天公司处以5000元到100000元的罚款。对会计科科长李某、会计张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处以3000元到50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公司董事长胡某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名并盖章。《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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