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010年8月20日,红光公司因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2010年9月1日受理其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接管红光公司后查明:红光公司有一笔到期货款380万元没有支付,被甲公司起诉至法院,2010年8月10日,法院终审判决红光公司支付甲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共计400万元,后红光公司因不履行判决被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红光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法

题目
(2014年)2010年8月20日,红光公司因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于2010年9月1日受理其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接管红光公司后查明:红光公司有一笔到期货款380万元没有支付,被甲公司起诉至法院,2010年8月10日,法院终审判决红光公司支付甲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共计400万元,后红光公司因不履行判决被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红光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法院办理红光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根据《企业破产法》,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红光公司办公楼的正确处理是(  )。

A.将红光公司办公楼用于偿还所欠甲公司的货款
B.将办公楼计入破产财产,解除对红光公司办公楼的查封
C.不将办公楼计入破产财产,继续对红光公司办公楼予以执行
D.将红光公司办公楼拍卖偿付破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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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些是违法的?(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5万元

D.甲公司以自己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形成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8万元


正确答案:ACD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第2题:

如果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碧溪公司向红光公司支付货款,但碧溪公司认为本案的仲裁违反法定程序,则碧溪公司应( )。

A.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B.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C.在红光公司申请执行裁决时,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

D.向南京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红光公司


正确答案:AC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第3题:

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某年2月20日被其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同年2月28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乙公司向管理人举报称:甲公司在上年度6月即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并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甲公司仍对其控股公司丙的20万元到期债务予以清偿。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个别清偿的撤销。首先,甲公司清偿的是到期债务,不属于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的可撤销行为;其次,甲公司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之外,不属于可撤销的个别清偿行为。

第4题:

(一)
A公司因经营困难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B公司作为A公司债权人, 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财 产进行整理。据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公司与C公司签订有一份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
行完毕。
在法院挑选的下列破产管理人中,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是()。
A.张某,曾因强奸罪被判刑3年
B.李某,A公司股东
C.王某,B公司股东 ?
D.赵某,专业律师


答案:D
解析:
依据《破产法》第2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 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 其他情形。

第5题:

2007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第一,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 6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 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820万元。第二,负债总额为11 000万元。其中:

(1)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

(2)应付账款64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①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②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l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

③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

第三,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

第四,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第五,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的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并说明理由。

(3)对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置?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

(6)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说明理由。如果是破产债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及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因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执行程序中止后,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属于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该措施依法应当中止,甲公司的办公楼作为破产财产,乙公司的货款作为破产债权按破产程序予以清偿。
(2)丙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因此,丙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并且是对甲公司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破产债权。
(3)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依法应当追回,计入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分配。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分公司的负责人将账外资金90万元作为奖金予以私分,属于利用职权侵占的企业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法应予以追回,计入破产财产进行破产分配。
(4)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破产管理人依法应当要求其补缴出资额80万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使企业财产减少,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依法补缴出资不实部分
的出资额80万元,并计入破产财产进行破产分配。
(5)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5 770万元,依法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首先,由对甲公司特定财产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评估为3 200万元的厂房先清偿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机器设备评估作价820万元先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和丙公司到期货款l80万元。
其次,用剩余的4 670万元优先支付破产费用40万元。
再次,用剩余的4 630万元支付职工工资l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最后,用剩余的4 230万元支付普通债权9 500万元(11 000-180-220-500-420-180)。
(6)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属于破产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因此丁公司的货款虽然尚未到期,但是依破产法的规定视为到期,丁公司的货款属于破产债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200×4 230/9 500=890 526(元)。

第6题: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此前乙公司向甲公司购买一批10万元的货物一直没有支付货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丙公司将对甲公司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不得主张以此10万元债权抵销欠付甲公司的10万元货款。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抵销权。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第7题:

甲公司因负债被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项是合法的( )。

A.乙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甲公司的土地

B.甲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向某公司支付10万元货款

C.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5万元

D.管理人根据破产申请前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的协议抵销所欠乙公司的债务8万元


正确答案:D
D。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破产人所欠税款、应从剩余破产中清偿、不得直接扣除;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第8题:

红光公司和燕南公司就合同纠纷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裁决燕南公司支付红光公司货款200万元.而红光公司急需该笔货款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B.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决,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C.红光公司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该裁决

D.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执行该裁决而无需红光公司的申请


正确答案:C
50.答案:C 考点: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讲解:根据《仲裁法》第62条的规定,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的启动方式只有一种,就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第9题:

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②短期借款900万元。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 银行贷款500万元;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 400万元。

③应付账款6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0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2005年9月18日到期货款180万元,2006年8月1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07年8月1日到期货款200万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万元的财产。

(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2)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3)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4)对于甲公司隐匿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5)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6)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

(8)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正确答案: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在本题中,保全措施解除后,办公楼应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乙公司可以申报400万元的破产债权。
(2)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3)管理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抵押担保的时间超过了1年。
(4)①管理人有权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回。②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5)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6)破产管理人应当要求该股东补缴出资额80万元。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6000万元(5600+230+90+80)。清偿顺序如下:①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520万元的厂房拍卖价款向中国工商银行清偿500万元;480万元的机器设备拍卖价款先清偿丙公司180万元,其余的300万元清偿中国建设银行(不足的100万元申报普通破产债权)②支付破产费用50万元、共益债务150万元③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④支付税款220万元⑤剩余的4420万元支付普通破产债权9710万元(11000-500-480-180-220+90)。
(8)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91.04万元。计算公式:4420÷9710×200=91.04万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
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5600万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
负债总额(11000万元)

+管理人追回的财产(400万元)
其中:撤销权90万元
出资不实80万元
无效行为230万元

-有担保的债权得到清偿的部分(980万元)

其中:工商银行500万元
建设银行300万元

=破产财产6000万元(5600+400)

丙公司180万元

-担保物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给债权人的部分
(980万元)
其中:工商银行500万元
建设银行300万元
丙公司180万元
-破产费用、共益债务(200)
-职工债权(180万元)
-社会保险费用、税款(220万元)

-职工债权(180万元)
-社会保险费用、税款(220)

 

 

=可以支付普通债权的财产4420万元(6000-980—200—180~220)

=普通破产债权9710万元(11000-500-480-180-220+90)

第10题:

(一)
A公司因经营困难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B公司作为A公司债权人, 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同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对A公司财 产进行整理。据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A公司与C公司签订有一份购销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
A公司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不包括()。 A.该企业法人 B.法院经济庭
C.A公司高管 D.债权人B公司


答案:B
解析:
《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 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箅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 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不得自行启动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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