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21年12月《刑法》分论期末考核试题库及答案参考60

甲某诉至法院要求乙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10万元。乙某则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5万元,原告甲某否认乙某已支付5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原告甲某应承担乙某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B.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C.原告甲某应承担被告乙某未支付货款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D.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10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AB
[考点]证明责任的分配
[答案及解析] AB。我国分配证明责任的一般原则是法律要件分类说,即首先将民事实体规范分为:权力发生规范、权力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权利受制规范;其次由原告就权利发生规范要件实事举证;被告就权利妨碍、权利消灭、权利受制规范要件实事举证。
在本题中,由于原告甲某主张被告乙某拖欠其货款l0万元,该主张属于原告所享有的实体权利,故其应对该权利主张产生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D相对于选项A,属于被告乙提出的否定主张,实际上属于选项A所涉及事实的否定性事实,在本案中,该否定性事实无须作为证明对象,因此,被告乙对这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故选项D是错误的。此外,在本案诉讼中,被告乙提出自己已支付货款5万元的主张,也就是说,被告乙已履行了支付其中5万元货款的义务,该主张实际上属于被告所提出的消灭原告部分权利的主张,即被告的抗辩主张,因此,对这一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由被告乙承担举证责任。故选项B正确,而选项C是错误的。


设甲因家中失火,乙来救火,并奋力将该画从火中救出,并因此被大火灼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经检查,该画因乙抢救时不慎受损,减少价值5万元。请问,甲是否有权向乙主张赔偿损失?乙是否有权向甲主张支付医药费?


正确答案:
甲无权向乙主张赔偿损失,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管理行为并无不当,故不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请求甲支付其因管理而受到的损失。


请教公务员常识判断题: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

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A.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B.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C.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

D.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


A

选择C,C是性价比最高的,违约金与定金只能2选1


下列起诉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是( )。

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拖欠货款10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元,但乙公司已被注销

C.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但在开庭审理前撤诉,一个月后又向人民法院就该案提出起诉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套住房,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


正确答案:B
【解析】题中A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B项中乙公司已被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已不存在,故其为不适格的被告。C项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诉讼终结;撤诉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项允许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甲曾于2000年3月1日向乙借款1万元,约定一个月偿还。一个月后,甲未偿还,乙也一直未要求甲偿还。2002年5月1日,甲偿还了1万元给乙,后经人点拨说本可以不还,甲恍然大悟,遂找乙追回,乙不予,甲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返还1万元。问:法院应如何裁处?( )

A.判决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不予受理

C.判决驳回起诉

D.裁定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西南大学2021年12月刑法分论期末考核试题库及答案参考1. 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该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拒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予以审理C裁定驳回原告起诉D裁定终结诉讼C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2.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D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本题案情非甲乘乙之危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乙的利益,故不属于乘人之危,B项错误。本题中,乙殴打甲致重伤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甲乙之间约定甲不得告发乙的犯罪行为,属于对犯罪的包庇,此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约定有效,此协议为部分有效合同,因此A、C项错误。甲因乙的侵权行为而产生5万元医药费的损害,即使没有合同关系也有权要求乙进行赔偿,乙支付赔偿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无权要求返还,因此D是正确答案。3. 甲是民政局干部,因其妻做生意缺少资金,甲就将国家发放的救济款5万元挪用给其妻做生意。甲的行为属于( )A.挪用资金罪B.挪用公款罪C.挪用特定款物罪D.一般违纪行为参考答案:B4. 试述资本主义法区别于以往私有制社会的法的主要特征。试述资本主义法区别于以往私有制社会的法的主要特征。(1) 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即资产阶级的财产权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无论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还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无论是民法法系还是普通法法系,无论是资本主义法的哪一部门,都如此。例如,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对保护私有财产权、经营企业权作出原则规定;资本主义私法即民法和商法等,则是直接体现资本主义财产权的法律;资本主义刑法则规定了对侵犯财产罪的惩罚。 (2) 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资本主义公法即宪法、行政法、选举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特别是刑法,在这方面发挥着主要作用。资本主义宪法一般规定了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和其他重要政治制度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实现资产阶级专政的组织。选举法、组织法、公务员法等贯彻一个基本要求,即培养和选拔能忠实和有效地为资产阶级执掌政权的代表。刑法则将危害资产阶级专政的行为规定为最严重的罪行:国事罪、谋叛罪、破坏国家安全罪等。 (3) 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资本主义社会不同于以往社会的重大特点之一,是在法律上规定自由、平等和人权。这在反对封建专制、促进新兴资本主义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等方面起过重大历史进步作用。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仍然是私有制社会,法律上的自由、平等和人权就不能不带有严重局限性,是不可能真正贯彻到底的。 5.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 A公开原则 B平等原则 C广泛原则 D便利原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公开原则B平等原则C广泛原则D便利原则ABCD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6. 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被天宇公司诉至法院。已知合同签订于佛山,并约定在珠海履行,目前由于双方的争议并未执行,试问对于本案何地的法院有管辖权?()A广州B深圳C佛山D珠海A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 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参考答案:C8. 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9. 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业务的( )。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企业法人 D社会团体商业银行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业务的()。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企业法人D社会团体C10. 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 )。 A商业汇票 B远期汇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变式汇票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具有下列哪些属性()。A商业汇票B远期汇票C银行承兑汇票D变式汇票ABCD同一张汇票可能同时是商业汇票、远期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变式汇票,因此全选。11.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 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 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A取得票据无须合法原因B转让票据须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C所谓无因证券,是指证券的效力与做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做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因此选 C项。12.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本标准是犯罪的( )A.一般客体B.直接客体C.对象D.同类客体参考答案:D13. 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 )。 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 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 C专利技术、国际技术转让的标的包括()。A发明、实用新型、商标、外观设计B专利技术、商标、专有技术C专利技术、专有技术D发明、实用新型、商标、专有技术B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商标,另一类是无工业产权的专有技术。14. 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 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B为被告具有下列哪些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A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B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C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得不正当利益的D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15. 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纳税人自产自用从价定率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错误16. 关于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民法体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劳动法不调整这两类关系B.民法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而劳动法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为劳动使用者C.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劳动法则以特殊保护为原则D.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与劳动法调整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是不同的E.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不同参考答案:BDE17. 简述对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的处理。简述对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的处理。如果在刑事诉讼开始前,就已经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某种情形,不能立案,也不应当立案。 对于在立案后的诉讼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某种情形的案件,应当采取措施终止诉讼。采取什么措施终止诉讼,应视处于什么诉讼阶段而定。 在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就是撤销原来的立案决定和对犯罪嫌疑人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终止侦查程序。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如果发现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某种情形,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终止诉讼。 在审判阶段,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宣告无罪;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撤回告诉的,可以裁定准许撤诉并结案;对于有其他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实行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追诉的原则,其意义主要在于保障国家的追诉权能够得到统一正确的行使,防止扩大追诉范围,保障依法不应当受到刑事追究的人不被追诉和判罪。 18. 简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及解决。简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及解决。商号权和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商号权是商号使用人将其商号依法登记而取得的专用权。商号作为生产经营厂商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

