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设备出租给了乙,租期3个月。乙未经甲同意便将这一设备转租给丙。在租赁期限还有20天届满时,甲通过其他渠道得知这个情况后,便解除了与乙的租赁合同,收回了设备,由此给丙带来了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题目
甲将一设备出租给了乙,租期3个月。乙未经甲同意便将这一设备转租给丙。在租赁期限还有20天届满时,甲通过其他渠道得知这个情况后,便解除了与乙的租赁合同,收回了设备,由此给丙带来了损失。按照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 甲可以解除合同
B . 甲提前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C . 甲和乙应共同承担给丙造成的损失
D . 丙只能自认倒霉
E . 乙应承担给丙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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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授权给乙,向丙租赁房屋且租金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后甲又单独去信给乙,命令乙在租赁房屋时不得超过每月800元的租金。但乙向丙出示了甲的原始授权委托书,丙于是同意以900元的价格将房屋出租给甲,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甲认为价格过高不同意乙代签的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2天之后,丁向甲表示愿意租赁该房屋。甲于是将该房屋出租给丁,丙表示只要维持每月900元租金,便同意由丁租赁房屋,丁表示同意。在丁租赁该房屋期间,将租赁的一件家具毁坏,丙于是主张赔偿损失。

问题:(1)为何认定甲授权乙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2)如何认定甲与丁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3)对于家具的毁坏。丙应当如何主张损害赔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甲授权乙与丙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合同。本案中,由于甲授权第二份授权委托书时并未收回具有证明意义的原始授权委托书,使得乙与丙订立合同时已经超越代理权限。同时,乙向丙出示甲的原始授权委托书足以使丙相信其有代理权,可见,丙对合同的订立并无恶意也无过错,该合同也具备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乙代甲与丙订立合同构成表见代理,该表见代理与有权代理产生相同的法律效果,故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
(2)甲与丁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本案中,甲将房建转租给丁,己经征得房屋出租人丙的同意,故甲的转租行为有效,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有效。 (3)N应当向甲主张损害赔偿。因为丙并非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不能直接要求丁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丙只能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第2题:

甲向乙出租音响设备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1年。合同生效后第三个月,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对此,正确的表述是( )。

A.甲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B.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有权要求乙双倍支付租金

C.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有权要求丙向其支付租金

D.甲无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可待租期届满后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的有关问题。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3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乙经过甲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甲、乙的租赁期间,丙成为无权占有人,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租期届满后该三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某日该3台淀粉加工设备所在的乙工厂厂房发生地震。导致厂房坍塌,3台设备全部损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租赁公司仍有权要求乙工厂支付租金
B.甲租赁公司无权要求其支付租金,只能要求乙工厂赔偿损失
C.因乙工厂无法在租期届满后返还设备给甲租赁公司,甲租赁公司有权要求合理补偿
D.因设备的灭失系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无需支付租金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融资租赁合同解释》第7条的规定,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D错误。且当约定租期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时,如果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还有权要求适当补偿。故本题答案为AC。

第5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之间为普通租赁,乙工厂租用甲租赁公司的淀粉加工设备,后乙工厂厂房遭逢地震导致厂房坍塌,淀粉加工设备毁损。则:( )查看材料

A.乙工厂应承担设备毁损的责任
B.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但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C.乙工厂得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D.乙工厂不得解除租赁合同,但得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B
解析:
租赁的淀粉加工设备因地震发生倒塌,损失应由出租人甲租赁公司承担,因为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设备毁损风险应由设备所有人即甲租赁公司承担。由于设备毁损导致承租人乙工厂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依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工厂享有合同解除权。同时,由于毁损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乙工厂不得请求损害赔偿。故本题答案为B。

第6题:

甲向乙出租音响设备一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1年。合同生效后第三个月,( )。

A.如果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B.如果乙未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双倍租金

C.如果乙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则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失效

D.如果乙经甲同意,将该套音响设备转租给丙,丙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由丙向甲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B没有法律依据;选项C合同继续有效;选项D应由乙向甲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7题: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甲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将房屋卖给丙,并转移了所有权。下列有关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在乙和丙之间继续有效

B.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C.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D.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丙应当另行与乙订立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D
本题旨在考查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Et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这说明商业广告有可能是要约,也有可能是要约邀请。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第8题: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租赁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将房屋卖给丙,并转移了所有权。下列有关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在乙和丙之间继续有效

B.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C.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甲应当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D.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丙应当另行与乙订立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财产转让的规定。根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9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书面约定租期3年,租金月付。未经甲的同意,乙又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丙人住后,擅自打通了房屋客厅与阳台的隔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于知道转租事宜后的第3个月提出异议,甲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
B.甲于知道转租事宜后的第9个月提出异议,甲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
C.如果甲同意转租,则就丙打通隔墙的行为,甲有权要求乙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无论甲是否同意转租,就丙打通隔墙的行为,甲有权要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房屋转租的效力问题。《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丙之间的房屋转租合同为非法转租,甲于知道后的6个月内提出异议,甲有权解除甲、乙之间的出租合同。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合同法》第224条第1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乙因第三人丙的行为对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第224条第1款的规定,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第三人丙损坏房屋,甲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故选项D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第10题: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以下关于该3台淀粉加工设备的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3台设备因所有权归甲租赁公司,不属于乙工厂的破产财产
B.租赁期内如乙工厂破产,该3台设备因乙工厂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占有,属于其破产财产
C.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3台设备归甲租赁公司所有
D.因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未约定,租期届满后该3台设备归乙工厂所有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融资租赁物所有权及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问题。《合同法》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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