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题目
单选题
《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

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

“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

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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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西周时期“礼”与“刑”关系的正确论述.是()

A、从宏观上看,西周时期的“礼”与“刑”都是当时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社会规则

B、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四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

C、“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

D、“礼’’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刑”是惩恶已然的制裁

E、凡是“礼”所禁止的行为,也必然为“刑”所不容,即“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人刑”


参考答案:A,B,C,D,E

第2题:

《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

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
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
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
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

答案:D
解析:
周礼,在具体的礼仪形式上分为五礼,但未规定政治关系的等级,故A项错误。西周时期五刑适用于庶民,也适用于贵族,故B项错误。西周之“礼”具备法的性质,也具有国家强制性,故C项错误。“礼”与“刑”的关系是出礼入刑,故D项正确。

第3题:

下列关于西周礼与刑的关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_____。

A、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而刑是消极的处罚

B、礼是禁恶于未然的预防,而刑是惩恶已然的制裁

C、礼之所去,刑之所取

D、出礼则入刑


参考答案:ABCD

第4题:

古代“刖邢”指的是下列哪种刑法()

  • A、断足之刑
  • B、凌迟之刑
  • C、断臂之刑
  • D、断椎之刑

正确答案:A

第5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汉书·贾谊传》:“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后汉书·陈宠传》:“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


答案:
解析:
(1)这两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礼侧重于事前的预防,刑侧重于事后的处罚。凡是礼所允许的,也就是刑所不禁止的;凡是礼所不允许的,也就是刑所严禁的,超出礼的制约范围,则进入刑的惩罚范围,因此,二者互为表里。
(3)这段文字表明,礼与刑的作用不同。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的规范,侧重于积极的预防;刑则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侧重于事后的处罚。由于礼的作用在于强调道德教化,刑则强调惩罚镇压,道德教化不成才使用刑罚镇压,故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
(4)礼作为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以刑的强制力为后盾保障贯彻实施,而且其本身也包含着刑的规范要求。因此,尽管礼与刑规范的侧重点不同,但在确认以及维护奴隶制国家基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巩固宗法等级制度方面确是一致的。

第6题:

《汉书?陈宠传》记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对于这句话的理解,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A.西周时期礼已具备法的性质B.礼有等级差别.刑罚在适用上也不平等C.礼和刑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D.这句话恰当的描述了中国古代的礼刑关系


正确答案:B

这句话描述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西周时期礼已具备法的性质,二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另外。这句话虽然描述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但也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礼刑关系,ACD正确。B项的表述没有错误,但不能从题干中反映出来。正确答案为B。

第7题:

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人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答案:B
解析:
【考点】西周法制思想;出礼人刑;契约与婚姻继承法律【详解】A项,西周初期统治者提出的政治法律主张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汉代以后该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基础。C项,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为了保证债的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书面契约“傅别”。“傅”,是把债的标的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间写字,然后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札上的字为半文。D项,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嫡长子继承制。故ACD均错误,应选B项。

第8题:

“礼下不庶人,刑不上大夫”原文出于( )。

A.《周礼》

B.《吕刑》

C.《礼记.曲礼》

D.《康诰》


正确答案:C

第9题:

“礼之所去,刑之所职,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东汉时的这一说法反映出当时()

  • A、礼制观念淡化
  • B、儒法两家结合加深
  • C、崇尚法家思想
  • D、儒学独尊地位动摇

正确答案:B

第10题:

论述周礼及礼与刑的关系。


正确答案: (一)礼的概念:礼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内涵极为广泛的范畴。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长期存在的,旨在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二)礼的内容
1.抽象的精神原则:“亲亲”、“尊尊
2.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
—吉礼:祭祀之礼
—宾礼:迎宾之礼
—嘉礼:冠婚之礼
—军礼:行军作战之礼
—凶礼:丧葬之礼
(三)礼与刑的关系
1.联系:西周时期,礼与刑都是当时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规则,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共同构成了西周社会完整的法律体系。
2.礼与刑的区别
(1)礼是积极、主动的规范,目的在于防患于未然;刑是消极的处罚。“礼者,禁于将然之前,刑者,禁于已然之后。”
(2)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3)礼—礼有差等;刑—刑无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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