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无足够的现金交住院费,将手表交给医院,约定明天带现金来,将手

题目

甲因无足够的现金交住院费,将手表交给医院,约定明天带现金来,将手表取回。医院依据()取得手表的占有。

  • A、抵押权
  • B、留置权
  • C、质押权
  • D、债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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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各项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实是( )。

A.甲将扭伤脚踝的乙送至医院

B.甲代出差的邻居交水费

C.甲受托为他人照看小孩

D.甲打扫公共街道卫生


正确答案:AB
解析:根据民法原理和我国法律规定,C是履行合同义务,D是管理公益事业,都不构成无因管理,因此是错误的,AB均构成无因管理,是正确答案。

第2题:

甲公司采用存货模式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在现金需求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当有价证券转换为现金的交易费用从每次 100 元下降至 50 元、有价证券投资报酬率从 4%上涨至 8%时,甲公司现金管理应采取的措施是( )。


A.最佳现金持有量保持不变

B.将最佳现金持有量降低 50%

C.将最佳现金持有量提高 50%

D.将最佳现金持有量提高 100%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最佳现金持有量分析

第3题:

甲因无足够的现金交付房屋租金,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房东,约定明天带现金来,将笔记本电脑取回。房东依据( )取得笔记本电脑的占有。

A.质押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债权


正确答案:A
A[解析]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实现的法律形式。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质押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属于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第4题:

计算机售票“六字”作业法:六交:将车票和()交给旅客。

  • A、票款
  • B、找零款
  • C、现金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公司采用存货模式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如果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率从 4%上涨为 16%,那么企业在现金管理方面应采取的对策是 (  ) 。

A.将最佳现金持有量提高29.29%
B.将最佳现金持有量降低29.29%
C.将最佳现金持有量提高50%
D.将最佳现金持有量降低50%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佳现金持有量确定的存货模式: C *=( 2TF/K) 1/2 ,如果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率 K从 4%上涨为 16%,最佳现金持有量将降低 50%。

第6题:

甲遗失其为乙保管的迪亚手表,为偿还乙,甲窃取丙的美茄手表和4000元现金。甲将美茄手表交乙,因美茄手表比迪亚手表便宜1000元,甲又从4000元中补偿乙1000元。乙不知甲盗窃情节。乙将美茄手表赠与丁,又用该1000元的一半支付某自来水公司水费,另一半购得某商场一件衬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可请求丁返还手表

B.丙可请求甲返还3000元、请求自来水公司和商场各返还500元

C.丙可请求乙返还1000元不当得利

D.丙可请求甲返还4000元不当得利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根据有关民法理论,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权利人丙有权请求丁返还手表。选项B错误。货币比较特殊,转移占有即转移所有。因此,货币不能发生返还请求权之诉,仅能基于合同关系、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提出相应的请求。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乙从甲处取得1000元的补偿有合法依据,不构成不当得利。甲从丙处盗取4000元,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丙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甲返还4000元。

第7题:

甲在成衣店加工服装一套。取货时,因带钱不够支付加工费,征得成衣店同意将手表留下,约定交费后取回手表。成衣店对手表享有()。

A、留置权
B、抵押权
C、质权
D、典权

答案:C
解析: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本题中,甲为担保加工费的支付,将手表交给成衣店,约定交费后取回手表,构成质押。

第8题:

甲因无足够的现金交住院费,将手表交给医院,约定明天带现金来,将手表取回。医院依据( )取得手表的占有。

A.抵押权

B.质押权

C.留置权

D.债权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在乙处加工服装,在取服装时因所带的加工费不够,双方达成协议,将甲的一块手表留下,在甲付清加工费后取回手表。此时,乙对该手表享有(  )。


A.质权

B.留置权

C.抵押权

D.用益权

答案:A
解析:
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辨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担保物权的类型。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将其变卖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用益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以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本题中,乙占有甲的手表,非基于加工服装的合同而产生,显然不是留置权,排除选项B;甲的手表留在乙处,转移了对手表的占有,不符合抵押权的特征,因此,排除选项C;甲留下手表的目的是担保乙收取加工费的债权,所以不属于用益权,选项D也被排除;只有选项A是符合题意的,为正确答案。

第10题:

甲将一块旧手表交给信托商店请其代为出售,这属委托代理。


正确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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