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

题目

孙某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夏某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孙某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D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故B项正确。《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C、D项正确。题干交待得很清楚,周某与程某之问是"寿"字图的买卖,而非债权的转让,故排除A项。

第2题:

第 8 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殴打吴某,吴某逃跑,甲随后追赶。吴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即跑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钱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宋某,见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城铁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杨某,遂相互聊起天来,导致杨某忘记放下横杆,路过的刘某被快速驶来的轻轨列车撞死。丙的行为和刘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王某而打击其头部,并致使王某受伤,2小时内必死无疑。在王某的哀求下丁产生了悔意遂开车带其到附近的医院抢救。

在去医院的途中,夏某因驾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导致王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B
[考点]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A项,甲为抢劫而殴打导致吴某钱包跌落,甲拾得,甲的暴力行为和拾得钱包、取得财物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可以认为是偶然的因果关系,故A项不正确。B项,虽然乙砍伤了宋某,但由于医生存在重大失误最终导致宋某的死亡,该事件的介入是异常的、独立于乙的行为的,因此乙的行为与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阻断,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B项正确。C项,丙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只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直接原因在于铁路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因而导致重大事故,造成刘某死亡,应当是杨某的过失与刘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D项,丁虽然给王某造成了致命伤害,但夏某的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了王某的死亡,因此丁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D项错误。依题意,B项当选。

第3题:

根据犯罪主观要件、犯罪形态的理论分析,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甲为杀人并李某委托购买毒药并告知其目的,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2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后见被害人可怜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数刀后离开现场。数小时后,丙为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而对其投毒,李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鉴定,即使不送到医院,李也不会


参考答案:BCD

第4题:

冯某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出纳员的朋友程某,提出向该公司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并许诺出售毒品获利后给程某好处费。程某便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项中借给冯某10万元。冯某拿到10万元后,便从外地购得毒品若干,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冯某便送给程某3万元好处费。冯某后来在出售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后程某也被司法机关抓获归案。关于挪用公司10万元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冯唆使程挪用公司10万元,故冯与程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B.冯没有指使、参与策划挪用公司10万元,故冯与程就挪用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

C.冯明知是挪用的款项而使用,故冯与程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D.程明知冯欲从事非法活动,却仍然挪用10万元,故即使没有超过3个月也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本题案例中程某是在冯某的唆使、诱导之下才违法动用公款的,属于本解释规定的情形,冯、程二人就挪用行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挪用公款进行违法活动的不管挪用时间长短都构成本罪。因此A、D表述正确,B、C错误,B、C为正确选项。

第5题:

孙某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不存在因果关系。因为程某的死亡是因为介入医生夏某的重大医疗失误行为所致。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医生正常履行职责,则程某的伤就能够治愈,不会发生死亡的结果。正因为医生夏某的严重过失,中断了原先孙某的伤害行为与程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6题:

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选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B

第7题:

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毒药。但10天以后甲放弃了杀人的念头,将毒药偷偷倒掉。甲成立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

B.乙为了杀害王某而对其投毒,王某服毒之后痛苦不堪,乙十分同情,于是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事后经查明,毒物只达到了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往医院王某也不会死亡。乙不成立犯罪中止

C.丙对张某猛砍数刀后离开现场。1小时之后,丙为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犯罪现场,见张某已奄奄一息,但是并没有死亡,见其十分可怜便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张某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丙成立犯罪中止

D.丁基于杀人的故意对刘某实行了暴力,见刘某流血不止于是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刘某经治疗后仍然被鉴定为重伤。丁不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考点】中止犯的认定
【解析】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需要把握的是,谁欲成立犯罪中止,谁就必须将自己对该共同犯罪所起到的作用消除,不消除的不成立犯罪中止,也就是说,谁消除,谁中止,所以A中的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还有一种情形是:行为人实施完毕某一行为,但是该行为并不能立即产生犯罪追求的结果,而是经过一个过程,在该过程中,行为人悔悟采取措施消除结果的,也是犯罪中止。B项中虽事实上不可能致王某死亡,但乙主观上中止,客观上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成立中止,B错。C项中,丙的行为属于行为已完成后,犯罪明显告一段落归于未送后,实施抢救被害人的行为,故其不成立犯罪中止,C错。D项中丁在可以继续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自动停止,成立犯罪中止。D错。

第8题:

2017年5月,某镇纪委书记程某在核实荷叶塘村换届选举问题时,采取口头询问的方式向与举报内容有直接关联的黄某进行了解,致使举报信息泄露。之后程某在找黄某进行谈话并制作笔录时,将其单独留在谈话场所,导致当时所做笔录被黄某私自复印带走。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程某违反了工作纪律

B.程某应对其查办的案件质量负责

C.对程某应给予纪律处分

D.程某属于工作不严谨,批评教育即可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吴某家多次被盗,一天吴某回家正遇程某在房内行窃。吴某上前抓住程某,程某用拳猛击吴某胸部。吴某拿起木棒击打程某头部一下致其倒在地上,程某正要起身,吴某紧接着又猛打程某腰部一下,致程某三根肋骨骨折而残废。吴某的行为应属于()。

A.防卫过当

B.事后防卫

C.正当防卫

D.报复侵害


正确答案:A

第10题:

程某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的毒鼠强,其妻赵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鸡吃,鸡吃菜后立即死亡。赵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程某。程某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程某与李某有矛盾),然后打电话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赵某。公安机关将李某刑事拘留后,没有找到足够的定罪证据而将李某释放。赵某知道后多次在李某的单位以及住处辱骂李某,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是故意杀人罪。本案中被告人程某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毒鼠强,具有杀人的故意和杀人的行为,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所以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对于程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的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程某捏造李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使得李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诬告陷害罪。
(3)被告人程某一人犯故意杀人罪与诬告陷害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罪。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该犯罪。
(5)根据刑法的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赵某多次公然侮辱李某的人格,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成立侮辱罪。

更多相关问题