甲乙双方合同纠纷,经仲裁裁决,乙须偿付甲货款100万元,利息5万元,分5期偿还。乙未履行该裁决。甲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一次性支付货款100万元,甲放弃利息5万元并撤回执行申请。和解协议生效后,乙反悔,未履行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C.甲可以乙违反和解协议为由提起诉讼

D.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仲裁裁决,法院恢复执行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据此可知,对甲撤回执行的申请,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而非中止执行)。选项B、C错误,选项D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据此可知,乙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甲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原仲裁裁决,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甲向乙借2万元人民币用于购货,甲资金周转后很快还给乙,但忘了向乙要回借据。后甲与乙因生意往来发生纷争,乙借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还其借款2万元。经人民法院调查,甲虽曾向乙借2万元,但早已还钱并有多人在场见证,此后甲再未向其借钱。据此,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裁定终结诉讼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答案:D
解析:
【 解析】D。裁定终结诉讼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的情形,本题显然不符合;B、C项都是对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处理,区别在于是立案前发现还是立案后发现,两者都属于程序性处理;D项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诉讼请求缺乏根据和理由的情况,属于对案件的实体处理,故选D项。


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A: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3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但乙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C:甲起诉乙离婚,诉讼过程中撤诉,两个月后甲再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辆价值10万以上的汽车,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汽车

答案:B,C
解析:
B项中被告乙公司已经不存在,属于被告不明确的情形,法院也可以裁定不予受理。A项涉及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诉讼时效过后当事人丧失了胜诉权而非起诉权,因此法院对于这种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C项不予受理。D项属于典型赠予合同,应予受理,选BC。


甲欠乙10万元货款,丙欠甲10万元货款,甲、 丙协商,由丙直接向乙偿还10万元,并经乙同意。后 丙只还掉5万元,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A.甲、乙、丙之间的协议为债务承担
B.甲、乙、丙之间的协议为第三人履行
C.甲仍有义务向乙清偿5万元
D.乙无权要求甲清偿5万元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 区别问题。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脱离了该债 的关系,如果受让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对债权人承 担任何责任;在代为履行中,代为履行人拒绝履行或者 履行存在瑕疵,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而 不能向代为履行人追究违约责任。在具体案例中,如 何区分免责的债务承担与代为履行是难点,对此应区 分谁与谁之间达成协议,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 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一般为债务承担;债权人与 偾务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应为代 为履行,因为法律禁止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义务。如 果是金钱债务,通常为债务承担,本题中甲丙达成协议 转移金钱债务,取得债权人之同意,故为债务承担。甲 脱离了与乙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无权请求甲清偿5万 元。本题正确选项为AD。


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属侵权之债
B:本案属合同之债
C: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
D: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

