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等途径故意传播的
B.不知是虚假疫情信息而告知他人的
C.编造虚假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
D.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散布疫情谣言,谎报疫情的
A.疫情防控第一线
B.科研和物资生产
C.药品和物资保障
D.科研和救治防控
A.政治领导
B.思想领导
C.经济领导
D.组织领导
A.家庭
B.学校
C.社区
D.村庄
A.疫情防控大决战
B.疫情防控阻击战
C.疫情防控狙击战
D.疫情防控物资战
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资产评估师考试(xx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考务日程安排,我市将承办国家级的注册会计师考试(8月27日-8月29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9月4日-9月6日)和资产评估师考试(9月19日-9月20日)。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反馈2021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等三项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审定意见的报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市教委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考试管理机构要积极协调卫生、公安、教育等部门力量,落实标准化精准防控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确保年度考试安全有序进行。各考点要制定精准防控方案,做到清单化、流程化、具体化,精准管控,及时化解组织考试中疫情防控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建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全力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维护考点、考场和社会秩序稳定。 二、考生防疫要求 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落实两码联查(xx健康码“绿码”和“疫苗接种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最新要求,体温检测低于37.3度,并按要求在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xx健康码”为红码或者橙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xx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的考生可拨打电话022-12345查明原因。 建议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离津。考生应动态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避免因政策调整延误考试。 三、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适当增加应急备用人员。遴选工作于考前1周完成,要求必须完成疫苗接种,且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境外旅行史,且考前14天内未离开xx市。考试工作人员需持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测。对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考前7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的相应责任。 四、考前准备工作 (一)指导考生健康状态参加考试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让考生周知,倡导考生非必要不离津,指导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于考前14天申请xx健康码,每天刷新并关注健康码状态。考试当天符合前述规定的考生方可在常规考场参加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要求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签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协议,承诺已知我市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拒不配合防疫检测、询问等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 (二)提前摸清重点人员 重点摸排几类人群:持xx健康码“红码”或“橙码”的考生,即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符合出院标准后未满28日人员;疑似病例(含检测阴性尚未排除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未满21日人员(含港台地区,快捷通道人员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尚未经医疗机构鉴诊的人员;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密切接触者;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实行隔离管理或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对于摸排到的上述重点人员,予以重点关注和监测。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将考生报名库与相关部门的病例库(主要指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比对,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三)准备隔离室(或隔离区)和备用隔离考场 1.准备隔离室(或隔离区)。每个考点设置遮阳棚(保温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至少设置一个临时隔离室(或隔离区)供经入口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复测使用。临时隔离室(或隔离区)应靠近出、入口处,采光和通风良好,配备基本防护用品,设置醒目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室(或隔离区)。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机房(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保证与正常考生进退场通道相隔离。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要光滑易于清洁,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用于考试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经考点医务人员诊断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上一人一间,如条件有限,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确保考生间隔1.5米以上。 (四)准备防疫用品 各考点需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提醒考生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需配备测温门或红外测温仪、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一次性手套;需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等防疫用品。 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根据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一次性隔离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呕吐包、工作鞋等。 (五)布置考场 考场内座位间应保持合理安全距离,可视情况通过设置多个区域、加大机位距离或隔位就坐等方式保证考试安全距离。 五、进入考点、考场 (一)查验两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提交健康状况承诺书并测量体温进入考点 考点门前应划定警戒线,并尽量扩大警戒区域,合理规划入场通道,避免人群聚集;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确保检查有序进行。 进入考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体温低于37.3,并且持有xx健康码绿码、疫苗接种码(xx健康码上的金盾标志,或者持疫苗接种证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显示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提交健康状况承诺书;上述条件中,无疫苗接种码的考生,可在考点入口登记后可以进入考点。 xx健康码为“红码”或者“橙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进入考场及二次测温 考场门口须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考生入场时可自愿取用。允许考生携带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入场。考场所在楼层须设专人,引导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入场。每场考试入场后要再次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 (三)防护与消毒要求。 1.个人防护。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检测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医用防护服。 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考试过程中,各考点尽量通过广播统一播放考试指令和要求,减少监考员面向考生讲话。 2.环境整治与消毒。考前,各考点要在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内部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考试前1天及考试结束后,用指定的消毒用品对考场、楼道、门把手、桌椅、讲台、门窗、地面、厕所等部位进行全面彻底的预防性消毒,消毒后将门窗关闭。消毒作用时间结束后,需进行全面清洁通风,待充分通风后封闭备用。人员进场前60分钟,考点要派人将门
A.统一化
B.标准化
C.差异化
D.阶段化
A.内防输入
B.精准防控
C.外防反弹
D.快速处置
A.及时发现
B.快速处置
C.精准管控
D.有效救治
A.处分
B.纠正
C.查处
D.监督
A、“六稳”
B、经济社会发展
C、“六保”
D、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