答案:B
解析:
【考点】债的发生原因【详解】合同是最常见的债的发生原因。本题中,丙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说明其是依据合同关系提起诉讼,诉的标的为合同关系,而非侵权关系,据此A项错误,B项正确。C项所述毫无法律依据,获得工伤补偿不是违约的免责事由,因此C项错误。《调解协议书》约定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说明甲、乙二人并非连带债务人,因此丙只能要求乙继续赔偿4万元,不能向甲追索,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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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0t水泥,货款6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l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甲因将水泥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给乙造成损失2万元。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不能获得法院支持的是( )。A 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B 要求甲支付违约金1.5万元C 要求甲支付损害赔偿2万元D 要求甲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1.5万元正确答案:C解析:"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只能二选一,所以D选项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考题 甲因与乙有矛盾,将乙的3头奶牛毒死,造成乙损失8万元。甲与乙达成协议:“甲向乙赔偿奶牛损失8万元,乙不得向公安局告发甲”。乙获得8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甲被判刑。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乙乘人之危,甲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得到的该8万赔偿费为不当得利答案:A,B,C,D解析:甲将乙奶牛毒死,造成乙财产损失8万元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而得以免除,甲乙之间不得告发的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数额的约定有效,因此,该协议为部分无效合同,因此AC选项错误。乙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B选项错误。因为甲乙之间关于赔偿8万元的约定有效,因此乙没有不当得利,D选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应全选。

考题 甲、丙因琐事将乙打成重伤。乙花去医药费3万元。乙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丙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中,甲因车祸死亡,其未留有遗产,但有一个儿子。乙的损失(  )。A.应根据甲、丙的过错程度由甲的儿子和丙分担B.应由丙全部承担C.应由甲的儿子全部承担D.应由甲的儿子和丙平均分担答案:B解析:本题属于法条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甲、丙为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但甲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其子无义务为其承担责任,故丙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选项B正确,排除其他选项。 【评注】全面理解和掌握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法律规定,特别应注意共同侵权行为承担的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不因加害人内部的约定而有所改变。

考题 甲不慎坠河,行人乙跳进水中将甲救上岸,其间甲口袋中的钱包不慎掉落,乙因为救人使自己腿部受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不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B.乙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C.乙不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不应支付乙的医药费 D.乙不应赔偿甲丢钱包的损失,甲应支付乙的医药费答案:D解析:法律规定,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务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必要费用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乙对甲的钱包没有保管义务,且无过错,没有赔偿义务,乙救甲是为了甲的利益,构成无因管理,因此乙有权要求甲支付其医药费。

考题 甲于2000年2月1日将乙打伤,乙花去医药费及其他损失共计8000元。乙因被单位派往外地出差,未及时向甲要求赔偿。乃至2001年2月15日,乙聘请律师丙代理向甲追要。丙告诫甲:"如不主动还钱,就会到法院告你。"甲因此向乙支付赔偿费。后其知道已过诉讼时效,起诉要求返还。法院应当()。A、驳回甲的请求B、判决乙退还甲的8000元C、判决丙赔偿甲的8000元D、由乙、丙共同赔偿甲的8000元正确答案:A

考题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5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甲的违约造成乙损失1万元,由于乙的违约造成甲损失3万元,那么,损失的承担应为()。A、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B、乙赔偿甲3万元损失C、乙赔偿甲5万元损失D、乙赔偿甲2万元损失正确答案:D

考题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 5 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 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 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 5 万元赔偿费答案:D解析:《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开放;(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甲与乙之间的协议中乙向甲赔偿医药费是承担其打伤甲的侵权责任,是合法有效的,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但约定甲不得告发乙违反法律,是无效的。

考题 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A.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3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但乙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C.甲起诉乙离婚,诉讼过程中撤诉,两个月后甲再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辆价值10万元以上的汽车,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汽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起诉与受理。《民诉解释》第219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见,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案件的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根据《公司法》之规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适用解散程序,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民诉解释》第64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综上所述,B选项中的起诉,乙公司尚未注销,法院应当受理。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诉解释》第214条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选项D中,甲起诉乙主张给付汽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所规定的当事人起诉应具备的条件,法院应当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应受实体法之保护,并非起诉考量的条件,如果不受实体法保护,仍然应当先受理,然后经过实体审理后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考题 甲欠乙5万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知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唯一的值钱物品小轿车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 B.如乙发现之日为2016年5月1日,则自2017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 C.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 D.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和丙为被告 答案:B,C解析: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不是书面通知就可以。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考题 单选题甲、乙与丙就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书》,由甲、乙分别赔偿丙5万元,甲当即履行。乙赔了1万元,余下4万元给丙打了欠条。乙到期后未履行,丙多次催讨未果,遂持《调解协议书》与欠条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A 本案属侵权之债B 本案属合同之债C 如丙获得工伤补偿,乙可主张相应免责D 丙可要求甲继续赔偿4万元正确答案:C解析:AB两项,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可形成侵权之债,但就这些损害达成调解协议后,侵权之债就转化为合同之债。若义务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则权利人只能依协议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而不能再依原来的侵权关系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乙未履行调解协议,属于合同之债。CD两项,丙是否获得工伤补偿与乙丙间的调解协议无关,其不影响乙对合同义务的履行。甲、乙间没有连带关系,是“分别”赔偿,甲履行5万元债务后对丙已没有给付义务。丙只能要求乙赔偿余下的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